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3-01-30 09:05:05 招聘选拔 我要投稿

招聘教师公告15篇

招聘教师公告1

  按照《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的要求,根据区属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稀土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人,幼儿园教师7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教师公告15篇

  一、招聘计划

  具体科目及人数:

  1.中学语文6人,中学数学5人,中学物理2名、中学政治2人、中学地理3人。

  2.小学语文15名,小学数学10名,小学英语8人。

  3. 幼儿园教师7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学历要求

  1.中小学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即专业对口。

  2.幼儿园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非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

  应聘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者年龄要求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xx年应届毕业生要求: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20xx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方可参加报考。

  2.符合报考幼儿园资格条件的20xx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可参加报考。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4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稀土高新区第二中学3号教学楼(请应聘者从高新二中北门进入)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验

  证报告;

  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⑵报名时应由本人详细、准确、真实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20xx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⑶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登记造册并进行信息录入。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应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收费标准

  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xx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xx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报名及考务费用。

  (5)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xx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凭领取准考证凭证及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试讲,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

  1.笔试

  试题统一印制,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笔试设综合知识测试一个科目,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布成绩,分专业划出分数线,按实际选聘人数的1:3 公布参加试讲名单。

  2.试讲

  试讲分科目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试讲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示单。

  五、聘用及待遇

  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笔试、试讲的综合成绩定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应聘者被聘用后身份为合同制管理教师,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享受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相应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 18747129211

  监督电话:5305592

  包头稀土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7月10日

招聘教师公告2

  沙长市第十五中学系z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临聘代课教师,学校将在沙长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考核、考察和确定拟录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目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人数 2 2 1 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生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二乙(语文、英语、音乐岗位为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大学毕业生。

  3、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善于班级管理的人员优先。

  三、人员管理办法

  1、所招人员属学校临聘代课教师,没有公办教师编制。

  2、学校对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一年一签。

  3、临聘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由学校根据岗位情况制定标准,学校与受聘者签定聘用协议书落实工资待遇。

  4、学校聘用的临聘代课教师工作考核优秀且参加沙长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和考核合格,若学校有相应学科的增员计划,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办理正式录用入编手续。

  四、报名

  1、时间:20xx年7月16日――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地点:沙长第十五中学(学校办公室)

  3、本次招聘仅设置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相关证件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初审、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4、资格初审时应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和以下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两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的考点、考室及考生座号于20xx年8月1日(星期四)在我校校园网公布。

  3、笔试定于20xx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进行,总时量150分钟。

  4、20xx年8月5日(星期一)开始,可在我校校园网查询笔试成绩(或电话问询)。

  六、考核和录用

  1、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后,按各专业招聘计划总数的3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成绩合成,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2、考核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3、录用:按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七、联系办法

  1、联系人:z老师 z老师

  z(学校办公室)

  3、学校网站:

招聘教师公告3

  20xx郑州中牟招教88人考试公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7月7日—7月25日。报名地点: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平安路学校院内)(大孟镇普罗旺世小区内,大孟镇政府西邻。)

  为弥补大孟镇教师队伍人才不足,提升大孟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域内教育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牟县政府关于招教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牟县教体局教师招聘相关规定,大孟镇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教师,现将招聘校聘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xx年计划招聘校聘教师共88名。其中:

  语文 36名, 数学36名,英语10名,体育2名, 音乐2名, 美术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报考初中教师,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替代报名,不设分处,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xx年7月7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牟县大孟镇中心学校(平安路学校院内)(大孟镇普罗旺世小区内,大孟镇政府西邻。)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5)《大孟镇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在中牟县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或报名时现场填写),在职教师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20xx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或处公章)且必须于20xx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四、选拔方式

  1. 面试采取试讲(微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占总分的70%,答辩占30%。试讲时如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 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在此之前由各校自行聘用的教师,20xx-2017学年中,在期末测试中所带班级在全镇前六名的教师,可直接续聘。

  3.时间及地点: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中牟县大孟镇平安路学校。试讲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五、录取聘用

