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8 18:29:39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集合)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集合)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假别及准许期限

  婚假

  本人婚假,天。

  儿女婚假,天。

  丧假

  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病假

  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事假

  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农忙假

  没有农忙假。

  产假和喜假

  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探亲假

  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事假

  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超假与旷工

  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假期的工资核算

  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第二天加扣%,以次类推。

  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销假

  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

  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责任

  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

  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2

  (一)请假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3

  针对公司目前状况,急需整改及明确一些事宜,公司为此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一、所有员工在请假及辞职时,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必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若未进行交接,主管领导有权不接受请假或辞职申请,不予批准同意。

  二、请假

  请假者必须在请假时把自己平时未完的,紧急的,预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证工作日常持续进行。对于财务及库房等具有连续性工作的部门,请假休息不得影响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续。所有请假都必须得到领导明确同意答复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视为没有请假。

  员工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需写明事由及请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如遇紧急事宜,必须在当天8:20前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本人,然后提出申请,(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电话中必须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相关工作状况及事宜交待,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须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如未补办一律按未请假处理。

  员工有事请假超过1个小时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且不享受当日午餐补助。

  如请假期到期还需继续休息必须重新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办理一律按旷工处理。

  凡超过一天的事假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如无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准批准休息,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辞职

  所有员工在辞职时必须提前十五天写出书面申请,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在十五天内办好交接手续,未交接完必须继续交接,直到交接完(这部分延期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方可离职。

  工作交接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使用的笔、纸本、卡。以及公司配备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帐本、单据、电话本、借款等。

  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暂不做工资结算;未提出辞职申请而自行不来公司上班者,七天内按旷工处理,超过七天按劳动用工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第二章请假说明

  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哺乳假。所有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并报行政处存档。

  二、婚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交与人事行政专员存档。

  三、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五、假满回公司销假,请假事由需与实际相符。

  六、职工休假期间,不得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七、审批权限:员工请假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1天以内主管审批,2—3(含2天),须经公司副总批准,特殊情况要超过3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各类假所有手续全部交于人事行政专员处存档。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如下:

  (一)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为无薪假,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人事部有权要求请假人员提供相应证明,以证实事假理由成立。

  员工无特殊原因连续请事假15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30个工作日的,视为未及时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有权对其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病假:员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请病假,但必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二级甲等级以上级别医院病假条方可准予病假成立。病假期间发放合同工资的60%,且不享受各种补贴。

  (1)凡是病假,均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如需住院,还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住院小结)等复印存档,如手续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经查处,按旷工处理,并罚款200元。

  (2)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资,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员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只发放其本人合同工资的6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享受各项福利补贴。

  (3)患病或因工负伤请病假超过3个月,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以员工无法胜任本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婚假:员工在职期间依法登记结婚的,自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可申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并一次性休完。婚假3天(婚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如男女双方家庭距离较远可以请路程假,路程假为无薪假,所有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再婚者不能享受婚假。

  (五)产假:根据政府规定,女员工享有98天法定带薪产假(含产检假),难产者,可增加15日产假(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请产假时需提供产检证明、准生证、婴儿出生证(后补)及医院就诊收费票据的原件,并把请假单于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起走请假审批流程。休假期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附:流产16周以内(含16周)的可享受15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16周以上的可享受42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

  (六)陪产假:根据政府规定已婚男职工享有15天带薪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请假时需出示结婚证、户口本、配偶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后补)原件,并把请假单与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起走请假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吧所有资料交与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七)授乳假:根据《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办法执行:“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日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授乳假限当日使用,不累计使用。

  (八)丧假:需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

  第一重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3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

  第二重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可享受1天带薪假期(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补贴及奖金)。

  其他亲属则按无薪丧假处理,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家住省外可适当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为无薪假,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门报备,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门应以邮件或微信形式予以批复,并于返回公司上班的第1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并附主管邮件或微信的批假截图;否则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本人旷工期的工资及其他补贴,旷工一天扣除正常工作日3倍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不予结算当月工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二、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或紧急情况当天不能到岗者,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请假理由不充分或与工作发生冲突时,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请假。员工应予以配合。

  四、公司考勤情况统一由行政部门进行详细记录,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各部门主管须自行控管部门内的出缺席情况,对于公出、出差、请假人员须及时了解其职务代理人及工作安排,部门成员彼此须有职务代理关系,以便可以随时落实及确认工作进展。

  五、务必保证请假假别及事由与最终至人事部门核假的假别及事由保持一致,否则皆视为旷工处理。

  六、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七、此请假条例的制定权及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5

  (一)休假范围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请假时需查验《结婚证》;

