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17 09:59:15 招聘选拔 我要投稿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招聘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1

  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市进人领导小组同意,南阳农业学校拟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岗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报考者须是200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二年(含二年)以上从事中职教育或本专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5.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⑤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和工作年限截止至20xx年8月31日。

  三、招聘专业、名额及资格条件

  岗位 专业 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

  教师(13人) 电子信息工程(限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1 3 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2周岁以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2 3

  机电技术教育 03 2

  机械类(限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 04 2

  汉语言文学 05 1

  英语 06 1

  体育学类(限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07 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来源:高校人才网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考生自20xx年9月7日至20xx年9月9日登陆南阳农业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20xx年9月10日至9月11日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网上通知),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南阳农业学校咨询电话:63393808。

  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持网上打印好的《报名表》两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两张贴于报名表,另外两张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代码)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每人按规定交纳考务费。

  3.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的,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急需紧缺专业招聘人数,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应聘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南阳农业学校网站公布。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由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报考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电技术教育、机械类专业的考生,考时事政治和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报考汉语言文学、英语、体育学类的考生,考时事政治、公共教育理论,时事政治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公共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内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笔试报名时一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前。加分人员须经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核把关,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专业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组织实施,面试由异地出题、异地考官,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面试采用试讲(含实际操作)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根据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按政审不合格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工作由南阳农业学校组织实施,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七、聘用审批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填写《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凡涉及与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九、组织领导为积极稳妥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南阳农业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日常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xxx学校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南开中学由著名爱国教育家严修和张伯苓于1904年创办。197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学。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天津市教委直属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15亩,建筑面积60289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建校以来,由严修先生亲自制定并书写的“容止格言”以及由张伯苓校长提出的“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在南开学子心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学校培养了以周恩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者,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叶笃正为代表的70余位院士,以梅贻琦、金邦正、王大中三位清华大学校长为代表的教育家,以曹禺、周汝昌等为代表的文化巨匠,以马骏、彭雪枫为代表的革命先烈,总计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

  天津南开中学重视与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的交流。我校是意大利威尼斯马可福斯卡里尼中学孔子课堂的中方承办校,该孔子课堂是意大利最早被中国国家汉办正式批准的独立孔子课堂。我校与英国伊顿公学、德国博登湖中学、新加坡华侨中学、中国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学建立友好交流关系。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聘教师7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生物1名,思政2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和工作技能;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证;

  7.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后附的《2023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23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23年2月16日9:00-2月22日17:00

  ②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2.缴费、打印准考证

  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2月18日9:00-2月2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2月28日9:00后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到缴费截止时,如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笔试:(202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如因不可抗力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 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计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60,综合知识满分40),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总分相同人员,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前。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出现放弃面试的考生,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③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内容要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

  ④教师资格证;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目证明。(如②或③中已包含政治面目的证明亦可。)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除现场授课外,物理、生物2个学科设现场实验操作考核。

  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面试第一阶段分数与笔试分数按4:6比例加权计算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总分相同人员,以面试第一阶段成绩高者排前。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出现放弃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面试第一阶段与笔试加权计算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第二阶段

  现场正式授课。按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

  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6:4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备案

  受聘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持三方协议到校办理入职手续。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3796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380106

天津市南开中学

  2023年1月18日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3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纪律检查组:xxx

  二、相关工作人员安排

  第一轮:

  调度:x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备课室负责人:xxx

  联络员:xxx

  统分:xxx

  核分、公布分数:x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8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第二轮:

  调度:x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课表安排:xxx(5月30日早晨8:00通知到年级组)

  备课室负责人:xxx

  统分:xxx

  核分、公布分数:x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9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三、具体流程:

  1、被考核人员凭身份证进入校园,到“抽签、候场室”(办公楼三楼物理实验室四)候场,并将手机关机装入信封写好名字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同科目的'人员进行抽签后,在“抽签序号表”上签名确认,并将号码牌贴于右胸部(面试结束方可取下)。

  3、同科目的第一位选手进行抽题确定本科目的试教内容。进入备课室不能带手提电脑、上网本和其他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第一轮为40分钟,第二轮60分钟(备课过程中不能出备课室)。

  4、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试教室。试教前不能进行自我介绍,试教过程中不能透露本人的相关信息。试教时间第一轮10分钟,第二轮45分钟。

  5、第一轮试教结束后,由评委提问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约为3-5分钟。

  6、单个环节结束后,被考核人可到候分室(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等候,不得再进入候场区域和备课区域,并保持等候室的绝对安静。待后一位被考核人员试教和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前一位被考核人到试教室领取本人成绩单。

  7、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扎实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为我校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的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0xx年11月25日,8:300至14:00在东北师范大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学校持《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我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含试用期)。

