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方案

时间:2024-07-22 09:05:17 招聘选拔 我要投稿

【实用】教师招聘方案1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招聘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教师招聘方案15篇

教师招聘方案1

  20xx年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实施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拟定2月,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xx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xx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jau.edu.cn)“公开招聘系统”和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20xx年1月18日。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xx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进人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2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符合岗位条件、经学校认定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开始后,注册登录“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填写报名申请表进行报名,将个人佐证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者须详实填写简历并确认提交,同时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和任职证明复印件(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业绩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如:代表性高质量论文、论著、标志性学术业绩(如重要获奖、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品种、专利等情况)、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情况(成果转化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哲学社科、思政领域转载、刊发证明、建言献策采纳证明等)。

  (2)特别提示: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在报名系统外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多岗申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出现乱码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在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3)报名时间:拟定2月,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

  (二)资格初审

  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公布

  (三)面试考核

  主要采用学术考核的方式,包括试讲、学术评价等环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能力进行综合量化测评和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在我校公招系统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五)政审与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者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聘者应服从用人单位安排,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将作为进入下一部程序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引进人才咨询委员会审议、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新入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从事不少于2年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系统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五、不可抗力因素

  在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适时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郭老师022—23789105、李老师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8912

  附件:《天津农学院20xx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进人计划表》

教师招聘方案2

  根据县一高学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9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3人,足球2人],充实到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纳入我省一本招生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我省指定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院校需211综合大学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1、本科毕业:一本以上(含一本)师范类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211综合大学本专业毕业生。(本省限河南大学、河南师大、郑州大学)

  2、研究生: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学历,且本科与硕士期间所修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研究方向与学科教学相关。

  3、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㈢资历要求

  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届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

  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不予招录。

  三、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上蔡县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监督下,由县教体局、学校具体实施。

  四、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公告

  根据我县普通高中师资需求情况确定所招专业及其名额,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用人学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㈡、资格审查与信息采集

  1、时间:20xx年4月21日—4月22日下午5点以前

  2、地点:上蔡一高点津楼四楼会议室。

  3、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交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综合性211工程大学毕业生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③现场采集指纹、图像信息。

  4、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4月22日下午6:00到上蔡一高点津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㈢、笔试

  笔试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和教育心理基础理论(分值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占笔试成绩2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折合为100分,则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占80%)+教育心理基础理论成绩(占20%)

  笔试时间:20xx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待定

  要求:①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②进场前指纹验证通过后方可入考。

  成绩公布:4月23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张榜公布成绩。

  ㈣、面试

  由县监察局牵头,人社局、编办、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①竞聘感言(2分钟);②说课(15分钟):说课内容从20xx—20xx学年高中一年级必修1、必修2教材中抽签确定。

  按学科组成若干组面试评委会,每组评委会由5名专家、学者组成。5个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每组评委会另安排监督员、统分员各1名。

  面试评委和考生的面试顺序考前分学科抽签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4月24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4月24日上午7:3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乘车前往面试地点

  面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成绩公布:4月24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点津楼前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㈤、考核、体检

  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

教师招聘方案3

  江镇实崇女子中学始建于1884年,质量上乘,桃李芬芳。学校培养了以赛珍珠(PearlBuck,美国女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文学奖获得者)、王素意(第一位获得美国博士“金钥匙”最高奖的中国女性)、李美筠(拥有三个博士头衔、三获美国博士“金钥匙”最高奖)为代表的杰出女性,以及朱韵珩、钟美琏、蒋安乐、包志立、姚菁粹、蒋梅葆、潘瑞琳等一大批知名校友。

  江镇市为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快基础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决定复办实崇女子中学。学校性质为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规模建制为初、高中各六轨(36个班)。办学目标是建设特色鲜明的精品化、国际化的现代女子中学,成为江镇市乃至江苏省最美丽的学校;培养素质全面的现代女性的.素质教育示范校;江镇教育乃至城市对外开放的窗口学校。培养以独立、关爱、知性、优雅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女性。