  1.录用后可优先参加中牟县招教考试,并放宽报考条件。

  2.一经录用月薪20xx元。一学年按十个月发放,其他待遇与正式教师相同。录用的教师分配至镇域内中小学任教。

  3.学校免费提供食宿,见习(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教学效果进行考察,合格的予以续聘,聘用期一年,聘用时签订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牟县大孟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371-62312589 0371-62312588

招聘教师公告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xx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xx〕46号)规定,经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xx省安海高级中学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至1997年1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及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xx高级中学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2月2日—3日(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xx省安海高级中学紫石楼一楼(安海县xx东路1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xx省安海高级中学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下载)。

  (3)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xx高级中学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安海县教育局、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于20xx年2月5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x)、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x)、安海县教育网站(xx)、xx高级中学校园网站(xx)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xx高级中学及时通知考生并退还笔试费,不接受其他原因的改报名。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xx年2月5日在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海县教育网站、xx高级中学校园网站进行公示。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于20xx年2月9日(8:30—12:00,14:00—17:30)至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作自动放弃。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由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海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方式和内容:闭卷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占80%)。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20xx年2月11日在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海教育网站、xx高级中学校园网站公示笔试人员成绩及取得技能测试资格人员名单。

  (二)技能测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和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技能测试),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

  2、形式和内容: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3、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面试

  1、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视为弃考。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并在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海教育网站、xx省安海高级中学校园网站公示。体检由安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xx〕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xx省安海高级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海教育网站、xx高级中学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招聘教师公告5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我区整体教育水平,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二七区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在职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在职教师6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55名、幼儿园优秀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二七区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xx)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xx年6月15日——6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二七区嵩山路学校(郑州市二七区庆泰路8号,嵩山南路与南三环向南1000米刘砦社区附近)。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七区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工作单位出具《在职教师同意报考证明》1份(中小学详见附件3、幼儿园详见附件4),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一寸近期同底版无修图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同报名表照片同底版,贴在空白A4纸上,在A4纸上最上方写明姓名、报名岗位及身份证号);

  (7)获得郑州市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需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1.中小学教师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幼儿园优秀教师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确定拟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前,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中小学教师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

  ①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③笔试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如低于3:1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③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同一岗位需分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④试讲范围

  初中:二七区现行教材

  小学:二七区现行教材

  ⑤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幼儿园优秀教师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形式进行。

  (1)结构化面试

  ①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在结构化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2)教学技能测试

  ①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低于3:1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②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教学技能测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测试室实际参加测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③教学技能测试内容: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④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递补过程中,已无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即不再进行递补。

  3.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

  4.不服从二七区教育局分配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二七区人民政府网是二七区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3:00)。所有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二七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须按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五)受聘人员需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因个人原因未按二七区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供完善人事手续造成无法办理聘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报名、考试(含笔试、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现场报名、考试。考生进入报名、考试现场要服从管理,自备口罩并按要求佩戴,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含笔试、面试)当天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区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1177702

  附件1:《二七区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二七区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在职教师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用表)》

  附件4:《在职教师同意报考证明(幼儿园用表)》

  二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教师公告6

  z大学附属中学、子弟小学和幼儿园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岳麓山下,地处千年学府z大学南校区内。z大学中小幼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历史悠久,为社会培养了周光召等一大批著名的科学家、艺术家和政治家。目前,湖大附中和子弟小学都是长沙市示范性学校;幼儿园是z省示范性幼儿园。

  为适应湖大附中、子弟小学和幼儿园的快速健康发展,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优秀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

  高中*治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

  中学音乐教师1人;中学体育教师1人;

  小学数学教师1人;

  幼儿园教师8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中学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身体健康。

  2、应聘者应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英语教师者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甲,其他学科应达到二乙,应聘英语教师者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所有应聘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均应达中级及以上水平或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合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其以上职称应聘者应在40岁以下。

  4、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要求英语口语流利、语音纯正,兼修第二外语,同等条件下其二外选修日语、韩语、德语小语种者优先。

  5、相同情况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能用英语讲授其他学科知识的双语教师,具有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者,在省级示范性重点中学工作过的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国家及省市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高级职称者。

  (二)小学教师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严格遵守《教师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本科及其以上数学专业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普通话(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4、有一定的英语口语基础;

  5、身体健康;

  6、能胜任本职工作;