  六、优惠政策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新绛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新绛县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的人才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8年的,在聘用期间,可免费租用政府投资建设人才公寓(2人一间)8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8年。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8年补助完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县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县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服务期内可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助。

  (五)资金补助。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资金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的资金补助;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金补助。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8年内发放完毕。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各类补助,并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补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组长:史小凯

  副组长:赵保乐胡新辉张菁郑怀亲

  成员:薛俊明宁俊栗鹏飞

  王明立宁惠兰张彦斌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一经查实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5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xx

  纪律检查组:xx

  二、相关工作人员安排

  第一轮:

  调度: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备课室负责人:xx

  联络员:xx

  统分:xx

  核分、公布分数: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8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第二轮:

  调度:xx(总体协调,选手抽签、抽题,时间安排)

  课表安排:xx(5月30日早晨8:00通知到年级组)

  备课室负责人:xx

  统分:xx

  核分、公布分数:xx

  评委:外聘评委2人,其他评委在学校评委库中抽取大理科评委,并在5月29日晚上9:00以后通知。

  三、具体流程:

  1、被考核人员凭身份证进入校园,到“抽签、候场室”(办公楼三楼物理实验室四)候场,并将手机关机装入信封写好名字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同科目的.人员进行抽签后,在“抽签序号表”上签名确认,并将号码牌贴于右胸部(面试结束方可取下)。

  3、同科目的第一位选手进行抽题确定本科目的试教内容。进入备课室不能带手提电脑、上网本和其他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第一轮为40分钟,第二轮60分钟(备课过程中不能出备课室)。

  4、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试教室。试教前不能进行自我介绍,试教过程中不能透露本人的相关信息。试教时间第一轮10分钟,第二轮45分钟。

  5、第一轮试教结束后,由评委提问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约为3-5分钟。

  6、单个环节结束后,被考核人可到候分室(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等候,不得再进入候场区域和备课区域,并保持等候室的绝对安静。待后一位被考核人员试教和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前一位被考核人到试教室领取本人成绩单。

  7、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是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聘教师岗位人员共8名,其中政治教师、语文教师、地理教师、科学技术教育教师各1人,化学教师、体育教师各2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我校学科专家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认定,符合我校岗位实际需求视为符合专业资格);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人员。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4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时间界定,如报名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则应聘人员出生日期应为1993年3月11日之后。)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3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tjsyzx.tj.edu.cn)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17日17:00)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其中教育经历由初中经历开始填写。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审核时段(2024年3月12日9:00-2024年3月18日17:00)

  网上缴费时段(2024年3月12日9:00-2024年3月19日17:00)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2024年3月22日9:00后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2024年3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 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证原件、复印件;(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若届时不能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③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2023届、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或个人承诺原件;

  ⑤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阶段的在学证明(由所在院系出具,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所学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如③中已包括以上信息亦可以③代替)盖出具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报到环节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⑥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⑦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考生,或复审通过但在本学科面试48小时前表示放弃面试等导致进入面试人员空缺,不足1:5比例情况,学校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官网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系统中确认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面试第一阶段:(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公告)

  学科教师(不含体育教师)内容为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及答题情况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体育教师内容为技能展示及模拟授课,详细内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

  面试第一阶段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面试第二阶段:(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公告)

  学科教师进班授课。应聘人员根据授课内容,面向学生群体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

  学科教师岗位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点。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第二阶段成绩高者排前。面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或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我校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遇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人员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我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两项查询如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遇考察不合格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信息名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学校办理拟聘人员备案后,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七、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我校官网(http://tjsyzx.tj.edu.cn)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7

  一、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公开招聘单位为衡水卫生学校,主要职责是:开办全日制脱产普通中专、高职专科等专业技术人才学历教育以及本科、专科成人学历教育。

  二、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公开招聘范围及方法

  1、公开招聘范围

  符合我校专业需求的统招高校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参看《衡水卫生学校公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2、公开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公开招聘方案,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公开招聘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公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xx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xx年、20xx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xx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xx年、20xx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

  (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

  (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

  (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xx年xx月xx日之前(含xx月xx日)有效。

  (三)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xx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卫生学校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公开招聘依据

  市政府印发的《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xx年度市直计划的通知》(衡政办字【20xx】49号)。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水卫生学校网站和衡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招聘单位、招聘数额、岗位条件等。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拟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知审查资格条件、《衡水市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2)网上报名要求:

  信息发布后,考生由衡水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填写《衡水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将《资格初审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报名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④衡水市户籍证明材料;

  ⑤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

  2、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到衡水卫生学校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地点:衡水卫生学校招生大厅。

  因疫情防控原因,现场材料审核时间请及时关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

  (三)测评考核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的得分及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含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

  2、面试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卫生学校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按规定时间发布于衡水卫生学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前临时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如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延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公开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衡水卫生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8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及小学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5995名,其中初中2200名,小学3795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xx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9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xx1号)要求,提前招聘为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

