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考勤制度

时间:2024-11-09 10:47:04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推荐)员工的考勤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的考勤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员工的考勤制度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五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忙他人打卡和理解他人帮忙打卡。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午时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景,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景,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能够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景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贴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景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2

  一、关于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午时:14:00—18:00

  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午时:12:00—19:00

  二、关于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

  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午时: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

  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

  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来源理。

  三、关于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回到时间,回到时需填写回到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回到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

  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

  四、关于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

  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关于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3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手工考勤制度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计划生育假

  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3.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3.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请假制度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4.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4.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4.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5.2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员工考勤制度9

  1、在编人员每学期给予两天看病调休,编外人员每学期一天看病调休,调休必须不影响带班、教研、政治学习等情况。调休以半天为起点,调休冲病假必须在病假当天提出,过时一律不作调休。

  2、带班迟到不作调休处理,进班教师迟到不能用调休单抵付,除按规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担。空班迟到可用调休单抵付,但需在当日向园长说明原因。 3、后勤人员(保育员、食堂、保健、财务)必须自行协商安排好工作,经领导认可后方可调休,调休以半天为起点。

  4、病假需医生证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园方,须持假者在病假结束前一天做好续假手续。在编人员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连续病假满2个月以上,按长病假处理,长病假者按国家规定,期间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学期最多不超过2天。

  5、教师不能自行调课,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如有此发生延误工作的.情况(未安排好代课老师、未移交备课等)扣去考核分。

  6、教工外出开会、培训等,需出示相关通知、证明,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但要保证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时在考勤册上做好记录。

  7、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8、教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遇必须由本人料理的突发急事,当事人需向领导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园。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5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考勤制度的规范性和执行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评估体系,以确保制度始终保持有效性。

  1.审核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应当经常对员工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搜集员工的.反馈意见。员工对于考勤制度的满意度和可行性具有不同的看法和建议,企业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个人面谈等形式,搜集员工对于制度的反馈意见。

  3.评估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可以通过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在制度出现偏差或漏洞等情况下,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之,员工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规定适合自身的考勤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保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只有规范员工考勤制度,才能保证员工的工作纪律、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顺畅的工作流程。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6

  一、有关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午时:14:00—18:00

  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午时:12:00—19:00

  二、有关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午时: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来源理。

  三、有关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回到时间,回到时需填写回到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回到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四、有关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

  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有关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明确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7

  不管什么规模的企业,一定要有员工考勤制度,有了制度企业才能逐步走向正轨,要用制度管理企业逐步代替人性地去管理企业,不要担心制度建立以后员工留不住的问题,一个好的管理制度只会增加企业凝聚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依赖度,当然象员工考勤制度的建立要与主要员工进行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理解、同意,既要体现企业管理的制度化,又要体现企业老板的人性化。

  笔者认为在建立员工考勤制度时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纪律: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3、法定假,企业休假的规定;

  4、加班安排,对员工加班的待遇,不服从加班员工的处理;

  5、可以考虑增加对员工设立月度,年度满勤奖;

  6、也可以在企业工资制度中增加员工工龄年增加幅度,包括设立对特别苦、脏、累的岗位实行岗位补贴,加强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其实还是要企业的`老板改变用工观念,对目前用工成本有一个正确认识,增加一定劳动工资成本的投入,相信可以通过制度的建立对目前状况有一个改善。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8

一、员工考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二、员工上班无特别状况者,一律按时签到。

  三、严格保管签到簿,考勤负责人到上班时光及时收管签到簿并举行检查记下。

  四、员工本人亲笔签到,严禁他人代签,如有代签行为,除视被代签人迟到或旷工,并按《员工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五、晚到、早离五分钟视为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六、无故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天,确有特别缘由者,须向领导说明。

  七、严格病、事假制度。事前由本人递交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后为有效假条,若的确来不及递交假条的,事后必需由主客领导出据证实。

  八、工作需要外出无法签到者,必需由主管领导出据证实。

  九、工作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月三天有薪病假,过月作废,其它员工病假为无薪假。

  十、员工休病假,三天内由医疗单位出据诊断证实;三天以上必需有县级经上医院证实;急诊须有急诊证实,并按事假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十一、事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集团主管负责人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休假必需由集团主管、负责人批准;班组长以上员工批准休假前,必需妥当支配好本部门班组的.工作。

  十二、员工病事假每年不超过六次,累计不超过三十次,超过者按辞退处理。每次休假结束后必需到请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十三、累计三天旷工按除名处理,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工资。

  十四、每位员工必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以身作则,相互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哄骗隐瞒出勤行为,按有关条例予以重罚。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9

  为保证工厂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记录

  1.作息时间:上午7:30-12:00

  中午12:00-13:00

  下午13:00-16:30

  根据生产需要如需调整再另行通知;

  2.考勤登记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31日;

  3.工厂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考勤记录以打卡记录、手工考勤记录为基本依据并参照员工请假条.出差申请单等相关内容,由厂办负责监督执行;

  5.所有员工须先到工厂签名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公务,特殊情况须经工厂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矿工处理;

  6.员工外出办理公务前须向直接上级(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批准方可出厂,否则按中途擅自离岗处理;