  7、具有小中高职称或特级教师者优先。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要求应聘者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合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奉献精神,热爱幼儿教育、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组织能力强。

  3、应聘者应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4、应聘者应具有国家幼儿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4月1日 - 4月22日。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来z大学普教中心报名,报名时须递交本人手写填写的工作简历一份,另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

  报名地址:z大学普教中心办公室(湖大附中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z

  联 系 人:金老师

  报名表格:见附件1-3

  具体方案见:zz

  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

  附件1: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中学)

  附件2: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小学)

  附件3:z大学普教管理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幼儿园)

招聘教师公告7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湖县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报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建湖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3.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岗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7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县城双湖东路建湖县教育局701室。联系人:曹大云,联系电话:0515-80695313、13921853096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不需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个人诚信承诺书。

  2.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xx年7月24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教育局706室领取准考证。

  4.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职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县高级技工学校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县教育局电话通知各考生笔试成绩和排名。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县高级技工学校的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资格终审。20xx年8月10日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进行资格终审。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xx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限期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教师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律委员会、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25100(县纪律委员会党风廉政监督室)

  0515-86233249(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515-86225744(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622056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3: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建 湖 县 教 育 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教师公告8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xx]22号)和《漳平市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现将我市20xx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城区高中语文教师:3名

  2.城区高中物理教师:1名

  3.初中地理教师:1名

  4.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

  5.城区小学语文教师:3名

  6.城区小学数学教师:10名

  7.城区小学科学教师:5名

  8.农村小学数学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政策,无犯罪记录。

  2.报考对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①应聘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②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③应聘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④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4.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含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师资格证书)。

  5.已取得20xx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

  招聘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xx年7月11日(系统开启)—7月17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四、面试事项

  1.确定面试人选:在补报我市补充招聘岗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前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7月19-20日持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3.面试内容及形式:(见附件)

  4.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时间:20xx年7月23日上午7:45集中

  地点:漳平二中永翠楼四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考生随带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迟到达10分钟者视为弃权。

  五、聘用办法

  1.补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若总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不予录用。

  2.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3.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的选聘顺序: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学历较高者→优秀毕业生→少数民族者→面试成绩高者。

  点击下载>>>附件

  20xx年漳平市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内容及形式

  20xx年漳平市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职位表

招聘教师公告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xx〕1号)要求,结合湖南医药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医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医药学院纪委、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9个;招聘计划5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nmu.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25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医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xx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xx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③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党员介绍信或近6个月的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经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⑤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的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教人员。

  C类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

  D类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3.考试主要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学识水平。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功底和实际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的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医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招聘教师公告10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学校不断发展的需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生物1~2人

  二、招聘程序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二)招聘对象

  1、骨干教师

  条件:①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一类本科(非师范类院校须获教师资格证)对应专业文凭,并具有省级示范性高中等名校任教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②教研能力突出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岁,是否在编不限。

  2、近三年(20xx—20xx)毕业的大学生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一类本科(非师范类院校须获教师资格证)毕业生(须获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对应专业,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获硕士学位),其本科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院校毕业,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的.专业均为招聘岗位对应或相关专业。

  应聘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暂无资格证者,须有由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达二级乙等(语文为二级甲等)。

  (三)报名日期及方法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xx年5月10日。

  2、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分别发至z及z,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并在邮件中标明联系电话。

  (四)招考时间及地点

  1、招考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z省源桃县第一中学

  (五)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含即兴演讲)及面试。

  以人社局网站要求为准。

招聘教师公告11

  1.笔试实行全区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时间:xx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

  3.考点设置:各市教育局所在城市设置考点。

  4.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能力水平和综合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300分,其中教育基础理论占30%,专业知识占70%。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1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

  6.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1)回族考生加5分;

  (2)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加10分;

  (4)同一名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加分一并计入总成绩排名。

招聘教师公告12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xx〕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0名(其中高中学校24名、中职学校17名、县城中小学42名、县直幼儿园16名、特殊教育3名、乡镇中学34名、乡镇小学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xx年8月1日。截至20xx年7月1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临聘教学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xx年、20xx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hyhpjyzp20xx/(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名时间:8月3日——8月5日(共3天) 。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5.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应聘信息。