  我国著名教育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小蔓女士,美国赛珍珠国际组织总裁珍妮特·明泽女士,欣然允诺出任名誉校长。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江镇市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岗位

  初、高中专任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形体)、音乐、舞蹈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优良师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女性教育。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和资格等,教龄3年(含)以上。

  三、招聘办法

  1.原则: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2.报名办法:有意者请自行在江镇市第二中学校园网首页下载《市属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相关证明材料形成图像文件(扫描或拍成数码照片,真彩色)连同登记表,发送至:xxxx。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江镇市第二中学茅以升科教楼二楼“实崇女中筹备办公室”填表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3.录用办法:学校经综合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报江镇市教育局审核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xx省xx市风车山路26号邮编:xx

  联系人:xx(xxxx)、xx(xxxx)

  垂询电话:(xx)xxxx

  学校网站:xxxx

  学校电子邮箱:

教师招聘方案4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扎实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为我校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的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0xx年11月25日,8:300至14:00在东北师范大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学校持《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我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含试用期)。

  六、优惠政策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新绛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新绛县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的人才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8年的,在聘用期间,可免费租用政府投资建设人才公寓(2人一间)8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8年。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8年补助完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县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县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学历,服务期内可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助。

  (五)资金补助。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资金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享受每人每月20xx元的资金补助;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本科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金补助。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8年内发放完毕。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各类补助,并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补助。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20xx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组长:史小凯

  副组长:赵保乐胡新辉张菁郑怀亲

  成员:薛俊明宁俊栗鹏飞

  王明立宁惠兰张彦斌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一经查实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师招聘方案5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办《20xx 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县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计划招聘小学英语教师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靖西县20xx年特设岗位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

  1、证件审核。应聘人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科生还须提交师范类的有关证明;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除了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还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还应提交各种获奖证书或其它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相片2张。各种证件审核验证后退回原件。

  3、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1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地点:靖西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6231510)。

  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二)组织试教

  (1)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制办等部门组织英语科评委和应聘人员进行试教。

  (2)试教时间:20xx年7月18日。

  (3)试教地点:靖西县实验小学。

  (4)试教内容:现行小学英语第五册教材内容。

  (5)试教形式:试讲一节课的'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试教当天,由评委宣布试教课题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备课、写教案60分钟。交教案后,按抽签顺序进行试教。

  (6)试教赋分100分。

  (三)体检(具体时间另定)。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如有淘汰依次递补体检。

  (四)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试教、体检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于20xx年 7 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县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组织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20xx年8月20日—30日;培训地点:县教育培训中心。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县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xx年8月30日

  靖西县教育局

  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教师招聘方案6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xx〕27号)和《20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泰教〔20xx〕18号)文件精神,为科学、有序、安全地组织好我县的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面试对象

  经参加20xx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并按学科拟招聘数(按城、乡学校学科及招聘对象拟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不予参加面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2。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回避的原则,参加面试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

  4.坚持严肃考风考纪的原则,自觉接受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资格(报名资格)复审地点、时间

  1.复审地点:泰宁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复审时间:20xx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3:00。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xx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暂时还无法提供的需学校开具证明);

  (3)(20xx届毕业生必须在20xx年9月30日前取得);

  (4)笔试准考证;

  (5)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已同其他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合同的.需提供已与原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6)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审查合格,发给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合格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其面试资格将被取消,责任自负。

  以上1-5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一)面试时间:20xx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10:00

  下午:13:30

  (二)面试地点:泰宁县第四中学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1.技能学科专业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和技能测试,片段教学时间为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美术为60分钟、信息技术为20分钟,音乐、体育学科时间不限。

  2.其他专业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片段教学10分钟,问答5分钟。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片段教学内容选用教材见附件1。问答内容由面试主考官即席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五、面试程序

  1.抽签。全体面试考生面试当天上午9:20(中午12:50)到达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组织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同一学科的面试顺序。

  2.备考。抽签结束之后,候考室工作人员将各组第一位考生带入备考室,备考室工作人员将已准备好的密封试题(每科各3份)交由考生抽取1份,并当场拆封后由工作人员将其考题记录在册,考生就抽取的题目在备考室进行备课。考生准备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备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计时。候考室工作人员按各组抽取顺序将下一名考生带入备考室。