  7.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20分钟—30分钟每人每次罚款20元,本月内达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的,以矿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2小时(含两小时)以上以矿工一天论处。矿工除扣除矿工时间工资外,还要处以每天200元的经济处罚,任何员工无故矿工累计(月内)三天(含三天)以上,一年累计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处分。

  二.请假(含公假.休假.下同)的批准权限

  1.员工因公出差,须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普通员工出差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出差由工厂主管批准,工厂主管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2.工厂主管请假经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请假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本部门主管批准,一天以上一律由工厂主管批准,车间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车间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工厂主管批准;

  三.请假方法

  1.请假一律提前填写“请假单”,并在厂办保管备案;

  2.请两天以上的.病假需出示医药发票或医院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3.除因病等特殊情况外,请假人一律由本人面请,不准电话请假,不准事后补假;

  4.续假应提前一天办理,按累计天数经权利人批准方可续假;

  5.未经批准请假或不按规定请假者视为矿工。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总经办。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10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 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员工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确保将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强 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 2 章 工作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是员工依照公司的规定,在工作场所执行所指派任务的时间。

  本公司的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人员或部门的常规作息时间,应向行政总监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核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条 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 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八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或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后,可算为事假或病假。

  第九条 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 1 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十条 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一条 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 完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二条 考勤标准 在法定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工作 3~4小时为加班半天,5~8 小时为 加班1天; 请假 2~4小时按半天计算、5~8 小时按1天计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条 休假和探亲假 在企业工作 1 年以上的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 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

  1、年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 10 年的员工,年休假的时间为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为 10 天;21 年以上的`员工为 15 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为 20 天;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 30 天。

  新调入员工,第二年开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员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

  (3)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 负担。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 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 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

  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第十四条 生育假 女员工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 135 天。

  难产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 15 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 7 天照顾假。

  第十五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工伤假。

  第十六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 3 天;旁系亲属死亡,可 给假 1 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 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补休 1 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1 天补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补休 1 天,2 周以上的补休 2 天。

  第十八条 员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第十九条 员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

  试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示相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 5 章 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 一般员工请假在 2 天以内的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 2 天以上的报行政总监审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应经行政总监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 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 补办手续。

  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员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

  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后方可上报。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全公司实行员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

  员工到岗后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 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各部每月 2 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 表》 ,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领导应随时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

  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 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

  除定期检查、监督总

  部各部室员工的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 对异地分支机构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 7 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遵守、执行和维护本制度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公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二十九条 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 早退或溜班超过 3 次者,每次按 元;1 个月内迟到、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 和奖金。

  旷工半天扣发 元,1 天扣发 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10 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 扣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元,并公开批评。

  第 8 章 工资的扣发 第三十二条 月内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发 元;3 天以上的,按当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三条 病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

  第9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有所变更,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11

  为加强员工的管理,保证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以供大家共同遵守。

  一、打卡制度物业公司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须由员工本人执行,严禁代打卡。发现代打卡者每次罚款一百元;漏打卡者须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漏打、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五元;

  二、请销假制度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实行固定公休日休息,如临时有事则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审核后,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事假:部门经理有权给予本部门员工一天以内的假期,超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须报请总经理,三天以上则需请示执行董事,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员工因病无法工作,须电话请示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时交付医院开具的诊断书;超过一天以上或三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汇报总经理,超过三天的须报经执行董事批准;

  3、住院:员工因病需住院治疗,须出具住院通知书原件后将复印后送交主管部门领导,并由主管部门领导向上级汇报,同时报办公室存档。

  4、临时外出:员工在工作时间临时外出,须请示本部门经理同意后,并在办公室公示板上标明外出时间、处理事项及返回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请假:除因病无法工作之外,均应于请假前处理好手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6、调休:员工申请变更休息日须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获批准后方可调休。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12

  总则

  根据一九八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有关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XX省《有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工的基本职责

  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工作时间

  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

  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明确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提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

  病假的`工资待遇

  婚、丧假

  具体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

  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

  产假、哺育假

  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景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

  工资待遇

  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元按元计发。

  探亲假:

  具体规定

  贴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明确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

  工伤假

  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工资待遇

  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

  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异常奖。

  非工伤按病假对待。

  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

  工伤

  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团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非工伤。

  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

  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

  补充规定

  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景,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13

  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__公司

  二0__年九月三日

  员工的考勤制度 篇14

  一、考勤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统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奖优罚劣,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并给员工考核考勤提供依据。根据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归口部门

  2.1公司业务室为考核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考勤管理

  3.1作息时间

  3.1.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2:00、下午16:00—19:30

  3.1.2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1.3实行每天7.5小时工作制。

  3.2考勤须知

  3.2.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工资10元。月累计3次以上者按缺勤1天处理。

  3.2.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者以旷工0.5天计算。

  3.2.3旷工处罚规定

  1)旷工0.5天—3天者扣罚实际旷工天数的三倍日基本工资。

  2)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者员工自动离职.

  3)连续旷工时间15天(含)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二、考核办法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打卡,员工应亲自打止,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报办公室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内勤处登记,以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上级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上级负责人和办公室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三、考核制度全勤奖:每月元,以签到表为准。

  1、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8:4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下班:17: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上班时间一个小时,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一个小时,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2、处罚规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迟、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迟到、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D:9:30以后上班,17:00点以前下班,按旷工一天计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四、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5日前交至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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