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制度

时间:2024-09-13 13:10:3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奖罚制度[精华]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奖罚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奖罚制度[精华]

员工奖罚制度1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奖励事项分类:

  1、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1)全勤奖

  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工作都能按时按质完成,经常受到直接领导人表扬,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每部门每季度一个名额,没有符合条件的空缺)

  (3)工龄工资奖(一年更变一次)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100-200元。例:入职工资1500元,入职满一年后1600元。

  (4)保险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签订用工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用工合同内离职者,取消当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购买资格,个人已缴部分归公司所得,不退还给个人。

  (5)体检

  入职满两年的员工,每两年可免费做一次常规型体检。

  2、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5)勇于负责,善于处理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完成紧急任务者;

  (6)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7)增收节支,创经济效益卓著者;

  (8)在业务上进行有益的发明、创造、改良和研究者;

  (9)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成绩良好,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轻微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50元。

  (2)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如玩游戏),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3)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拒绝值班的;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5)浪费公司财物(外出不关显示器,上厕所不关水电、下班未关电脑、空调、灯等);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6)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月计划、总结、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开会、培训、公司活动无故迟到、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发现两次取消话费补贴(8:00-23:00)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20元—50元。

  (9)接听电话不及时,接听电话不使用标准语言“您好,”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10)未达到规定温度开空调(夏天35°以上,冬天5°以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11)报餐不吃饭,不提前取消报餐(特殊情况需说明);罚款7元每次。

  (12)不按时上交周工作总结;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元—50元。(当月一次未交5元,两次15元,三次30元,四次50元)

  (13)其他应给予处罚事项的。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元—2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不服从公司调度,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公司所分配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3、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货款和重要物品、设备;

  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情节严重者追求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扣发三倍工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以上各项罚款制度均采取连带责任制,直接领导人负连带责任。

  附各部门奖罚制度:

  营销客服部

  奖励制度:

  部门成员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20元—50元的奖励、员工大会通报表扬

  (1)服务态度好,常受到客户表扬;

  (2)接单、开单服务好,并能经常提供业务线索给营销部,或加盟商户信息。

  (3)并给公司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4)当月未发生工作失误的。

  处罚制度:

  涉及到如下事项: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1)报错单、打错单、漏打单的

  (2)客户投诉态度不好的、产品不熟悉的、价格不清楚的

  (3)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的,电话响不接的

  (4)不参加小组和公司会议电话的

  仓库后勤部

  奖励制度:

  (1)工作认真,效率高,完成质量高者(没有失误)奖励:10元—100元;

  (2)对部门工作提出有意义的建议,且行而有效者奖励:50元—200元/次;

  (3)对部门有突出贡献者奖励:50元—500元;

  (4)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主动实施合理化改进,起到提升服务质量,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作用的奖励20元----100元

  罚款制度:

  (1)拣错货、发错货、配错货、发错货的部门会议批评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2)不按规范放货、不定期盘点、部门会议批评,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3)不搞部门卫生,不听从领导安排工作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4)损坏公司财产、在公司内打架斗殴的、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上班的、勾结其他人员盗劫公司有价资产的、损害公司形象者处一次性罚款50元—500元

  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均负连带责任,如遇突发状况酌情免责。(如:突然有人员离岗、公司交代的另外突发事物)

员工奖罚制度2

  一、引言

  在餐饮行业,员工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声誉。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对于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二、餐饮员工奖罚制度的重要性

  1.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奖罚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

  2.激发员工工作潜力:适当的奖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潜力,使其充分发挥个人能力和才干。

  3.提升服务质量:奖罚制度可以促使员工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三、餐饮员工奖罚制度的实施方法

  1.设定明确的.奖励内容:奖励内容应该与员工的工作表现相匹配,包括提升、表现出色、提高顾客满意度等。

  2.设定公平的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应该公平合理,避免对员工造成不公平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的不同职位和岗位要求进行差异化设置。

  3.确定奖励方式:奖励方式可以包括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和非物质奖励(如表彰、晋升等),根据员工的喜好和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4.建立透明公正的奖罚机制:建立透明公正的奖罚机制,确保员工能够清晰了解奖罚的依据和流程,并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调整和改进。

  5.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建立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传达奖励和惩罚的结果,并对员工的表现给予及时的肯定和指导。

  四、餐饮员工奖罚制度的管理与评估

  1.奖罚制度的管理:建立专门的奖罚制度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度的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奖罚制度的评估: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员工的反馈和实际效果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结论

  餐饮员工奖罚制度对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潜力、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设定明确的奖励内容、公平的奖励标准和奖励方式,建立透明公正的奖罚机制,并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可以帮助餐饮企业建立健全的奖罚制度,提升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服务质量,进而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竞争力。

