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方案

时间:2024-05-25 12:17:57 招聘选拔 我要投稿

教师招聘方案(实用)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招聘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招聘方案(实用)

教师招聘方案1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xx〕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南开中学由著名爱国教育家严修和张伯苓于1904年创办。197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学。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天津市教委直属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15亩,建筑面积60289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建校以来,由严修先生亲自制定并书写的“容止格言”以及由张伯苓校长提出的“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在南开学子心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学校培养了以周恩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者,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叶笃正为代表的70余位院士,以梅贻琦、金邦正、王大中三位清华大学校长为代表的教育家,以曹禺、周汝昌等为代表的文化巨匠,以马骏、彭雪枫为代表的革命先烈,总计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

  天津南开中学重视与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的交流。我校是意大利威尼斯马可福斯卡里尼中学孔子课堂的中方承办校,该孔子课堂是意大利最早被中国国家汉办正式批准的独立孔子课堂。我校与英国伊顿公学、德国博登湖中学、新加坡华侨中学、中国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学建立友好交流关系。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xx年拟招聘教师7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生物1名,思政2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和工作技能;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证;

  7.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后附的《20xx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xx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20xx年1月18日-20xx年1月3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xx年2月16日9:00-2月22日17:00

  ②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2.缴费、打印准考证

  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2月18日9:00-2月2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2月28日9:00后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到缴费截止时,如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笔试:(20xx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如因不可抗力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 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计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60,综合知识满分40),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总分相同人员,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前。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出现放弃面试的考生,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③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内容要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

  ④教师资格证;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目证明。(如②或③中已包含政治面目的证明亦可。)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除现场授课外,物理、生物2个学科设现场实验操作考核。

  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面试第一阶段分数与笔试分数按4:6比例加权计算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总分相同人员,以面试第一阶段成绩高者排前。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出现放弃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面试第一阶段与笔试加权计算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第二阶段

  现场正式授课。按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

  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6:4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备案

  受聘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持三方协议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3796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380106

天津市南开中学

  20xx年1月18日

教师招聘方案2

  为做好2xxx年度南淮十三中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现就2xxx年度我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考核,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对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面试。

  三、面试的有关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xxx年8月26日上午,面试地点在南淮十三中教学楼。

  2、面试通知的办理:2xxx年8月24日下午由教科处通知考生2xxx年8月26日上午7点30分携带身份证到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二楼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内容包括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的分值权重为2:6:2。

  5、面试使用的教材及课题范围:新课标试验教材高一上册,具体课题到时间抽签决定(教材和与教材中心审定的法定教学参考书自备)。

  6、面试流程

  (a)、面试人员的报到排序:2xxx年8月26日7点3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按照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一楼大厅候考。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算作自动放弃),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课题到教学楼二楼第一个教室准备。

  (b)、面试实施的方式。应聘人按照“说课”、提交“教案设计”、回答“考官问题”的顺序进行。

  (c)、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教案设计”、 “说课”、回答“考官问题”所占权重比为2:6: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d)、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能力和在校表现的.材料分和面试成绩按照3:7进行权重,累计得分即为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再按照招聘职位职数的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7、有关要求: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自觉遵守面试的时间要求;进入考场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不得携带除面试指定的教材以外的任何参考书籍。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考官按学科文理科的不同分别组建。具体安排如下注意8月24日通知。

教师招聘方案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xx〕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xx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7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颍泉区,宿松县等25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xx年“特岗计划”分县区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xx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公告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设岗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县(市、区),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开考比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2.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设岗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4.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设岗县(市、区)结合“国培计划”或采用其他有效方式对特岗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和指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5.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xx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招聘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发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4月19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4月22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3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4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8:00-5月8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xx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日-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xx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工作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8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征集志愿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含报名阶段调减、取消岗位),由省教育厅视情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发布公告。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附件3)。对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师资处赵淼,联系电话:0551-62xxxx80。电子邮箱:sfc@ahxxxxu.gov.cn

教师招聘方案4

  学校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星洋学校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园区湖东吴淞江源,东临桑田岛国际科技园,西接园区体育公园。学校为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原“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小学”成建制并入星洋学校,凤凰小学机构撤消),主要负责园区湖东区域内所划定施教区的义务段九年制教育,由园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学校规模为小学12轨、中学12轨,共108班。