  3.面试。考生从备考室出来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面试室进行片段教学、问答或技能测试。考生面试时只能向评委报告本人抽签的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面试过程需按规定严格控制时间,面试室配有专职计时人员,随时提示考生。

  4.评分。评委以整数当场评分(评委7人),工作人员计算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经现场人员签名确认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片段教学部分为80分,问答部分为20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片段教学20分、技能测试80分,满分100分。

  若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3的比例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聘考生、面试评委中途不得离开考场(面试评委中途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考场,需两位纪检监察人员陪同);应聘考生、面试评委进入考场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隔绝与外界联系,否则取消相关资格;面试评委打分应独立给出,不得讨论商量、交头接耳。

  2.参加面试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按规定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9:20(中午12:50)前到达面试地点。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面试。

  3.考生不准冒名顶替,不准有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追究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

  4.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封存面试原始资料(包括考生的片段教学稿、所有评委的面试评分表及考生成绩汇总表等),由评委组组长、纪检监察人员签封,报县教育局人事股留存备查。

  5.面试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面试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教师招聘方案7

  一、招聘计划

  20xx年我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数为200名,均为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数,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赫章县20xx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二)招聘的安排在县城区以外(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工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初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其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签订特岗教师聘任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要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若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招聘范围

  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在岗的特岗教师(含20xx、20xx、20xx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及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考试。

  3,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5月30日上午9:00以后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xx年5月27日9:00至20xx年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新党校内(白果中心加油站旁)。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贵州省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文件或证书,包含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xx年6月13日至6月15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考试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等13个学科。音乐、美术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赫章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赫章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xx年7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届时以发布的工作方案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网站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2,面试要求:根据设岗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公布的体检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六)入职审查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xx〕9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xx〕520)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所有拟聘人员在签约前必须先提供“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同时,还需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赫章县具体实施。签约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见公布的工作方案,录取在面试、体检、入职审查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签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由赫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暂定于8月20日报到参与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届时公布的培训方案)。培训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发给《赫章县20xx年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并安排到录取学校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培训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可依据聘任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程序和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二)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书》前必须提供“赫章县20xx年特岗教师考核(政审)审查表”(附件2)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提供以上规定材料的不予签订《聘任合同书》。

  (三)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必须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提交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审核备案,不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审核的,所签合同自行解除。

  (四)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必须于20xx年12月30日前提交到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同时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派出所。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约者解除聘任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考试过程中(含笔试、面试、体检)不遵守相关规定,违反纪律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纳入当地教师编制管理,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四)特岗教师由赫章县教育局负责管理和考核。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聘任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纳入同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XXXX

  毕节市教育局:0857-822XXX、822XXXX

  赫章县教育局:0857-322XXXX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8

  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xx〕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xx〕37号)、《市商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商务人教〔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学校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校20xx年第一批拟招聘工作人员5名,分别为专业技术人员4名和管理人员1名。4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为语文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和体育教师1名。1名管理人员岗位为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

  三、招聘对象

  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xx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xx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xx、20xx年毕业后未就业可视同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xx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xx年)》等;如所学专业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需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该专业所属大类、一级学科的归属证明;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任教学段、学科的证,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执行聘用合同相关条款;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xx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导致无法按时报到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10.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xx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方案制定和公布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xx年3月9日至3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六、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3月16日9:00开始至3月20日17:00。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学历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审核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1日17:00,审核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经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缴费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应聘人员到报名系统确认并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5元/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审查后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xx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设置合格标准。

  (一)笔试、体育学科素质测试

  1.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或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必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报考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各学科对应的测试内容如下:语文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语文学科专业知识;历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历史学科专业知识;英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英语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大学阶段体育专业知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育学科素质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体育教师应具备的专业实操技能,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设置合格标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育学科素质测试项目及测试标准:详见附件《体育学科素质测试项目及测试标准》。