员工奖罚制度3

  一、惩罚条例

  1、违反以下条例,扣除当日工资及相应补贴外,罚款20~100元。

  2、 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

  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擅不到岗者。

  私自调换班次、补休等。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未按手续请假或假满无故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

  收银台内规定人员以外员工进入者。

  到岗未签到或迟到30分钟者。

  卫生区域不合格为客人服务标准者。

  非休息区域随意走动、停留、干扰顾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者。 口吐脏字,上岗吃东西,扎堆聊天、串岗者。

  不服从领导,顶撞上司者。

  为客人服务发生冲突或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者。

  工作失误造成产品及物品浪费或损坏者,除原件赔偿外。

  工作时间内会朋友者。

  公共场所的物品缺损或丢失由责任人群共同赔偿。专人负责的'房间物品的缺损或丢失由专人负责赔偿外。

  规定表格迟交,填写不规范,不清楚。

  工作中遇到问题,推卸责任者。

  发现跑单现象,相关人员共同赔付跑单金额并于处罚。

  对同事恶意攻击,搬弄是非,诬告、伪证制造事端者。

  严禁客人落下贵重物品,如有落下,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以后每次100元。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美疗师严禁私自使用会所的产品,一旦发现重罚不怠。第一次100元。

  因服务技术或质量等导致顾客投诉的,当事人、主管、顾问一并受罚。

  3、 违反以下条例罚100—200元:

  无论何种理由,私自将店内物品带回家者。

  因私自调换班次造成空岗,出现差错造成损失者。

  无论何种理由,向客人索取小费、礼品、纪念品者。

  粗暴的与客人争吵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200元

  4、 处罚300元以上至开除:

  侵占公款、公物或客人财务有具体事实者

  涂改、伪造单据或有关文件

  与客人争吵,顾客投诉,后果严重者

  向客人推销本店以外产品及服务者

  未经批准私配店内钥匙者

  不负责的传播对公司形象不利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

  用公司电话聊天、播打信息台者。

  损坏公司物品或管理产品、文件丢失者。

  二、奖励条例

  (一)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酌情奖励100—500元。

  1、 对改善公司或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 以优异的服务,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4、 拾金不昧,成绩显著者。

  5、 在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6、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企业管理、经营、服务,经实践证明,有突出成效者。

  7、 技术、业务、服务考核成绩优秀,且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者。

  8、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突出表现者。

  9、 及时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10、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国家、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者。

  11、在维护国家、民族尊严和公司声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12、全年出满勤者。

  13、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安全工作无大、小事故者。

  14、热诚尽职,工作效率超群,堪称全体员工楷模者。

  15、检举舞弊违规或危害中心权益者。

员工奖罚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xx元书面严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员工奖罚制度5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状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必须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职责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光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光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职责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职责,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职责,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职责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职责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状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到达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理解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职责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职责外,按实际损失状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务必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必须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光,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构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罚制度6

  一、奖励:

  1、受客人书面表扬3次—7次,在原奖金系数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销售业绩前十名,按销售额来计算。

  3、受公司通报表扬的,视情形在原系数上提高0、3—1、

  4、被评为a级的'员工,当月可在原系数上提高0、2、

  5、被评为优秀员工或管理人员称号,可在当月奖金系数上提高0、5、

  6、各店经理可视状况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提高奖金系数0、1—1、

  7、总公司将拿出当月奖金的8%作为对平时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基金。

  二、处罚:

  1、凡旷工者,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2、事假1天扣当月奖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3、病假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单位出具的证明,1天以内,手续齐全者不扣;1天—3天手续齐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内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额奖金,凡手续不齐者按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5%。

  5、顶撞上级、不服从领导安排,扣10%—当月全额奖金。

  6、有骂架、偷吃、偷盗、开飞单、受通报批评等重大过失、较大过失者,扣当月全额奖金。

  7、恶意阻碍公司物品回收的,扣当月奖金的50%。

  8、隐瞒事实真相的、知情不报者,扣10%—当月全额奖金。

  9、客人投诉3次以内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当月全额奖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经发现扣当月全额奖金。

  11、除此之外,店经理、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可视情节轻重扣1%—100%奖金。

员工奖罚制度7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务必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务必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到达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职责,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职责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务必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来源罚推荐,下达《职责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到达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个性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个性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状况确定奖励资料。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推荐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推荐,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推荐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推荐,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推荐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推荐,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个性贡献奖“。奖励资料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务必和就应到达并持续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状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状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职责或领导职责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职责过失,填《(职责)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光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光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光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带给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职责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理解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职责。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的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职责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状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职责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职责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员工奖罚制度8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一样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状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善,提出有益的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状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超多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状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带给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能够享受的假期外,还能够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带给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状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我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上班时光串岗聊天者。

  8)说脏话、粗话者。

  9)工作时光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参会人员迟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时光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工作时光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光打私人电话时光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职责,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工作时光酗酒者。