  学校以“立德立人立天下”为校训,以“至融致远”为校风,以“为师为范”为教风,以“知行合一”为学风,以“让信任和激励成为我们共同而持久的行动”为理念,倾力打造精彩纷呈的魅力校园、秀美和谐的文化校园、融合创新的智慧校园,梦想成真的理想校园,努力让学习更快乐,让教育更幸福,让人生更精彩!在关爱与分享中共同学习、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百姓信赖的学校。

  招聘需求: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优秀骨干教师或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小学部:语文、英语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以及学科教学和团队合作能力;

  3、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应届优秀毕业生: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xx届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硕士以上学历、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5、省名教师、省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称号获得者;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享受园区教育局的奖励政策。

  应聘办法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务必写清联系电话)、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以及近期照片1张邮寄至苏州工业园区榭雨街18号唐老师收(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应聘学科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如有实习意向,请在醒目位置标注)。

  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退还。

  联系方式:xxxx

  学校电话:xxx

  学校网址:xxxx

教师招聘方案5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xx]10号)规定,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天津市公办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5名、体育教师1名,详见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为20xx届高校毕业生,20xx年、20xx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户籍;

  6.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8.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7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9.具有幼儿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10.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持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从20xx年2月15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tj.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费用45元/科·人)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xx年2月25日9:00至20xx年3月1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xx年2月25日9:00至20xx年3月3日17:00结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报名被取消的岗位且已经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岗位取消后通过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xx年3月4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xx年3月23日9:00至20xx年3月25日9:0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学前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xx年3月25日(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考)。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缺考者按零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果人选不足1:4,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考人员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网址或到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请登录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tj.gov.cn查询。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xx年4月(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通过报名网站通知),面试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试讲、技能展示占50%,结构化面谈占50%。

  模拟试讲技能展示:考生组织幼儿进行教学活动模拟试讲和技能展示。教育活动内容由考生本人提前抽签确定。技能展示内容由考生本人提前抽签确定。

  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以上两项相加后得出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缺考任一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登录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幼儿园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幼儿园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方人才网站、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正式聘用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后,由单位履行备案手续。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20xx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20xx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执行。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如遇不可抗力需对招聘各项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固定座机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83607160监督电话:022-83609716

教师招聘方案6

  一、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公开招聘单位为衡水卫生学校,主要职责是:开办全日制脱产普通中专、高职专科等专业技术人才学历教育以及本科、专科成人学历教育。

  二、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公开招聘范围及方法

  1、公开招聘范围

  符合我校专业需求的统招高校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参看《衡水卫生学校公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2、公开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公开招聘方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公开招聘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公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xx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xx年、20xx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xx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xx年、20xx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xx年xx月xx日之前(含xx月xx日)有效。

  (三)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xx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卫生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公开招聘依据

  市政府印发的《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xx年度市直计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xx】49号)。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水卫生学校网站和衡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招聘单位、招聘数额、岗位条件等。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知审查资格条件、《衡水市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2)网上报名要求:

  信息发布后,考生由衡水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填写《衡水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将《资格初审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报名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④衡水市户籍证明材料;

  ⑤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

  2、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到衡水卫生学校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地点:衡水卫生学校招生大厅。

  因疫情防控原因,现场材料审核时间请及时关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

  (三)测评考核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的`得分及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含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

  2、面试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前临时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如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公开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衡水卫生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招聘方案7

  为保证我区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程序和要求以及我区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xx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教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开封市祥符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2、招聘名额:

  (1)义务教育阶段教师88名。其中:初中3名(英语2人,音乐1人)、小学78名(其中体育11人,音乐22人,美术15人,英语18人,科学10人,信息技术2人),特教专业7人(其中聋哑专业语文1人、数学1人;培智专业语文1人、数学1人、语训1人;特教专业理科1人;特教专业历史1人)

  (2)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9名。其中:高中24名(语文3人,数学2人,物理5人,化学3人,生物6人,地理3人,心理咨询1人,信息技术1人)、幼儿园15名。详情可见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1、幼儿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祥符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高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对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开封市辖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学、小学人员年龄35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或者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报考幼儿园人员年龄30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xx年07月31日至20xx年8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

