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30 11:21:5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推荐】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出差人员自身安全规章

  根据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有责任慎重考虑出差的安全性,保证出差人员自身安全,降低公司损失,保障公司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章。

  一、使用范围

  1、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规章适用于因公出差和因激励员工而组织的旅游;

  3、本规章不适用于私人请假及旅游等个人行为。

  二、指导原则

  1、公司对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2、公司有责任保护公司和股东免受损失员工的风险;

  3、公司有权利规避因出差安全问题带来企业损失的风险。

  三、规定

  (一)人身安全

  1、员工出差必须办理出差手续,在总经理允许后到财务室支取合理差旅费用;

  2、员工出差必须选择合理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选择顺序为:火车、客车、小汽车、飞机;

  3、员工在携车外出调货时,应保证同去货车性能正常并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货车驾驶人员技术闵熟,并有货车驾驶经验在三年以上;

  4、员工出差前应将行李物品整齐打包,所带物品以少为宜,差旅图中,应保持警惕,防止被盗;

  5、员工出差尽量避免一个人单独行动,如单独一个人出差时,必须确认出差地的治安条件,并要求客户陪同;

  6、员工出差食宿应选择干净安全的地方,住宿优先选择连锁酒店;

  7、员工在出差地有乘车要求时,应优先选择正规公共交通工具;

  8、员工出差期间如遇突发性紧急事件,如火灾、洪涝、地震、台风、瘟疫等,有人身安全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指挥,或向有关部门求救,确保自身安全;

  9、员工出差期间如遇交通事故、失盗、抢劫等个人突发事件时,应紧急自救,首先要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其次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10、员工出差期间,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

  11、公司组织员工不得到风险系数高的地区旅游活动,不得安排蹦极、跳伞等安全系数高的活动,所组织活动必须确保零风险、零意外;

  12、员工因公出差受伤,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财产安全

  1、出差期间,对于公司的一切财物如笔记本、钱款等,应妥善保管;

  2、出差期间丢失损坏公共财物的,应按折旧后100%赔偿;

  3、出差期间丢失公司财产的,应按实际价格的100%赔偿。

  (三)信息安全

  1、员工出差要对公司、客户信息及保密资料严格控制,不得丢失,对于因个人原因致使信息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出差期间收集的客户、市场等书面和电子资料,应及时汇总上报,对一些保密资料需严格控制,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得刻意隐瞒;

  四、备注

  1、本规章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一经通过,立即执行;

  2、本规章种条款并未完善,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沟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留对本规章的修改完善权。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

  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

  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

  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

  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

  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

  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

  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

  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

  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四章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

  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

  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恶性 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酒店保安部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4

  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内容: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5

  普工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历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6

  混凝土工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7

  宿舍住宿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负责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设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会报火警;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宿舍内要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点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禁止电炉取暖,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禁止私自拆卸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6、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取暖器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如在宿舍内发现违反上述行为,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8

  架子工

  1脚手架材料

  1-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1-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1-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1-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1-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1-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2-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2-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2-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2-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2-7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2-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2-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2-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2-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2-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2-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2-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3-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牢。

  3-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4-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4-2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挑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4-3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4-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4-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4-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上、电杆等物体上。

  4-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5-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增强入住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入住员工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优美安全的住宿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所属各宿舍楼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员工住宿规定:

  1、公司各单位需要住宿的员工,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方可住宿。

  200私自入住者,一经发现处以元罚款,并强制迁出宿舍。

  2、员工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综合办公200室,统一安排协调。违者罚款元。

  3、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

  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其情节轻重加倍罚款。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200同事投诉多次,罚款元,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资格。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吸毒、赌博、或从事淫秽、散播谣言等非法集会活动,一经发现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300同时公司将回收宿舍,不在为其提供住宿。对私自饮酒的处以元罚款并通报。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内200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元。

  7、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

  工离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立即终止。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

  第二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300、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违者罚款元。

  2、宿舍内严禁长明灯现象,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插座。违者100罚款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炉、电暖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200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元。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烧菜做饭,一经发现予以300没收,并罚款元。