  4、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6月xx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特岗报名”)。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6月25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6月26日—7月26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的招聘日程安排可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查阅。

  (5)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7月3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8月9日—13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地点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培训经费由自治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各设岗县(市、区)实际培训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在聘用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设岗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xx年〕5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7号)精神落实相关政策。自治区按照有关标准补助各设岗县(市、区)开展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15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各设岗县按照公办教师招录和管理办法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招聘和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要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必须连人带编落实到具体学校,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设岗县和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

  (五)“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我区“特岗计划”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广西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市、区)工作;

  (六)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10

  2023年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实施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拟定2月,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jau.edu.cn)“公开招聘系统”和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1月18日。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进人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2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符合岗位条件、经学校认定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开始后,注册登录“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填写报名申请表进行报名,将个人佐证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者须详实填写简历并确认提交,同时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和任职证明复印件(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业绩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如:代表性高质量论文、论著、标志性学术业绩(如重要获奖、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品种、专利等情况)、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情况(成果转化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哲学社科、思政领域转载、刊发证明、建言献策采纳证明等)。

  (2)特别提示: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在报名系统外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多岗申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出现乱码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在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3)报名时间:拟定2月,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

  (二)资格初审

  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公布

  (三)面试考核

  主要采用学术考核的方式,包括试讲、学术评价等环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能力进行综合量化测评和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在我校公招系统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五)政审与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聘者应服从用人单位安排,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将作为进入下一部程序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引进人才咨询委员会审议、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新入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从事不少于2年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系统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五、不可抗力因素

  在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适时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郭老师022—23789105、李老师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8912

  附件:《天津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进人计划表》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xx〕61号)、《市教委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耀华中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的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校97载,以历史悠久、校风淳朴、英才辈出享誉于世。多年来,学校凝练出“立德为先、多元发展、面向时代、光耀中华”的办学理念和“光耀教育”的办学特色。耀华人将中华传统文化与先进教育思想融合,现代管理与民主开放融合,人文思想与科学精神融合,秉承“勤朴忠诚”的校训,担当“光耀中华”的责任,勤于学、朴于事、忠于国、诚于心,用广阔包容的胸怀和勇于改革的气魄,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了耀华人“教育兴国”“学以报国”的百年坚守。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我校20xx年拟招聘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思政/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劳动教育教师2名。

  具体条件详见《20xx年天津市耀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应届毕业生是指20xx年毕业生,20xx、20xx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岗位见《20xx年天津市耀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证;

  7.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xx年3月7日-3月18日)

  20xx年3月7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耀华中学校园网站(http://yaohua.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14日16:00-3月21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报名时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20xx年3月15日9:00-3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

  报名确认截止后,符合报名条件可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此次该岗位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于20xx年3月23日9:00-11:00进行告知,届时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xx年3月25日14:00至16:00。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打印准考证(20xx年3月28日9:00-3月30日8:00)

  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得到审核通过反馈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信息,确保无误。

  (三)考试

  1.笔试(20xx年3月30日):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9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10%),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耀华中学官方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学校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具体时间和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耀华中学官方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布,请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①身份证;

  ②教师资格证;

  ③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④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应聘思政/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貌证明。(如③中已包含政治面貌的证明亦可);

  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明;

  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生源地,政治面目,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时本人所留电话通知。

  3.面试:面试准考证将于资格复审当日向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含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由模拟授课、答辩、实际操作三部分组成。合计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思政/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面试由模拟授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合计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计分:面试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学校网站(http://yaohua.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xx〕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xx〕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或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七)聘用

  学校办理拟聘人员备案后,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xx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市耀华中学官方网站(http://yaohua.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学校同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12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和xxxx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10名,农村小学9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xx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xxxx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明由办证所在县市教育局提供证明),于7月26日。

  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xx〕7号)精神,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xx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3700名,实施范围为:池州市石台县,蚌埠市怀远县,宿州市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安庆市潜山市、望江县、太湖县、岳西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颍州区、颍泉区,宿松县等25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徽省20xx年“特岗计划”分县区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xx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公告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各设岗市、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县(市、区),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开考比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并在岗位计划表中明确。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2.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设岗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4.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各设岗县(市、区)结合“国培计划”或采用其他有效方式对特岗教师开展系统培训和指导。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5.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xx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对于优秀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招聘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并发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2)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4月14日8:00-4月18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4月19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调减或取消,并于4月22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23日8: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4月23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6日8:00-5月8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xx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日-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xx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工作方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6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设岗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6月8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将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征集志愿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含报名阶段调减、取消岗位),由省教育厅视情组织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并发布公告。

  (七)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附件3)。对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师资处赵淼,联系电话:0551-62xxxx80。电子邮箱:sfc@ahxxxx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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