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休制度[汇编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调休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调休制度 篇1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的加班调休。
二、加班原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周末、节假日)加班调休。加班起始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计加班。
三、加班审批程序
1、 计划加班:根据工作计划需加班者,须于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能加班。
2、 应急加班:由于特殊原因需临时加班者,须在加班日当日或次日(当日或次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补签后方能予以确认记录。
3、员工加班须经处室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处室经理加班须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分管领导加班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
4、未按要求填写、审批或未按时提交《加班工作记录单》的,人事处不予确认记录,不计算加班。
四、调休
1、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人事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事假,可按1:1的比例冲抵。员工加班以调休形式补休的,原则上在12个月之内调休完毕。
2.以调休冲抵病事假的,只能在已存在的可休假天数里冲减,如果员工请假时没有可调休假期的,则不允许用未发生假期冲抵事假。
3.原则上,所有员工调休须提前一天填写《调休申请单》,一般员工调休需处室经理签字同意,处室经理级以上人员调休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调休人需将签字确认后的《调休申请单》交人事处登记备案后,方可休假。调休期间正常计算工资。
4.员工调休一次最少半天。调休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处室经理审批,连续调休两天(含两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连续调休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调休的,以旷工论。
五、附 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
2、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员工调休制度 篇2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其中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适用本规定。
二、加班原则
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点,加班主要以临时、特殊情况下安排,但是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班规定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必须继续工作,称为加班。
1、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和紧急,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因工作需要在周末或夜间继续工作的,经公司领导批准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3、规定加班:是指因公司业务、工作内容、公司性质特别而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继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规定加班。
四、加班时间的计算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即加班至夜晚十二点算半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五、调休规定
加班补偿原则上以调休为主,以服从工作为前提,员工如需要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单》,向部门经理申请,由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
公司实行调休制度,月调休总数为4天,周一至周日均可调休,当月发生的加班,必须当月安排调休,否则过期作废。
(1)调休需结合部门的工作安排,提前2天向部门经理递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调休。
(2)当月调休天数当月内可以累计,累计不得超过4天,超过4天的按事假处理,当月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与当月固定休息日不冲突,可累计于当月调休。未修完当月休息日者不可累积到下月,但生产部员工除外(生产部员工可累积3个月调休日期)中层以上管理者调休时应充分做好部门的工作安排,责任到人。
(3)部门内每日调休人数应有限定,即必须保证每天有80%的`人员在岗,坚决杜绝部门在岗人数不足从而影响园区正常运营的情况发生。
(4)因工作特殊性,法定假日不统一休假但月内可调休相应天数,不调休者可计为加班发放当日工资。
(5)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加班调休
①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②员工也可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经理安排。
③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且又不做调休的,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偿。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支付
员工加班会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其计算方法为:日基础工资/8×加班小时数(30分钟内不计为加班)。
员工调休制度 篇3
一、适用范围
1、公司本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适用本规定。
2、公司临时、紧急安排的加班,适用本规定
二、加班的原则
公司不提倡员工无意义、低效率的加班工作,公司希望员工能充分利用好上班时间,高效率地完成日常工作。如确实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则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加班时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公司严厉杜绝加班时无效率、无纪律和散漫等现象。
三、加班规定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称为加班。加班分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两种。
1、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和紧急,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因工作需要在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3、加班时间的计算
(1)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即加班至夜晚十点算半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2)以4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即4小时为0.5个工作日,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4、下列情况不属加班
(1)管理人员因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事务、开会、学习、处理业务,不能按时下班和需要增加工作时间的。
(2)普通员工因集体学习、开会以及其他的集体活动不能按时下班或不能正常休息的。
(3)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本应能完成的工作,因个人技术不熟练、消极怠工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4)已经享受固定津贴的特定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完成职责规定工作的。
(5)其他不能确认加班的活动,而导致不能按时下班的'。
四、调休规定
加班补偿原则上以调休为主,以服从工作为前提,员工如需要调休,需提前填写《调休单审批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由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休。
1、当月发生的加班,原则上当月安排调休,特殊情况无法安排调休的可累积,但必须在两个月内调休完毕,否则以加班费补偿。
2、调休时间标准:工作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五、加班申报程序
1、所有的加班须以部门名义申报,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
2、工作日加班,应于加班当天下午17:00前将部门的加班情况汇总至《加班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3、周末加班者,应于周五下午17:00前将部门加班情况汇总至《加班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4、非计划或紧急需安排加班的,可电话向公司领导申请加班,事后补填《加班审批表》。
5、派工出差在外的,其出差期如含有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不计算加班。
6、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加班情况,做好有关调休和加班统计工作。
7、公司安排加班人员补休而不休息的作自动放弃补休。
六、加班考勤纪律
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加班,严肃加班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消极怠工,如有以下情况出现则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的,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员工调休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加班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中心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尽可能不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中心实行加班调休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中心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临时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临时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属于任务内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在上班时间必须完成的工作而未完成的,自动延长上班时间的,本中心不作为加班考虑。
第六条员工加班原则上应提前2天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心领导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计算为有效加班。第七条严格执行加班需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果不能再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如遇领导出差在外吗,无法签批的,员工也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由人事部门电话确认后,方可实施加班。特使情况要临时加班的.,相关负责人要加以额外说明。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九条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员工调休制度 篇5