  4、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年假:根据员工为学校服务的年限,学校相应的给予员工除法定假日外的有薪假;

  8、法定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请假流程

  1)在前台教务领取表5:《请假申请单》---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审核---校长审批---工作交接---将请假单交由前台教务备案保管---休假;

  2)员工请假半天内,由部门主管签批并报备给校长;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报备给校长由给校长审批,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前台教务处备案;

  3)部门主管请假,1天以内由校长直接签批;1天以上报总经理签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前台教务处备案;

  4)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待请假结束后出具相关证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5)员工休假时,应把工作交接给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进行的工作;

  6)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报前台教务处备案;

  7)在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不能与学校中断联系。

  (三)请假原因

  1、病假:定义: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01)病假属带薪假,员工应到定点医院就诊开具病假条,然后前台教务进行审核遇急病不能请假要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校长,不管在非定点医院和定点医院都要加急诊章,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到部门主管或校长处签字后生效;

  02)员工若以病假借口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律按旷工处理;

  03)病假3天以下者(含3天):每休1天病假,扣日工资的30%;

  04)病假3天以上(不含30天):每休1天病假,扣日工资的50%,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05)全月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发放。

  2、事假:工作日内,员工办理除婚、丧、产假之外的私人事务,所申请的假期。

  01)事假以半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按缺勤标准(日工资的100%)扣减工资;

  02)部门主管或校长有权批准1天以内(含1天)的事假。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主管和校长请事假必须提前向总经理申请;

  03)员工需请事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04)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05)主管级以上人员请事假或其他员工7天以上事假,由校长或副校长上报总经理审批;

  06)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书后按程序报批;

  07)事假员工经批准可享有无薪事假,但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08)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补贴、绩效)。

  3、婚假:员工本人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学校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01)学校正式员工在学校工龄满1年的,按国家规定享有3天带薪婚假;

  02)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可享受晚婚假7天,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符合双方享受;

  03)婚假须持结婚证提前一周提出申请,一次连续休完;

  04)员工应提前15天申报婚假且后附结婚证复印件,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休完婚假,逾期未休视为自动放弃;

  05)凡不是在本学校就职期间登记结婚的,不在本学校享受婚假;

  06)双方在外地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产假: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01)女员工在本学校你做(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有生育指标,凭医院证明可以给予产假;

  02)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员工申请产假需附婴儿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03)产假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04)晚育: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

  05)计划生育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可凭医院证明给30天内产假(不满一个月流产给7天产假,不满两个月流产给15天产假,不满三个月给22天产假,不满四个月给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40天产假;

  06)产前检查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凭医院证明可计有薪假。此假不能进行累计,未在当月休完此假的将自动作废;07)男方护理假:男方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有生育指标,女方晚育第一胎,可享受7天护理假(含节假日)。护理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补贴停发。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丧假。

  01)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

  02)丧假不含旅途时间,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本人自理;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员工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标准处理。

  6、年假

  01)凡在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带薪年假(按工作日计):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02)年假可分一次或多次休完,每次不得少于1天;

  03)享有年假的员工请事假时,可从年假中扣除,年假有效期至次年02月01日止;

  04)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0天以上者(含10天,含跨年度的),累计病假超过15天(含15天,含跨年度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05)年假以自然年计算,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员工应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和要求安排休假;

  06)年假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年假则视为自动放弃。

  7、法定假日: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6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股东方外派的员工,或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或外包服务人员。

  1.3职责分工

  1.3.1员工本人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缺勤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生产班组指定专人于每月22日前向总经办提交考勤记录并请员工签字确认,考勤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1.3.3总经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汇总、核实和保管全体员工的考勤记录(须有员工签字)。

  1.3.4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员工考勤记录保存年限不低于两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载时间为准。

  2.2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时间

  2.3.1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工作时间制度。

  2.3.2标准工时制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夏季下班时间17:00,冬季下班时间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

  2.3.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生产部实行倒班制的班组员工。

  3.迟到与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记录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迟到;下午下班,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早退。

  4.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4.1工作时间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4.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公司0.5个工作日(含0.5个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级同意,部门负责人须报备总经理,并经指纹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5.2员工工作时间因私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进行指纹考勤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旷工。

  6.出差管理

  6.1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

  6.2员工工作日出差和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视为正常出勤,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含路途时间)可进行调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由本人通过OA系统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电话报备并在上班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7.2加班时间的统计

  7.2.1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门将汇总数据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统计、复核。

  7.2.3公司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通过OA系统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3下列行为不计为加班时间:

