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流程
总体原则:
招聘员工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招聘流程:
1.提交需求
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报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2.材料准备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1)招聘广告。招聘广告包括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需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公司宣传资料。发给通过初试的人员。
3.选择招聘渠道
渠道主要有三种:参加人才交流会、人才交流中心介绍、刊登报纸广告。
4.填写登记表
应聘人员带本人简历及各种证件复印件来公司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5.初步筛选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定期交给各主管经理。主管经理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填写《面试通知》。主管经理将应聘人员资料及《面试通知》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通知面试人员。
6.初试
初试一般由主管经理主持,主管经理也可委托他人主持。 人力资源部负责面试场所的布置,在面试前将面试人员资料送交主持人;面试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引导工作。 主持人在面试前要填写《面试人员测评表》,特别注意填写"测评内容"的具体项目。主持人应将通过面试人员介绍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人员讲解待遇问题、赠送公司宣传资料。 面试结束后,主持人将《面试人员测评表》及应聘人员资料交至人力资源部。 通过初试并不代表一定被公司录用。
7.复试
通过初试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复试,由主管经理决定。一般情况下,非主管经理主持的初试,通过初试的面试者都应参加复试。 复试原则上由主管经理主持,一般不得委托他人。复试的程序与初试的程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