  三、考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

  (一)笔试

  1.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出题。

  2.笔试时间:20xx年8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3)。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xx〕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证书原件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8.我县临聘教师加分政策:

  截至20xx年7月10日,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报名成功后于8月6日带《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4)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未提供《和平县临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合格者,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0.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分(连续教龄)。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和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材料提交时间以信息通知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以笔试的客观题成绩高分者确定进入体检。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结果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本次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县城学校及各镇中小学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所安排的单位、乡镇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线下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5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所有考试的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为避免入场时人员聚集,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应无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游史,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进入考场前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粤康码、行程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5687062(和平县教育局监察部门)。

  (四)本公告由和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5633786(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1和平县教育系统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

招聘教师公告13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xx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区教育发展情况,我区拟通过选聘方式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0名,现将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初中数学专任教师;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和音乐专任教师。

  二、选聘范围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或相近;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xx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2.应聘者报名;

  3.初审,确定拟考核人选;

  4.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批;

  5.体检及考察等;

  6.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名册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档发邮箱zskfqjb@163.com,联系人:钟老师(0760-88283311),徐老师(0760-89893886);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核内容及时间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上课(或说课)及综合答辩,部分学科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时长按学科方案确定。

  2.考核安排

  7月中旬,我区将对初选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教师公告14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桂教特岗〔20xx〕1号)文件精神以及《20xx年陆川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方案》,20xx年我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2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招聘特岗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75名。详见附件《20xx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计划表》,特别说明:农村小学语文岗位分为岗位①和岗位②,请应聘农村小学语文岗位的人员在资格现场复审中选报岗位①或岗位②。

  (二)招聘对象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二、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现场复审

  1.复核的对象、时间、地点

  复审对象: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平台网上报名应聘陆川县特岗岗位,并且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复审时间:20xx年7月10日—11日。

  复审地点:陆川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陆川县江滨东路)。

  2.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

  (1)目测应聘者五官是否端正,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其身体素质是否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要求。

  (2)查验复审应聘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个人,下同)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⑦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的,不须提供)

  ⑧专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⑨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曾任教学校的任教经历证明(师范类专业可以实习鉴定为依据);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本。其中③—⑨项可根据本人情况提供。

  3.不参加资格复审复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量化加分(计入总成绩)

  1.学历学位加分:研究生6分,一本5分,二本4分,三本3分,专科2分;有学士学位证加1分,有硕士学位加2分;仅计最高项加分。

  2.师范类加5分。

  3.专业对口加5分。

  4.具有教师资格证加2分。

  加分证件于资格复查时一并提交验证,逾期不受理。考生加分情况与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于7月14日下午一并公布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xx年7月15日。

  2.面试地点设在陆川中学附属初中(原文昌中学)。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4.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到场进行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性。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同时,在县教育局公布栏进行张帖。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各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量化加分与面试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下列条件及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师范类优先;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③专业对口的`优先;④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⑤学历、学位高者优先;以上①—⑤项都相同的,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体检对象名单、时间、医院、注意事项于7月20日左右公布在陆川县教育信息网及特岗报名平台。体检标准按广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如出现缺岗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教育厅。

  (七)集中培训

  在教育厅统筹指导下,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要求于8月26日前完成培训。

  (八)选岗、签订聘用合同

  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应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确定聘用单位,选定岗位后与聘用单位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三、聘后管理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人事厅 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四、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陆川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xx年7月3日

招聘教师公告15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须为驻潍高校,下同)在潍坊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潍坊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二)20xx年(含)以前入学、毕业未超过3年(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时间为准)且未认定过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三)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xx〕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五)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其中,高新区、保税区的由奎文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滨海区、经济区的由寒亭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峡山区的由坊子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xx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详见附件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潍坊市教育局。

  2.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已选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详见附件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可选择任一确认点。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导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相片,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须按照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见附件2),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11日-7月13日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须由体检医院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填写说明请见附件5)。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或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具有潍坊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须含索引页、本人页); 工作单位在潍坊市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驻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证书领取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

  1.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doc

  2.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说明.docx

  潍坊市教育局

  20xx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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