  7.3.1未办理加班申请审批手续,且加班时间未进行指纹考勤的。

  7.3.2因接待、会议等拖延的时间。

  7.3.3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的会议等。

  7.3.4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

  7.3.5经理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法定工作时间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7.4加班时间的处理

  7.4.1补休

  7.4.1.1员工加班加点的时间,按实际加班加点时间累计计算,由公司安排补休。员工补休需履行正常请假与销假手续。

  7.4.1.2补休时间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内未能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7.4.2支付加班费

  7.4.2.1特殊情况下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支付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经批准,因病或因到医院就诊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病假。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按病假处理。请一天以上的病假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8.1.2病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病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

  8.1.3员工休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诊断证明,经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岗。

  8.2事假

  8.2.1经批准,因个人私事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事假。

  8.2.2事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事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按半天计。

  8.2.3员工一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旷工计算。

  8.3年休假

  8.3.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可抵扣当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8.3.3.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发工资的。

  8.3.3.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8.3.3.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3.3.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员工本人在应休假周期内未提出年休假申请则视同放弃。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部门 姓名 代理人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 假别 联系方式

  情 况

  事 由 填表

  日期

  请假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

  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时间:

  销假时间年 月 日 时提前或超假

  天 数

  天请假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注: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

  公司员工公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公出管理程序,达到合理调配、有序运转,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之目的,并使总经理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出: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受总经理指派离开办公间外出办事(工作)的视为公出。(本市内的为公出,市外为出差。)

  1、需要公出者,应向本部门经理说明事由并填写《公出申请单》,外出前将有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的《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出门。

  2、公出回来后打卡并至办公室销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报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写《公出申请单》,特殊原因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去向,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出差申请单》,公出回来后,必须马上办理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公出,按公司特批决定执行。

  5、任何部门不得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外出的,如确需部门间人员协同办事,需经该人员部门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

  6、公出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把公出任务集中起来处理,各部门主管严格控制公出时间和频率。

  7、公出单由办公室保管,公出前领用填写,每月装订成册编号使用。

  公 出 申 请 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随同人员

  公出事由:

  公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

  时间: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计 (天、小时)

  公出人: 经办人:

  其他情况说明:

  注:①公出申请单经批准后,公出申请单应在出公前交于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特殊情况公出批准后,由所在部门在公出当日将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8

  1.目 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 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 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 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6.附则

  6.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6.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附件:

  1、《请假单》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9

  1、目的:为确保员工请假或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交接,特订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嘉威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请假及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早一天填写请假条向直管颔导申请(如紧急事项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当天需补请假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直管颔导跟据生产情况可以直接作出批复。如员工请假时间超过一天以上由员工直管领导向生产部批复。

  (2)主管及管理人员请假在一天以内可由其部门直接领导按工作情况直接批复,超出一天的,需总经理批准。

  (3)请假未经当事领导同意及没有领导签字批准的请假条,私自休息的员工公司将作旷工处理(旷工处罚按当事人当月日平均工资*3扣除),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4)车间员工当月只允许有一天的病假(车间当天只允许一位员工请假),请病假超过一天的扣除当月全部补贴及全勤奖。

  (5)经领导同意签字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交由后勤人事管理董洪权统一保管,公司总经办对于缺勤人员只对照后勤提供的.请假单作薪金结算或作旷工罚金处理。

  4、离职管理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1个月前向其部门主管及生产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未办理离职手续私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2)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须填写《离职申请》经各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公司总经办。

  (4)辞职员工收到总经办的《离职交接表》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工作交接和工量具退还仓库)。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总经办,由公司交总办负责相关薪资结算事项。

  (6)试用期员工申请离职应于七日前提出。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行政人事部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确认,总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3、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4、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6、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7、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①员工请病假应持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②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③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④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并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②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③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同意后,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1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④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工作中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柳州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

  4、婚假

  ①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③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公司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⑧员工休完假期后,应持相关证明到行政人事部报销假期。

  6、丧假

  ①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②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③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④员工休完假期后,应持相关证明到行政人事部报销假期;如公司相关人员见证或能够证明者,则不需要要证明,如路程较远无相关人员能证明则由亲属死亡所在当地村委会开据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到行政人事部报销。

  7、年休假

  ①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2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

  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可以申请在每年的春节前后进行休息。春节期间员工应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③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④年休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每年年假不计累计,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可累计休息,日后根据工作情况可进行补休,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累计未休时间,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5、各部门人员请完假之后找借口再请连假的则打旷工处理,1年之内请连假最多不超过2次(3天以上含3天算连假,特殊情况(工伤、婚、丧、病、产假)除外,如请连假超过两次则年终奖减半。如请假日期已到,找其他借口加请假,则以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3天工资。