  (三)报名办法:

  1、 20xx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现场填写《20xx年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6、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等。

  7、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发放的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七)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岗位招聘核减直至取消。

  (八)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在人社局和教育局公示栏内。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在祥符网上。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面试考场设置两个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3、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一个岗位参加面试的只有1人,本人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平均分。最后结果张榜公示在人社局和教育局公示栏内。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祥符网公示。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应届毕业生在考察前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祥符网上。如有弃权者依次递补。祥符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九、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十、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开封市祥符网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祥符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祥符区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祥符区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教师招聘方案8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xx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xx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xx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师招聘方案9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和xxxx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10名,农村小学9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xx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xxxx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明由办证所在县市教育局提供证明),于7月26日。

教师招聘方案10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根据《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泰宁县20xx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泰人社〔20xx〕71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xx年泰宁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xx〕334号)文件精神,现将泰宁县20xx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紧缺急需专业教师5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泰宁县20xx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29日。其中20xx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xx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紧缺急需专业招聘免笔试,县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心理健康岗位的',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1:5,则需增设笔试。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含5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报名人数超过5名以上的,则该岗位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问答(技能测试)和片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岗位有多人报名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分数高的优先),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1:1的比例通知入围考生参加体检和协审,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学校之间同一学科有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月7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泰宁县20xx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至邮箱(tnxjyjrsg@163.com)。

  3.网络报名确认:报名者以收到教育局人事股邮件回复后,加入招聘群为报名成功,未入群视同放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三)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xx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泰宁县20xx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审核(具体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0xx届毕业生提供《泰宁县20xx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提供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凭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4.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泰宁县教育局

  20xx年12月29日

教师招聘方案11

  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8:30—11:00

  地点:西区实训大楼410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XX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X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通过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40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402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招录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XX县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到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学院等高校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

  在相关高校设置报名处进行报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剩余的名额可到其他本科院校设置报名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继续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补招。补招的`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布。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档案代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2022年应届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专业等内容的证明(“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相关网站下载填写《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入职前由教体局进行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核,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重点测试教学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XX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XX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编及相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优惠政策

  1、普通院校一本师范类专业毕业生、“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10万元。

  2、普通公办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等教育一本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5万元。

  3、城区无住房者,三年内统一安排租房或者发放租房补贴。

  4、购买高中教师保障性商品住房每套优惠不低于20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疫情防控。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方案由XX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校园招聘由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X77-XX

  监督电话:0X77-XX

  附件1: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22年XX县校园招聘高中(中职)急需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教师招聘方案12

  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xx〕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商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商务人教〔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学校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校20xx年第一批拟招聘工作人员5名,分别为专业技术人员4名和管理人员1名。4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为语文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和体育教师1名。1名管理人员岗位为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

  三、招聘对象

  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xx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xx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xx、20xx年毕业后未就业可视同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xx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xx年)》等;如所学专业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需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该专业所属大类、一级学科的归属证明;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任教学段、学科的证,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执行聘用合同相关条款;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xx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导致无法按时报到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10.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xx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方案制定和公布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xx年3月9日至3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六、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9:00开始至3月20日17:00。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学历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审核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1日17:00,审核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经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缴费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应聘人员到报名系统确认并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5元/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审查后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xx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设置合格标准。

  (一)笔试、体育学科素质测试

  1.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或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必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报考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各学科对应的测试内容如下:语文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语文学科专业知识;历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历史学科专业知识;英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英语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大学阶段体育专业知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育学科素质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体育教师应具备的专业实操技能,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设置合格标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育学科素质测试项目及测试标准:详见附件《体育学科素质测试项目及测试标准》。

  报考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综合分析与写作等。

  考试地点: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具体内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及体育学科素质测试合格名单在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笔试结束后,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且体育学科素质测试应达到合格标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可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在校证明(证明中须包含生源地,政治面貌,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以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科教学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6)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各类资格证书、奖项或荣誉证书;

  (7)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2.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届时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于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打印网站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育教师岗位递补时还应满足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2.面试形式