  报考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综合分析与写作等。

  考试地点: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具体内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及体育学科素质测试合格名单在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笔试结束后,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且体育学科素质测试应达到合格标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可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在校证明(证明中须包含生源地,政治面貌,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以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科教学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6)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各类资格证书、奖项或荣誉证书;

  (7)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2.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届时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于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打印网站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育教师岗位递补时还应满足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2.面试形式

  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模拟授课成绩即为面试阶段的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八、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具体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入职相关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拟在指定的天津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学校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党委会审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一、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十二、咨询电话及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4955711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市商务局58665650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20xx年3月9日

教师招聘方案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师函〔2009〕1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省要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里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是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聘任期满、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促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根据需求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的管理等都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09年,全省“特岗计划”拟招聘教师3371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10人,省级“特岗计划”1661人左右。平均初中和小学岗位按照1.6 ∶1左右比例设置。

  实施国家“特岗计划”范围在19个县(市、区),包括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县、靖宇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伊通县、长白县、前郭县;5个边境县(市、区):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八道江区、长白山管委会;延边州3个享受西部政策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

  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范围在13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梅河口市、洮南市、东丰县。

  全省共计3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5、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生中,列入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人选。

  6、有志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城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限申报省级特岗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招聘的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统一组织。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城镇在编教师不参加考试考核、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市、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注意解决好城镇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落实各项补贴和相关待遇资金,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发动、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以及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6月底前)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上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公开招聘(7月初—8月20日)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程序进行。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政策措施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相应待遇。

  4、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后仍在原岗位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7、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调配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符合条件的城镇在编教师被聘为特岗教师后,原有工资待遇、开支渠道不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支付特岗津贴。满3年聘期后,回原学校工作。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特岗计划”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二)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特岗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设立“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2009年第一批省级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内,工资性补助和城镇在编教师的特岗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各市(州)、设岗县(市、区)要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实施细则,于7月25日前上报省“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10

  为做好2xxx年度南淮十三中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的开展,现就2xxx年度我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考核,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对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面试。

  三、面试的有关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xxx年8月26日上午,面试地点在南淮十三中教学楼。

  2、面试通知的办理:2xxx年8月24日下午由教科处通知考生2xxx年8月26日上午7点30分携带身份证到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二楼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内容包括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教案设计、说课、回答“考官问题”的分值权重为2:6:2。

  5、面试使用的教材及课题范围:新课标试验教材高一上册,具体课题到时间抽签决定(教材和与教材中心审定的法定教学参考书自备)。

  6、面试流程

  (a)、面试人员的报到排序:2xxx年8月26日7点3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按照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南淮市十三中教学楼一楼大厅候考。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算作自动放弃),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课题到教学楼二楼第一个教室准备。

  (b)、面试实施的方式。应聘人按照“说课”、提交“教案设计”、回答“考官问题”的顺序进行。

  (c)、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教案设计”、 “说课”、回答“考官问题”所占权重比为2:6: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d)、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能力和在校表现的材料分和面试成绩按照3:7进行权重,累计得分即为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再按照招聘职位职数的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7、有关要求: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报考人员自觉遵守面试的时间要求;进入考场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不得携带除面试指定的教材以外的任何参考书籍。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在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和监督下,由教科处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考官按学科文理科的不同分别组建。具体安排如下注意8月24日通知。

教师招聘方案11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xx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xxxx〕12号)文件精神和《xxxx年xx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xxxx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方案。

  一、报名

  根据《xxxx年xx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要求,应聘者需于xxxx年1月10日-11日,到xx二中东校区(xx海曙区开明街89号)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随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

  2、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xxxx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xxxx年6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特殊要求的除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自荐材料一份;

  5、若为低保户,需携带xx市低保卡(总工会发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你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1月12日在xx二中网站公布。

  三、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面试

  1、才艺表演(专业技能测试)

  1月13日上午8:00进行面试和上课抽签。8:30,信息技术教师进行网站设计和平面设计相关操作技能测试,地点:三楼机房;体育教师进行体操方面和运动基本动作测试,地点:体育馆。

  此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1月13日上午9:30开始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地点:三楼会议室。