  七、全勤奖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等缺勤记录,无任何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其他假期等(国家法定假日、年假、补休除外)才能享受全勤奖。

  2、公司规定时间上班计算考勤,以考勤机资料为准。

  3、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扣除本月全勤奖。

  4、每月全勤奖为50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变更时应事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换休,工人以加班计算。

  3.2请假应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表);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并在假期终止后,于上班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为旷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可不准假或暂缓准假。

  3.3.2事假工资计算方式:

  ①月请假半日(4小时以内),不可累计计算,不扣发工资;事假月超过4小时,按事假1日处理。若员工有意的连续每月请半日假期,视情况扣发一日工资。 ②职员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3.3员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赌博、闹事等原因休假的,扣发日工资,其当月奖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员工请假须附加有效说明书:加盖医生手戳并写明生病状态的《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医疗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4.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①职员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1.75天/2。

  ②工人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资/21.75天/2。出勤天数不足11个工作日的,扣款参照职员级别执行;

  3.4.4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病假:

  ①超过1天(含1天)未满11个工作日的,扣日工资的50%;

  ②超过11个工作日(含11个)未满3个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2;

  ③超过3个月(含3个月)未满6个月,其超过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资的1/3; ④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超过部分支付基本工资的1/4。

  说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的应发工资总额如低于880元(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的80%),应按880元发放月工资。

  3.4.5请病假需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时应按连续考勤周期计算,期间只有连续出勤11个工作日,方可视为前一假期周期结束,否则自动视为连续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医疗期间5日以上病假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书》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员工结婚正常为3天,晚婚(女23周岁和男25周岁)为10天,应在休假前将手续办理完毕,须附结婚证复印件,晚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婚假日期从结婚请假日起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无路程假)。

  3.5.2正式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6产假

  3.6.1休假需满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条件,且经过公司审批: ①女员工享受98天产假;

  ②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产假;

  ③晚育(23周岁零9个月以上)增加产假60天,产假另行办理;

  ④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3.6.2女员工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其他按事假处理。

  3.6.3女员工因休产假造成的岗位空缺,如确需补充可按规定提出用人申请,休完产假后上班的女员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产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险金;若提前上班,则按正常薪酬发放。另外,流产假扣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未缴纳保险者:休假期间应发工资按1100元/月发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产假扣1/2日工资。

  3.7护理假

  3.7.1男员工护理假:妻子正常产3天,非正常产7天(需提供医院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晚育(按妻子年龄计算,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7天,须附孩子的出生证明,假期从孩子出生当日起连续计算。

  3.7.2护理假工资、奖金的发放。

  ①缴纳保险者:扣发日工资,返还保险公司保险金;

  ②未缴纳保险者:不扣工资。

  3.8丧假

  3.8.1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其余亲属(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给予1天丧假。

  3.8.2正式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3.8.3员工按照与本人的关系给予不同假期,在请假单上必须标明与本人关系。

  3.8.4其他亲属的丧礼如有必要参加,依有关规定应请事假。

  3.9工伤假

  3.9.1员工因工负伤须到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期按国家不同工伤等级的规定,医疗至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由医疗单位做出医疗结论。

  3.9.2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依据博林特电梯《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执行。

  3.9.3超过医疗期的,由医疗机构做出医疗结论,公司安排继续治疗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9.4工伤医疗期超过30天,须由总经理核准。

  3.9.5工伤的最长医疗期间为2年。

  3.10出差假

  3.10.1员工连续出差(不包括驻外人员)超过20天(含20天),给假1天,工资、奖金照发。

  3.10.2在公司工作满11个工作日的,给与发放车补。

  3.11 请假奖金计发方式与原则

  3.11.1各部门奖金总体额度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标准,在标准范围内部门领导有权进行合理分配。

  3.11.2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满11个(含)工作日的,不予扣发奖金。

  3.11.3一个月内累计出勤未满11个(不含)工作日的:其奖金额度由部门领导根据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数量、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12请假权限

  3.12.1请假1-2日,需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3.12.2请假3-4日,需经系统主管领导批准;

  3.12.3请假5日(含):

  ①工人类由制造厂副总经理批准;

  ②其他岗位员工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考核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请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5.附则

  5.1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事部。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考勤管理,特殊工种由该工种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考勤管理部门职责

  1、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建立。

  2、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员工请假单》,并对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控制和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行政人事部相互沟通。

  四、考勤办法和要求

  1、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打卡考勤。

  2、员工考勤是公司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打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4、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4日以前将人员出勤情况汇总报送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于次月6日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汇总考勤表报送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依据之一。

  5、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做到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

