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制度

时间:2024-08-29 23:40:43 泽彪 招聘选拔 我要投稿

公司招聘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招聘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招聘制度(精选20篇)

  公司招聘制度 1

  一、招聘岗位

  略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沟通表达、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2.原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x年4月30日)。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x年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准备填写本人信息及直接联系方式,不要重复发送报名材料,并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xxx,邮件名称请使用:应聘岗位+姓名。

  1.应聘登记表(粘贴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扫描件;

  3.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等证书扫描件;

  4.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和情况。

  请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准备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公司招聘制度 2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三、原则

  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等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按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需明确要求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

  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

  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

  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五、招聘职责与权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确定公司招聘计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将新招聘人员信息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

  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其招聘职责如下:

  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根据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对试用期内员工评估及员工转正申请的考核意见。

  六、招聘细则

  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渠道。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内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由有提升、工作轮换等员工。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任职要求,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通过OA系统发布招聘信息。

  公司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经各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候选人所在部门领导及空缺岗位部门领导同意后生效。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人力资源部开办的《内部调动通知书》到新部门报到。

  内部招聘管理

  内部进行招聘,由人力资源负责组织、空缺岗位部门协助,如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于招聘一流人才,树立企业形象和带来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对较大,决策风险较大,筛选时间长,也容易影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外部招聘渠道

  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公司招聘制度 3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二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三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五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六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七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八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xxx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公司招聘制度 4

  1、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招聘员工的原则

  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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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实现公司人力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应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招聘标准进行人员甄选。

  择优录取原则:公司在录用人员时,应遵循“先德后才”的'观念,拟录用人员首先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德,其次还应满足公司要求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等。

  先内后外原则:为提高公司内部的激励水平,建设员工晋升通道,当公司出现缺编岗位时,应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内部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时,再面向社会招聘。

  依据编制原则:招聘工作应根据每年《年度人员编制计划》进行。《年度人员编制计划》由总经理批准,计划外招聘应提出具体招聘理由,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3.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

  4.招聘程序

  需求申请

  公司招聘制度 6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4)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a、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b、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c、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d、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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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五条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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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五条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六条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

  第八条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3.招聘申请程序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议,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审核,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条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高层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完成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后,须在一个月内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分公司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须事先报总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审议,经总裁审核,由CEO批准实施。

  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分公司报总经理审批,总部报CEO审批。

  6)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7)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

  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经公司审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公司招聘制度 9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招聘流程,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聘效率,优化员工结构,特制定本招聘管理制度。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招聘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有平等机会参与竞争。

  2.公平原则:对应聘者一视同仁,不以任何非法、不合理因素作为招聘依据。

  3.竞争原则: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确保招聘质量。

  4.择优原则:在全面评估应聘者能力、素质、潜力等方面的基础上,选拔最适合岗位的人才。

  三、招聘流程

  1.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任职要求等。

  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才。

  3.简历筛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符合任职要求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评估:通过面试、笔试、实操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其能力、素质、潜力等方面的情况。

  5.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其过往工作经历、学历、信用等情况。

  6.录用决策:根据面试评估结果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在招聘过程中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舞弊、泄露应聘者信息等行为。

  3.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无关人员或机构。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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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要求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3.1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2.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

  2.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2.3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

  3.4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

  4、外部招聘

  4.1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准的《招聘申请表》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针对不同的人才信息来源,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发布: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等。

  4.4.2参加大中专院校招聘会。

  4.4.3告知公司员工,可以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应聘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根据所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面试。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申请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倾向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外聘人员的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初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申请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室,面试时应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他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评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1.1.1面试合格,建议在某某岗位复试。

  1.1.2不适合应聘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人选或存档。

  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转予申请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申请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填写《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申请部门应将《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员工录用的原则为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须调查其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报拟聘岗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录用,须经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复审后,方可进行审批。

  4.15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5.1录用通知单。

  4.15.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失业证或《职工(干部)调动登记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4.15.4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4.15.5公司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原离职证明、银行帐号等。

  4.16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录用人员的下列手续:

  4.17.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7.2新员工填写入职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书、安全承诺书、劳动合同书等。

  4.17.3申请制作新员工工卡、领取工服。

  4.17.4参观公司、熟知部门与岗位。

  4.17.5安排入职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8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到申请部门报到。申请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并将上岗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与转正