  5200、宿舍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挪动。违者罚款元。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或从席子底下穿过或与

  200易燃易爆物体连接。违者罚款元。

  7、禁止在电线、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200违者罚款元。

  8100、严禁躺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元。

  9、住宿员工禁止动用或损坏配电箱,若宿舍内灯具、插座等有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报电工及时修理,其他人100员不得私自维修。违者罚款元。

  10、宿舍人员离室锁门时,必须检查并关闭电灯、充电器、电扇

  200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违者罚款元。

  第三条、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100乱贴字画、乱扯绳子等,违者罚款元。

  2、严禁将杂物倒进洗刷间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100物。违者罚款元。

  3200、宿舍内禁止大小便,违反此条规定者小便罚款元,大便500罚款元。

  4、宿舍内不得累积堆放垃圾杂物,必须一天一倒,保持室内清

  洁。严禁将室内垃圾杂物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域等以确保环境清洁100卫生。违者罚款元。

  第四条、管理、监督:

  1、宿舍日常的安全、卫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厂、部门自行管理。

  2、由安环部、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电仪车间组成联合督

  导小组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抽查,检查中若发现以上各项问题考核分厂、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和相关物品使用手续。

  三、日常管理

  1.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3.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装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私接电路。

  4.入住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5.入住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入住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缴纳水、电等费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不得无理占用。

  2.入住人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管理部门

  1、公司安委会负责员工安全意识识别、监测、提升管理工作。

  2、公司安委会应制定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3、员工安全意识识别、监测记录表、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教育培训计划等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内容为:提升培训人员、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教材、考核方式。

  三、员工安全意识识别

  1、安全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员工安全意识识别调查活动,特殊情况应增加识别调查次数。

  2、辨识员工安全意识时应从以下方面的考察其掌握及熟练程度:

  (1)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2)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特定风险;

  (3)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4)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应急程序。

  四、员工安全意识监测

  1、安全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员工安全意识监测活动,特殊情况应增加监测次数。

  2、员工安全意识监测应从以下方面的考察其是否掌握及其熟练程度:

  (1)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2)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特定风险;

  (3)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4)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应急程序。

  五、员工安全意识提升

  安委会根据员工安全意识识别、安全意识监测的结果确定安全意识提升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培训教育项目,以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处理方法及应急措施等技能。

  六、相关记录

  《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由安全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第四条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适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安全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安全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5.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第八条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应专门编制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

  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的宣传,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确定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及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安全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

  6.员工反馈意见;

  7.事故、事件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可采取以下办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意见反馈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2.员工安全意识宣传计划

  3.常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章培训实施要求

  第二十条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计划,计划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条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

  3.沟通技巧;

  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

  6.应急管理;

  7.职业卫生管理;

  8.变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员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虑:

  1.用工连续性;

  2.变化的要求;

  3.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风险评价结果。

  第二十三条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

  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

  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

  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殊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第二十六条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能力,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反馈;

  2.管理层反馈;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安全培训记录。

  第七章其它专项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第二十九条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⑤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第三十一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专(兼)员安全员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三十四条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4.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个人的防护

  a.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舍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3.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必须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条行进的方向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员工的动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有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绊倒滑跤。

  第三条机具的操作

  a.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厦工作灯等之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厦开关,以免触电。

  第四条刀具的使用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以免误伤。

  第五条物料的搬运1.考虑人力的负重力量,应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动的重量与客积程度为宜,因为起卸、移动、过碍、堆高、整理等,端赖普通人之体力能移动的时候较多;2.使用手推车,注意搬运路线的障碍以免碰翻滑倒;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过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处,造成工作的不便利;4.破损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迟钝的刀,不宜勉强使用,以免造成割伤。

  第六条升降梯使用1.升降梯可协助将物料食品运至高层楼,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将头、手伸出升降梯外;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检查梯子的接头处有无脱节,摆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稳固,融免梯子倾斜或滑倒,阶梯处均须有显示标示。

  预订踏空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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