  6、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五、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季节情况,予以确定通知全体员工。

  2、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

  六、考勤内容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打卡但未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三次(1小时以内)或月累计迟到五次(1小时以内)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2天。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提前刷卡或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②、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条的;

  ③、假期已满,逾期未归的';

  ④、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

  ⑤、无故不打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处罚规定:

  旷工不足2小时,扣罚旷工者1天工资;旷工2小时至3小时(不含3小时)扣罚旷工者2天工资;旷工3小时以上者扣罚旷工者3天工资;旷工12小时(含12小时)者给予辞退处理。

  七、事假

  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2、事假应事前半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的,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以上者按一天计算。

  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按事假处理;

  5、请假权限:员工事假1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员工事假2天,一般管理人员事假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员工事假3天以上(含3天)一般管理人员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中层管理人员事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6、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7、员工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者,视情况按以下条款之一处理;

  ①按旷工处理;

  ②调整其到行政人事部待岗培训(其间工资按待岗员工工资待遇发放)。

  8、婚、产、节育、哺乳、工伤、奔丧假不计入事假内。

  八、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2、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疾病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办理手续的,必须班前1小时以外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应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按旷工处理。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十、补休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期间应与加班时间相等,调休时间应安排在当月,当月不调休者,以后不得在调休;

  3、调休应到本部门办理调休手续。

  十一、婚假

  1、员工达到适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发放。

  十二、产假及节育假

  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后立即做结扎手术的增加7天;

  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3、产假、节育假期间按其本人假期间正常出勤发放基本工资。

  十三、奔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并根据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期1到3天(不含往返路程时间);

  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100%。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3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营运质量,对于员工请假制度与流程进行规范,特此通知:

  一、适应范围

  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及因公出差、员工旅游活动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需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流程

  1.请假(含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应提前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经部门各级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因紧急事情无法预先填请假条,必须向本部门主管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请假,经查明属实获允许方可休假;并由部门主管代办请假手续;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休息按旷工论处;

  3.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经正规医院获取工伤休假的,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并由部门主管或委托人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三、批假权限

  一般员工请假1天以内可由厂部车间班长批准,2天以内可由部门主管(或厂部车间主任)批准,3天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或厂部厂长)批准,4~6天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7天以上经副总经理批准;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需经副总经理批准。

  休假批准权限表

  四、报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已获批准的请假条,由休假指定报备者先报备至部门考勤专管员处,再统一由各部门考勤专管员报备至人力资源部;若无报备,一经发现按无假条处理,计旷工。

  (1)管理人员、办公类人员请假须于一个工作日内报备至人力资源部;(2)生产一线员工请假须于七个工作日内报备至人力资源部。

  2.若有发现不及时报备情况,由各部门指定报备者承担员工的.处罚。各部门休假报备职权参照下表:

  五、续(销)假管理

  1.续假

  确有原因要求延长请假时间的,应到所在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注明续假原因和续假时间;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予以续假;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2.销假(指员工于请假日期内提前回司上岗的情况)

  员工提前处理好相关事宜,提前来司报到者,回司上岗当日应到所在部门办理销假手续,注明销假原因和销假时间;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者,按之前请假日期计算休假。

  六、本请假制度与流程由通知发放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严格遵守。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5

  一、旷工

  按下列情况之一旷工: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至伤不上班者。

  4、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者。

  5、其它应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另加罚款100元;旷工予以开除。

  二、病假

  1、员工因病休假,填写病假申请表,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病假通知书,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2、急诊:员工如遇到紧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医院就诊,急诊在三小时内通知部门经理,24小时内病假请明交到部门,填写病假申请表。

  3、病假证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邮寄(病假证明中注明发烧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4、如无开病假证明者,将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5、病假一天扣当天工资。

  6、病假超过五天(含五天)自动离职。

  三、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二天向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来不及到公司请假时,应用电话通知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四、其它假

  如丧假、婚假等等,根据本人情况领导研究酌情处理。申请方法:向部门申报及主管总经理审批。

  五、请假及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请假:各种假期不论时间长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效。

  请假天数审批权限

  部门经理有权批假一天,二天以上报总监批准。

  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关规定

  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人事部)备案,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休假,报主管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报办公室备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许零星提取。

  员工休假期满后,须主动到本部门和办公室(人事部)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以旷工论处。

  所有请假方式必须以书面材料于第一时间内报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无请半天假的说法。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10-30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经典)06-22

员工请假的管理制度11-10

规范员工请假管理制度01-02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集锦06-07

【优】员工请假管理制度06-23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05-29

【必备】员工请假管理制度05-30

(实用)员工请假管理制度05-30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优秀)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