  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培训无故旷考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

  43)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带给方便者。

  4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带给虚假病历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职责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理解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5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工作时光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职责者。

  63)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职责。

  70)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光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参与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状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能够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员工奖罚制度9

  一、奖励的原则

  1、多奖少罚,奖罚公平

  2、及时奖励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4、奖励程度与员工的贡献相当

  二、奖励措施

  1、员工贡献奖(不定期奖励)

  ①各类合理化建议,对提高管理工作质量确有成效。

  ②工作细致负责,经常获得客户的书面表扬。

  ③解决疑难杂症,降低成本,节约费用。

  ④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火抢险等表现良好)。

  ⑤维护公司声誉,受委屈忍辱负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⑥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行为。

  2、月度优秀员工

  每个部门,每月度评选一次,并张贴红榜,以资鼓励。

  3、年度优秀员工

  按员工总人数的2%比例民主选举,投票选出年度最佳员工,附优秀事迹书面报告,上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给予奖励,并颁发由总经理签署的获奖证书,并张贴红榜予以通报表彰。

  4、其他奖励

  ①义务献血奖励

  ②获得各类荣誉的奖励

  三、违约金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主管及经理有权按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并扣10元——200元不等的违约金。

  1、迟到或早退。(详见第四节第三条)。

  2、服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或收费台听取信息。

  4、上班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进食、吃零食、喝酒、抽烟嚼口香糖等。

  5、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购物。

  6、工作时间擅离本职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规定时间的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纸屑、杂物,不保持更衣柜内外及环境的整洁,在更衣柜内存放不应放的物品。

  8、不爱护小区及办公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浪费公共物品,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己有。

  9、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言语粗俗、骂人和进行骚扰客人的`活动,不经同意擅自进入租户或业主单元内。

  10、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

  11、对上级分派的工作无故迟缓拖延。

  12、不经请求私自接待外人参观客户单位及所属区域。

  13、在工作区域内(无论上下班)不得进行上网聊天、喝酒、聚赌、打牌、睡觉、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14、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规章惩罚处理。

  15、工作时间打瞌睡,夜班当值睡觉。

  16、工作时间没有按要求完成作业或完成任务。

  17、工作时间手机、呼机应始终调为振动状态。

  18、一月之内受到二次口头/书面警告,第二次警告应予以交纳违约金。

  19、下班或外出离开是,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

  20、除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按规定入库,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

  21、一月之内连续二次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核实后确系员工责任。

  22、经同意私自接受客户、租户、客人小费或物品。

  23、违反部门所制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24、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不得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装外的肌肤上纹身;女员工均应淡妆上岗。

  25、由于责任心不强,非故意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赔偿。

  26、提供不真实的报告、材料。

  27、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资料及单据等。

员工奖罚制度10

  一、奖励制度

 1.1 个人奖励

  1.1.1 优秀员工奖

  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定,每月评选优秀员工,获奖员工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在公司内部宣传表彰。

  1.1.2 卓越贡献奖

  对于在特定项目或任务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

  1.1.3 创新奖

  对于提出创新想法、改进工作流程或者设计出创新产品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专利申请、推荐信等。

  1.2 团队奖励

  1.2.1 优秀团队奖

  对于在团队合作中表现出色、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团队旅游、团队建设活动等。

  1.2.2 项目奖励

  对于成功完成重要项目的团队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晋升机会、公开表彰等。

  二、惩罚制度

  2.1 警告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团队合作原则或者工作失职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2.2 扣款

  2.2.1 迟到扣款

  对于迟到超过规定时间的员工进行扣款处理,扣款标准根据迟到时长和迟到次数来确定。

  2.2.2 旷工扣款

  对于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的员工进行扣款处理,扣款标准根据旷工时长和旷工次数来确定。

  2.3 停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严重干扰工作秩序的员工,暂时停职以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2.4 开除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重复犯错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员工,直接予以开除处理。

  三、奖罚制度的执行

  3.1 公平公正

  公司将建立一个公正的'评选机制,确保奖励和惩罚的公平性。评选委员会由公司高层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事实和数据进行评定。

  3.2 及时执行

  奖罚制度将及时执行,对于获奖员工,奖励将在评选结果公布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对于受罚员工,相应的处罚将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实施。

  3.3 激励与警示并重

  奖罚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通过建立完善的员工奖罚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合理的惩罚制度也能够保持公司的工作秩序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奖罚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执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奖罚制度的作用。

