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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
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1
一、目的:
为了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地融入公司和岗位,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试用期员工,是指通过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竞聘,新入职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试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都要进行试用考察,通过试用,对员工的适岗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3.2员工的试用期,是指员工从入职培训考核之日起,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3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期间,算试用期,此期间的工资,按照每天50元,根据培训出勤情况核发。
3.4员工的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职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为:
(1)对于内聘职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2)对于部门职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3)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提前转正:
4.1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对于员工提出的提前转正申请,其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需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逐级严格审核,最后提报总经理审批。
4.2为严格规范试用期,对于提前转正,人力资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内聘员工试用期不得低于1个月;
(2)部门职员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3)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不得低于3个月。
五、试用期的培训:
5.1 同一批入职的新员工人数超过5人的,由人力资源组织,进行集中的培训;低于5人的`,可以单独做简单的入职培训,然后在一个月内,在人力资源的组织下,集中做一次入职培训。
5.2 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按照《博飞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实施。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好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5.3入职培训期间,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培训教材的发放、保管、回收,以及培训满意度调查和培训考试工作。
六、新员工转正:
6.1新员工转正由员工自己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状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的转正薪资进行调整,与部门领导和员工沟通后,提交总经理审核。
6.4 对于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员工,可以根据情况,填写《新员工试用期延长申请表》,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否则辞退。
七、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7.1 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对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
7.2 员工的试用期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和量化业绩指标的方式,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7.3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申诉,直至分管副总。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如有必要,则实行特殊的考核方式,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4 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实行月度考核。除公司考核外,新员工每个月需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八、试用期待遇:
8.1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为转正后岗位工资的80%。对于重要、关键的岗位或者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实行延期支付的方式,即确定试用期工资后,实际发放时不全额发放,而是只发放部分工
资,差额部分待转正后逐月予以补足。具体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沟通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8.2还没有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内顶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统称为实习生,工作期间统称为实习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但是可以给予实习补助,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对于虽然还没有毕业的,但是实际全职工作的应届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则不再有实习期,而直接转入试用期。
8.3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公司实习的时间,毕业后实习期可以转换为试用期。如实习期达到或者超过试用期时间,则不再重新计算试用期,可以直接申请转正。如实习期不足规定的试用期限,则必须补足试用期限后方可转正。
8.4 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公司的节假福利。如有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九、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9.1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停止试用,予以辞退:(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3)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4)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5)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
9.2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需提前7天填写《离职申请单》,交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 若员工在未通过培训十个工作日内自动离职者,则没有工资。
9.3 没有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工资中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予以返还。
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2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标准。目的是规范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务实高效、有据可依。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提出。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起草人:
本规定审定人:
本规定批准人:
发放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六个月。
1、目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锦联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外,都应依据本制度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规程》
《培训管理规定》
3、术语、定义
3.1试用期:
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察之日起,直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其间的时间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2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司一般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3考察期:
指公司在职员工或集团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员工经晋升、调入、下派、竞聘、内部招聘等方式至新岗位履职之日起,直至转正之日止,称为考察期。
3.4考察期期限: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员工为一个月,中层以下干部及人力资源、财务(不含仓库)、商务岗位人员为三个月,中层及以上干部为六个月。
4、职责
4.1锦联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与落实锦联公司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组织评估试用(考察)期员工的综合表现。
4.2用人部门负责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客观评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的胜任度,提出是否转正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4.3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各级监察员有权对公司试用(考察)期员工转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客观性等进行全程监督。
5、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1试用(考察)期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月应发工资原则上为转正后月应发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以上领导特批的,可按高于80%发放。考察期员工原月应发工资高于新岗位转正后月应发工资80%的,按原月应发工资发放。
5.1.2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津补贴、后勤保障等待遇。
5.1.3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5.2新员工教育
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前应接受入职培训,相关培训内容见《培训管理规定》,通过入职培训考核的,方可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进入岗前培训程序;入职培训考核不通过的,人力资源部有权调整试用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岗前培训考核由部门、车间自行安排,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上级单位、兄弟单位调入人员的考察期管理可参照本条执行(解除劳动关系可参照为退回原单位)。
5.3试用(考察)期辅导
5.3.1试用期辅导员
新员工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后,部门、车间负责人应为其指定一名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应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能手或部门、车间负责人等,一般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司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新员工与试用期辅导员签订"师徒协议",具体见《培训管理规定》。辅导员执行岗前培训的同时,也是员工试用期综合表现评估者之一。考察期管理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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