  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模拟授课成绩即为面试阶段的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八、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具体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入职相关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拟在指定的天津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学校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党委会审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一、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十二、咨询电话及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4955711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市商务局58665650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20xx年3月9日

教师招聘方案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14

  本学期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20名,为了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组织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拟招聘20名临聘老师(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3人、化学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生物1人、体育2人、劳技1人),到目前为止,已报名人数共有700多人。

  二、工作目标

  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组织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各学科教研组长

  四、工作程序

  (一)8月6日---8月14日中午12点,网上报名,在此期间,教务处负责将报名登记表分学科整理。

  (二)8月14日下午2点开始,办公室、教务处、教育处、教科室四部门干部进行资料审查,初步确定入选笔试名单,然后报校长室审核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办公室负责公布最终入选名单(网上公布与电话通知同步进行)。

  (三)8月15日、16日,笔试、试教的准备工作。

  总务处:

  1、准备好东教学楼四楼8间教室作为笔试教室(要求:按5行6桌准备30人一个考场、多余桌椅有序排放在教室后面);

  2、准备好东教学三楼、四楼共16间教室作为试教教室;3、校园环境卫生。

  教务处:

  1、考场平面分布图、应聘老师座位表、指路牌;

  2、监考老师安排;

  3、试卷的印制、草稿纸的准备。

  教科室:负责联系评委按时到位并组织评委召开试教工作要求相关会议。

  办公室:宣传工作。

  教育处:试教学生的通知与培训。

  保卫处:与门卫协调好笔试、面试的安保工作

  (四)8月16日上午笔试具体流程及工作安排。

  1.8:00分门卫开大门,应聘老师进入校园,在宣传橱窗查找本人所在的考室以及座位并记好自己的.应聘序号(入围面试名单只公布应聘序号);

  2.8:30分监考老师组织应聘老师进入考场,工作人员与监考老师一起查验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教师资格证、计算机证、普通话证、学历学位证)并收集证件复印件;

  3.9:00-11:00笔试;

  4.11:10试卷的装订与密封;

  5、下午,教务处负责组织阅卷;

  6、下午6点,办公室公布入围试教名单(网上公布与电话通知同步进行);

  7、笔试教室平面图:(设教学楼四楼)

  (五)8月17日上午试教具体流程及工作安排。

  1.7:00所有参与试教老师按学科在相应的教师集中抽签,确定试教顺序;

  2.7:20各学科第一位试教老师进入备课教室开始备课(备课40分钟),然后每15分钟之后,依次安排一人进入备课室(三、四楼分别安排:休息室1人,备课室1人,联络员1人,共6人。)

  3、上午8:00试教开始(每名试教老师上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各学科每试教完三名老师,干部负责组织学生做好三名教师的评价并在同楼层中轮换到下一教室(轮换顺序为:1-2-3-4-5-1)

  5、试教期间,陈中辉负责四楼的协调工作,李迎负责三楼的协调工作

  6、下午2点办公室公布入围下午面试名单;

  7.8月17日下午面试。6:00办公室公布最终拟聘用老师名单;

  8.8月18日上午办公室协调拟聘用老师体检,下午正式签约。

  9、试教教室平面图:(设教学楼三、四楼)

  注:体育试教在田径场进行(下雨天在体育馆)

教师招聘方案15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扎实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为我校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的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0xx年11月25日,8:300至14:00在东北师范大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学校持《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我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含试用期)。

  六、优惠政策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新绛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新绛县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的人才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8年的,在聘用期间,可免费租用政府投资建设人才公寓(2人一间)8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8年。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8年补助完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县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县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服务期内可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助。

  (五)资金补助。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资金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享受每人每月20xx元的资金补助;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金补助。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8年内发放完毕。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各类补助,并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补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组长:史小凯

  副组长:赵保乐胡新辉张菁郑怀亲

  成员:薛俊明宁俊栗鹏飞

  王明立宁惠兰张彦斌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一经查实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师招聘方案】相关文章:

教师招聘方案02-01

教师招聘方案05-24

公开招聘教师方案07-27

[优选]教师招聘方案05-25

小学代课教师的招聘方案06-16

教师招聘方案15篇02-01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03-15

学校教师招聘方案范文09-11

招聘方案05-15

招聘的方案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