  此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形式为上课。1月13日下午12:45,应聘者根据学校所提供的相关教材或素材进行现场备课,撰写简案一份,时间45分钟,地点:三楼会议室;然后根据所写简案到指定班级上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课后将简案交学校。

  此项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20分,课堂教学80分。

  总计分为以上二项成绩合计,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政治学科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80%、面试20%的比重计入总分,其他学科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0%、面试40%(其中体育、信息技术才艺表演30%、面试10%)的比重计入总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中的才艺表演(专业技能测试)分学科进行,评委各3名,其中1名为校外专家;面试不分学科,评委5名,其中1名为校外专家。名单确定后连同此方案一并上报教育局审查。

教师招聘方案1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聘期3年。20xx年,我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232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1470名,农村岗位1762名,安排在3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教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鼓励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特岗教师。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根据各地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校布局调整以及学段、学科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初中和小学,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一所学校一般安排3人以上。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队伍素质有机结合。为逐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

  (一)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取得的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特设岗位。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特岗教师的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岗前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特岗具体工作按《河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附件2)执行。

  四、特岗计划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按人均年24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的工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岗前集中培训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工作前期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设岗县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24000元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政府承担。

  五、特岗计划的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6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优秀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设岗县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于服务期满,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任的,设岗县要全部落实工作岗位, 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重新择业的,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按我省规定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三年服务期内一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特岗教师,也可选聘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六、特岗教师的聘后管理和服务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岗教师在聘用期内,主要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学校按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二)省教育厅将建立特岗教师信息库,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对设岗县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三)聘任期内,根据本人意愿,特岗教师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各设岗县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

教师招聘方案13

  为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市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面向全国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48名,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对象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xx、20xx、20xx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xx、20xx、20xx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出生),对年龄、学历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三、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20xx年漳州市赴省外专项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xx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xx年7月1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xx年7月10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其它条件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单位代码+岗位代码)+姓名。报考者要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确保网络报名成功。采用网络报名的报考者报名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00至6月24日下午5:30,并于6月27日上午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请报考者于6月27日上午9:00—下午5:30到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和复审相关资料。招聘地址武汉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6—2XXXX62。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下: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xx年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发现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此次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xx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六、考试方式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并由报考人员与招聘学校当场签定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仅面试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面试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

  1、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九、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聘用核准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的通知》(漳委发〔20xx〕7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说明

  1、已经在编的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已签约的对象解除就业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师招聘方案14

  学校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星洋学校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园区湖东吴淞江源,东临桑田岛国际科技园,西接园区体育公园。学校为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原“苏州工业园区凤凰小学”成建制并入星洋学校,凤凰小学机构撤消),主要负责园区湖东区域内所划定施教区的义务段九年制教育,由园区教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学校规模为小学12轨、中学12轨,共108班。

  学校以“立德立人立天下”为校训,以“至融致远”为校风,以“为师为范”为教风,以“知行合一”为学风,以“让信任和激励成为我们共同而持久的行动”为理念,倾力打造精彩纷呈的魅力校园、秀美和谐的文化校园、融合创新的智慧校园,梦想成真的理想校园,努力让学习更快乐,让教育更幸福,让人生更精彩!在关爱与分享中共同学习、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百姓信赖的`学校。

  招聘需求: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优秀骨干教师或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小学部:语文、英语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以及学科教学和团队合作能力;

  3、在职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应届优秀毕业生: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xx届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硕士以上学历、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5、省名教师、省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称号获得者;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获得者;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级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者享受园区教育局的奖励政策。

  应聘办法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务必写清联系电话)、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以及近期照片1张邮寄至苏州工业园区榭雨街18号唐老师收(信封左下角请注明应聘学科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如有实习意向,请在醒目位置标注)。

  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退还。

  联系方式:xxxx

  学校电话:xxx

  学校网址:xxxx

教师招聘方案15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充实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中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和xxxx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第一学历);其中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者;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县内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10名,农村小学9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宁都县xx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就业派谴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xxxx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明由办证所在县市教育局提供证明),于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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