员工奖罚制度11

  餐饮部的奖罚制度

  1.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2. 在工作中未能使用礼貌用语。

  3. 当值期间睡觉者,或传菜闲聊,致使顾客投诉上菜慢者。

  4. 上错菜、点错菜(造成后果,还需赔偿损失)。

  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跑单。

  6. 餐具不卫生,引起客人投诉,对上级,对客人不礼貌者,或向客人索要小费者。

  7. 欺骗上司,拾得他人财物不及时上交者(不上交者开除)。

  8.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者(上下班要签到、签退)。

  9. 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每次罚款5元,直至开除。

  10.摆弄事非、诽谤他人,搞小圈子,及未按饭店节能规定,关闭各类能源,造成损失。

  11.不按值日表及值日要求者。

  12.不爱护公物者(花、餐具、桌椅、地面、墙面等)。

  13.工服不勤换洗,指甲、头发不按要求修理者。

  以上各条自觉遵守,有过失者,每次罚款5元—100元不等,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员工奖罚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

  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

  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

  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1、上班前员工本人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

  2、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帮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

  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见义勇为,有显著功绩者;

  5、维护公司信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6、对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7、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5—100元经济处罚:

  1、厂区内吸游烟、随地大小便、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带小孩进入工作(生产)场所,禁烟区内携带火种入内者;

  2、上班不佩带胸卡、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3、上班和工作时间穿拖鞋、赤脚、赤膊者;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打磕睡、睡觉或不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5、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库门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坏绿化,非生产性使用电炉者。

  第三十九条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斗殴、吵骂者;

  2、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公司内其他物品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艺、技术、业务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4、利用取权营私舞弊,在承办业务与事业中,向客户索取、收受回扣等影响公司生产或信誉,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

  7、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8、窃取公司知识产权或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者;

  9、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赌或伤风败俗者;

  11、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弹药、刀械、等)进入公司者;

  1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遗失、损失公司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班组管理范围与工作职责另附。

  第四十三条各工种安全与工艺操作规程另附。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生效并从年月日起实施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员工奖罚制度13

  一、行为类

  1、对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人员招聘有重大贡献者。

  2、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发明设备取得成绩者。

  3、参加公司、市、省、全国和国际各类比赛,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奖励形式:精神奖励(口头表扬、奖状、优先学习或培训)和物质奖励。

  二、工作纪律类

  1、迟到、早退一分钟扣5元,迟到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5天工资。

  2、客人交办的事情,未妥善解决或解决不了未及时反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考核20元。

  3、出现执行力问题,考核20元,重复发生给予加倍考核。

  4、工作中带情绪上岗者每次考核20元。

  5、工作班次不清,擅自调休者每次考核20元。

  6、因餐后巡检不认真导致设备出现故障者,根据维修费用额进行考核。

  7、故意搬弄是非,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同事关系者,考核50元。

  8、不服从上级安排,考核50元,严重者给予辞退。

  9、当值时间,未请假擅自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10、管理人员上岗期间必须将手机调至振动,违者考核10元。

  三、仪容仪表类

  1、工装不整洁、不干净,每次考核5元。

  2、女管理人员要求上岗化淡妆,不符合要求者考核5元。

  3、上班不染指甲油,不留长指甲,指甲长度不可超过指肚,且指甲内不能有积灰,不符合要求者每次考核5元。

  4、上岗必须佩戴工号牌,不得出现歪、斜,违者每次考核5元。

  5、上岗前吃异味食品,致使口腔有异味,每次考核5元。

  四、节能降耗类

  1、管理人员值岗期间未及时关闭空调和走廊灯者每次考核10元。

  2、员工餐应遵循“勤拿少取”的原则,故意浪费者每次考核20元。

  3、管理人员进出厅房未及时关灯者一次考核10元。

  五、执行力类

  1、对领导或者上级布置的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行执行力考核20元。

  2、管理人员对会议上规定的事情没有及时落实,造成应该立即整改的问题没有及时落实,任由事情发生,考核50元。

  3、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上午11:30,下午5:30)之前必须佩戴对讲机,并保持正常使用,违者考核20元。

  4、当日值班管理人员对于餐后巡台执行不到位者每次考核20元。

  5、每日质检允许岗位10项(不同类问题)问题产生,每超1项考核2元。

  6、对于每日餐后对于卫生五常、设施设备的检查,出现不合格者每次考核5元,重复性发生者每次考核10元。

  7、对于向员工承诺的事情未按时间完成者,造成不良影响每次考核20元。

  六、宿舍管理类

  按照员工宿舍管理进行奖惩。

  七、餐中跟餐类

  1、开餐期间,不允许做私人事情,全部的精力要用在一线工作上,工作流程按照各岗主管每日工作流程表进行,不执行者考核10元。

  2、餐中巡台,督促指导工作,对于餐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菜品介绍、台面卫生等等),未及时纠正者违者考核10元。

员工奖罚制度14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员工奖罚制度15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状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必须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职责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光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光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职责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职责,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职责,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职责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职责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状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到达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理解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职责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职责外,按实际损失状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务必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必须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光,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构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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