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奖惩制度

时间:2024-08-18 11:50:4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的奖惩制度精华[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的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的奖惩制度精华[15篇]

员工的奖惩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员工的奖惩制度2

  1、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圆满完

  成任务者,发奖金二十到三十元;完成任务标准如下:

  工作服干净并佩带胸卡;

  地面干净:无水迹、无污迹、无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尘;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

  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

  厕所内的粪便不得留超十分钟,小便池内不得有尿锈;

  无违章纪录。

  以上七条标准,公司领导和领班员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并作为每月发放工资和奖金的依据,如有虚报,扣除领班全部奖金后撤职!

  2、提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领导和顾客好评及受到新闻单位公开表扬、拾金不昧等,视情给与不同的奖励;

  3、白天干户外单项活儿按正常出勤计算,赶上用餐时间每人补助餐费五元;高空作业人员的工资应在原平均日工资的基础上加至与聘请施工人员日薪平等的.水平;

  4、领班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各方建议或问题反映并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发现拒绝一次,扣发本月奖金五十元,发现两次扣发全部奖金解除职务;

  5、除上级领导主动了解或本部门领导不予答复外,越级向上反映问题打乱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员,每次扣奖金二十元;

  6、不服从领导而无理取闹者只发基本工资立即开除!

  7、所负责卫生区域没完成七条标准中任一项,每次扣奖金十元;只要甲方因卫生问题口头或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警告一次,经公司查证属实,当事责任人当月无奖金,并扣除主管和领班员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三十;

  本点警告两次,领班员和主管均无奖金;警告三次,撤换领班员并扣发主管两个月的奖金;同一责任员工连续受到甲方两次警告者,当月无工资并开除!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追回经济损失、只发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9、在员工中散布不良影响、挑拨离间、拉帮结伙、打架骂人影响团结者,发现一次罚款一百元,发现两次予以开除;

  10、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没发现一次罚款二十元;

  11、不许私自变卖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不得偷干私活儿,违反任何一项,除追回经济损失外,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是领班的撤销其领班职务;

  12、公司所有人员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当月只发基本工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应提前声明是否续签,否则以自辞对待;当月违章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凡是违章被辞者,只发当月出勤天数的基本工资;

  13、凡是丢点后留在甲方干的人员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押金一律不退!

  14、工作服只收成本费后归个人,胸卡不收押金,但丢失后,由当事人赔偿五十元;

员工的奖惩制度3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员工的奖惩制度4

  一、工作时间:08:30—17:30

  二、提供:中饭

  三、薪金标准;底薪+提成;

  四、录用期:

  a:月基本工资=底薪300元

  b:月基本工资=底薪500元

  c:月基本工资=底薪700元;

  3、技术等级工资发放标准:

  五、其它奖罚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理,1—30日为计算月,每月10日为上月薪金发放日,若半年以上连续完成所定任务,无重大违纪者,年终奖金1000元;

  六、重大违纪如下:

  1、旷工、擅离职守;

  2、拒客、与客户发生摩擦,遭客户投诉;

  3、透露公司机密、不服从管理、分配;

  4、偷盗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5、员工之间相互挑拨离间、相互吵闹;

  岗位职责

  1.维持店内良好的销售业绩;

  2.严格控制店内的损耗;

  3.维持店内整齐生动的陈列;

  4.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员工工作的高效率;

  5.维持商场良好的顾客服务;

  6.加强防火、防盗、防工伤、安全保卫的`工作;

  7.审核店内预算和店内支出。

  主要工作:

  1.全面负责门店管理及运作;

  2.制订门店销售、毛利计划,并指导落实;

  3.传达并执行营运部的工作计划;

  4.负责与地区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

  5.负责门店各部门管理人员的选拨和考评;

  6.指导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努力提高销售、服务业绩;

  7.倡导并督促实行“顾客第一、服务第一”的经营观念,营造热情、礼貌、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

  8.严格控制损耗率、人事成本、营运成本,树立“低成本”的经营观念;

  9.进行库存管理,保证充足的货品、准确的存货及订单的及时发放;

  10.督促门店的促销活动;

  11.保障营运安全,严格清洁、防火、防盗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12.负责全店人员的培训;

  13.授权值班经理处理店内事务;

  14.负责店内其他日常事务。

  辅助工作:

  1.指导其它门店人员的在职培训;

  2.协助总部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

  3.向总公司反馈有关营运的信息。

员工的奖惩制度5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纪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5)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工作时间听音乐、上网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资料、玩游戏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贻误工作者;

  (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1)消极对抗或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故意诋毁主管领导的权威,有损单位声誉和形象;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6)私自拷贝单位的信息资料(文件、流程、软件、分析报告等),窃取单位的商业机密;

  (7)与客人发生争吵、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8)同事间发生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同事间散布消极言论、拨弄是非,或拉帮结伙、闹分裂,影响团队合作及工作的正常进行;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 %,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3、涉及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错误行为,要经调查核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讨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奖罚异议申诉

  (一)员工对奖罚处理不满,可向本部门主管申诉,部门主管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二)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或解释仍不满意者,可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部门主管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答复或解释情况,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和报告后两天内给予回复;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违纪处罚

