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及调任原则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 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4.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五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六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管理干部选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职级的选拔,员工晋升是指公司一般员工职级晋升和提升薪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管理干部的选拔
第六条 管理干部选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级推荐。
第七条 逐级推荐可以通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推荐、人力资源部推荐、员工推荐或自荐三种途径进行。
第八条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空缺及员工发展需求情况,推荐人员须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经逐级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聘任或任命手续。
第三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九条 公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员工薪资提升调整,公司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有机会获得薪资的提升,具体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审批可获得破格晋职晋级:
1.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使公司获得较效益者;
3.为公司赢得较高社会荣誉或挽回较经济损失者。
第十条 员工晋职晋级的审批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将推荐意见填入《员工晋升审批表》,经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意见应包括考核情况、突出业绩、工作能力和水平评价、工作态度和表现评价及潜质等5个基本方面;
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推荐意见,对员工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并作出审核意见报人事分管领导审核;
3.人事分管领导作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落实员工薪资、福利、职级的调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3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3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二节分则
第4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5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名抒总经理批准。
第6条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7条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4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6、违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条例执行。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久。
7、凡易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晋升及调任原则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十二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 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训练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4.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五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六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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