1、 加班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因生产或工作需求部门负责人可适当安排相关人员加班以便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才有效,部门每月将《加班申请单》报综合部汇总。(员工保留《加班申请单》存根,以便后期调休或算加班工资之用)。有指纹考勤机的部门的加班记录应与考勤机上的记录相符合,如有出入按指纹考勤机的记录为准。
(2)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记时起点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的依据。(加班补贴或调休见以下调休制度)
(3)各部门在员工加班后,应尽量安排员工调休,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调休应在一年内使用完毕。由于工作关系,无法安排调休的,综合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计发员工的加班工资。如因当天请假影响工作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2、 调休
(1)除员工经公司认定的'加班工时可作为调休使用以外,员工因工作关系,当月应休未休的工时可根据具体加班工时进行调休(所有调休在每年12月31日时清零),另是否可累计调休应视部门工作情况而定。
(2)若当月无加班工时(且又无预留的加班工时)的情况下,如要请假可用带薪年休假或事假,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调休。调休事先填写《调休申请单》并由部门经理的批准后,每月报综合部。
(3)重大节假日前后若无特殊情况不可进行调休和请假(特殊情况包括结婚、亲人去世),另省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安排调休或请假。
员工调休制度 篇6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3、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星期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法定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 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5.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 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 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1 、加班调休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4)员工也可要求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调休时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内安排员工调休。
(5)调休需填写《调休单》。
6.2 加班工资计算
(1)员工如无法得到调休的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却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工资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2)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星期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新年(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本制度自20xx年09月01日起执行
员工调休制度 篇7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其中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适用本规定。
二、加班原则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点,加班主要以临时、特殊情况下安排,但是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班规定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必须继续工作,称为加班。
1、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和紧急,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因工作需要在周末或夜间继续工作的,经公司领导批准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3、规定加班:是指因公司业务、工作内容、公司性质特别而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继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规定加班。
四、加班时间的计算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即加班至夜晚十二点算半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五、调休规定加班补偿原则上以调休为主,以服从工作为前提,员工如需要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单》,向部门经理申请,由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
公司实行调休制度,月调休总数为4天,周一至周日均可调休,当月发生的.加班,必须当月安排调休,否则过期作废。
(1)调休需结合部门的工作安排,提前2天向部门经理递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调休。
(2)当月调休天数当月内可以累计,累计不得超过4天,超过4天的按事假处理,当月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与当月固定休息日不冲突,可累计于当月调休。未修完当月休息日者不可累积到下月,但生产部员工除外(生产部员工可累积3个月调休日期)中层以上管理者调休时应充分做好部门的工作安排,责任到人。
(3)部门内每日调休人数应有限定,即必须保证每天有80%的人员在岗,坚决杜绝部门在岗人数不足从而影响园区正常运营的情况发生。
(4)因工作特殊性,法定假日不统一休假但月内可调休相应天数,不调休者可计为加班发放当日工资。
(5)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v加班调休①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②员工也可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经理安排。
③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且又不做调休的,公司会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偿。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支付员工加班会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其计算方法为:日基础工资/8×加班小时数(30分钟内不计为加班)。
员工调休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加班、值班与代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代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代休。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1、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和登记。
2、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3、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4、加班、加点的形式:
a)平时加班、加点: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加点。
b)双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员工在双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员工在倒班轮休日工作的。
c)法定节假日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者。
5、加班时数:加班申请单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现场了解加班的进展情况,督察员工在加班期间保持应有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现有冠加班之名而无加班之实的员工则马上进行处罚,通报全公司,以儆效尤。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有的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来后补签意见。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人力资源部不予计算。
第三章代休
1、非一线员工(总经办、人事、供应、销售、后勤、财务、仓库、车间办事员)在非法定假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应在3个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
a)代休的时间应为4小时的整倍数。
b)代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在3个月内安排完毕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d)夜间值班人员如遇抢维修,(可按照规定补批加班申请单)可由部门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代休一般应由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好人员暂代代休人员的工作,不能影响工作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员工提出代休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同加班申请一样,不论是部门安排代休还是个人提出代休,都必须提前一日填写代休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
2、代休时间不影响当月的全勤奖。
3、生产一线员工(机电仪维修工及倒班员工)
a)代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多出的加班时间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四章值班
1、值班是公司为了及时发现、处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岗位的。员工在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间或值班结束后员工可以休息。公司每月会按照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五章加班、值班工资
1、生产一线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末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2、年薪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有相应补贴。
3、值班费发放标准:
一线员工晚上值班,工作无特别需要,次日尽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补贴6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可以再算一个班。
值班期间如遇有突发性工作,按照加班审批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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