  (一)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负责人或员工,单位将加倍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员工的奖惩制度6

  奖罚原则

  1、奖罚是手段,推动是目的。

  2、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3、依章奖罚,无章从轻从无。

  4、警示在前,处罚在后;处罚在前,安抚在后。

  5、奖罚兼顾,刚柔并济;有主有次,有进有退。

  6、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一如既往。

  7、业务轻,态度重;初犯轻,累犯重;

  过失轻,故意重;新者轻,旧者重;

  疑者轻,明者重;处罚轻,奖励重;

  员工轻,干部重;小事轻,大事重。

  8、严禁以权压人,严禁以罚代管,严禁以权徇私。

  具体的.奖罚制度参照《员工奖罚细则的通知》执行。

员工的奖惩制度7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

  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员工的奖惩制度8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

员工的奖惩制度9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

  1、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

  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

  员工流失

  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员工的奖惩制度10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5、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6、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2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2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8、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9、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连带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的奖惩制度11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誹謗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员工的奖惩制度12

  为调整乐咖啡自营业以来出现的各种工作态度不端正及浪费问题作出以下惩罚制度,希望各位同事严格按照标准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工作。

  奖励制度:

  1.爱岗敬业奖: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帮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综合议奖励100元。

  2.小小建议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0元。

  3.当月满勤奖: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满勤奖100元(除串休工休假)。

  4.优秀环境维护奖:在职期间积极打扫学校卫生,维持学校环境整洁,得到领导同事一致认可者,奖励100元。

  5.团队合作默契奖:与同事间相处融洽,遇到问题积极乐观面对,能够和谐处理同事间矛盾者给予100元奖励。

  6. 最美服务奖: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扬者,奖励100元。

  罚款制度:

  1.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每次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00---7:00迟到、早退:罚款10元/次(超过半小时20元/次),超过3个小时无故未到者按旷工情况处理。旷工:教师无故旷工当月扣除100元,如无故旷工三次,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关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5.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0元。

  6.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100元。

  7.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50元。

  8.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100元。

  9.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200元。

  10.擅自脱岗,当班看上网、打电话,每次罚款100元。

  11.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100元。

  12.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50元。

员工的奖惩制度13

  员工奖惩制度是管理者用来激励和惩罚员工以达到企业目标的一种制度。它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使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也可以惩罚那些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的员工。下面本文将从员工奖励和员工惩罚两个方面,分别谈谈员工奖惩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员工奖励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员工奖励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正面互动,通过这种方式激励员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在企业管理中,奖励员工是一种情感体验和强化行为的重要方式。具体来说,员工奖励的意义如下:

  1.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员工奖励能够让员工感受到所做出的贡献被认可和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增强团队合作意识,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

  2.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适当的员工奖励可以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对他们的关注和关怀,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员工认为企业重视他们的努力和成就,就更愿意为企业付出。

  3.减少员工离职率

  员工奖励作为员工留住率提高的一种渠道,通过激励员工,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从而减少员工流失率,使企业始终拥有高素质的人才。

  在实施员工奖励制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奖励要与实际工作任务相匹配

  奖励所涉及的.内容应该与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相匹配,使员工觉得奖励的公正公平。

  2.奖励要明确标准和程序

  奖励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让员工能够明确得知自己是否符合奖励的条件,不会产生随意性。

  3.奖励要及时发放

  奖励应该在员工完成任务之后及时发放,充分体现出企业的激励和关心。

  二、员工惩罚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员工惩罚是针对员工违反规定或不履行职责而采取的一种行为,它虽然比较严厉,但却是必须的管理措施。员工惩罚具有以下意义:

  1.促进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适当的员工惩罚可以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执行的坚定性。

  2.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员工惩罚可以让员工认识到自己应尽的职责和责任,促使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增强企业的管理信誉度和形象

  适当的员工惩罚,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管理信誉度和形象,让外界对企业的信心和认可度更高。

  在实施员工惩罚制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惩罚要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员工惩罚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使员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违纪事项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2.惩罚要公平公正

  员工惩罚应该公平公正,不能因为某些员工的特殊背景或关系而减轻惩罚,否则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3.惩罚要适度

  员工惩罚的力度应该适度,不能过度,否则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信心。

  企业实施员工奖惩制度,不仅可以激励员工,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还能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降低员工流失率。在实施员工奖励和惩罚制度时,应该注意标准和程序的明确性,公平公正性及适度性,既要有奖有惩,还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合理的评价和反馈,从而不断激励员工创新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员工的奖惩制度14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

  奖惩类别:

  1、嘉奖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惩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

  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果的员工将分别酌情赐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赐予奖金嘉奖(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主动、忠于职守、遵纪遵守法律、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精彩完成工作任务者;

  3、仔细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果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平安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状况应当赐予奖金嘉奖的。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赐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主动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仔细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主动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接受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指责、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爱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根据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状况应当赐予书面嘉奖嘉奖的。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赐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被接受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果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安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仔细,表现精彩,为公司创建较大经济效益的;

  8、主动探讨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状况应当赐予记功嘉奖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赐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比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员工的奖惩制度15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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