  5.1新聘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2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3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月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超期)。

  5.4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经理应于试用期满前10日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培训督导书》及《员工试用期表现评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主管进行批准。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规定

  6.1公司同一部门内应避免聘用亲属,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门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中聘用亲属。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与组织执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6.4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招聘制度 11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招聘流程,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招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工作,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人员招聘。

  三、招聘原则

  1.公正公开:招聘工作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所有应聘者享有平等的应聘机会。

  2.适配岗位:招聘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岗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应技能和经验的人才,确保人岗适配。

  3.高效优质:招聘工作应高效、有序进行,注重招聘质量,为公司选拔优秀人才。

  四、招聘流程

  1.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招聘需求,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

  2.招聘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时间、招聘渠道等。

  3.招聘信息发布:人力资源部通过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才。

  4.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筛选出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

  5.面试安排:人力资源部与应聘者沟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安排面试。

  6.面试评估:面试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了解其技能、经验、性格等方面是否符合岗位需求。

  7.背景调查: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

  8.录用决策:根据面试评估和背景调查结果,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决定录用人员。

  9.入职办理:人力资源部协助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完成入职培训,确保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文化和工作环境。

  五、招聘监督与评估

  1.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招聘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招聘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公司应建立招聘监督机制,确保招聘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当行为。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招聘制度 1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计划的内容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提出招聘计划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开展,招聘计划应提前提出,自招聘计划批准起至要求到岗时间止,助理级不少于60日,专员级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长级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20日,高级管理岗位、稀缺技术岗位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80日。校园批量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270日,校园零星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150日。

  4.2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发布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4.3.2简历甄别:招聘助理或专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学历、技术资格、年龄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简历及时筛选,然后按企业人员内部应聘、重点关系推荐人员、外部人员进行分类报上级预审后,交用人部门审核,确定笔试、初试、复试。

  4.3.3应聘批准,对测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对不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测试意见》由招聘主管按《应聘人员筛选表》结论,填写结论,分类处理。

  4.3.4测试结果通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纳入人才储备或不试用人员一般不通知测试结果,但在测试时应告诉所有测试人员如果10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通知,表明应聘人员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吻合,请不要等候。

  4.4试用流程

  4.4.1身份担保:对于直接管理公司现金、物资的岗位(如出纳等)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担保手续。具体岗位名称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4.4.2报到:招聘主管组织报到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此表存入报到人员档案。

  4.4.3背景调查,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4.4签订《劳动合同》。

  4.4.5人员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将试用者引导至用人部门试用,同时告诉后勤部门办理相关后勤事项;用人部门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级按《岗位描述书》的内容,介绍工作职责及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关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6试用评价,试用评价的流程分为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初步评价、最终评价四个阶段。评价等级为五等,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进(55-59分)、不合格。

  A.部门评价:以部门负责人意见为准;最迟应在约定试用期满前20日将试用评价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试用职工部门评分表》、《试用职工评价单》的格式规范填写试用意见。

  B.综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评价采用360度考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负责实施;由纪检主管、后勤主管、培训专员、招聘主管、绩效主管组成公司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采用在《试用职工综合考评评分表》上无记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为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小组成员在《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得分表》共同签名。

  C.初步评价:即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评价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在《试用职工评价单》栏上填写。

  D.最终评价:主管、部长由总经理评定;助理、专员由分管副总评定。最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评价,形成单独结论,并以此为准。

  E.评定等级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转正,良好者、优秀者在本人申请的情况可提前1个月转正,需改进者在本人申请、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可给予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机会;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F.试用评价结论:试用最终评价最迟应在试用期满的前日告知试用者。

  5、附则

  5.1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释。

  5.2本招聘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招聘制度 13

  一、总则

  本招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招聘流程,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原则

  1.公开透明:招聘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应聘者平等获取招聘信息。

  2.公平公正: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对应聘者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确保选拔出最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3.精准匹配:根据岗位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精准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潜力的人才。

  三、招聘流程

  1.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招聘需求,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2.岗位发布: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编制岗位说明书,并通过公司网站、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4.面试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安排面试时间和地点,组织面试工作。

  5.面试评估:面试官根据应聘者的表现,对其能力、素质、经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给出面试评价。

  6.背景调查:对于通过面试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个人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

  7.录用决策:根据面试评价和背景调查结果,公司领导层作出录用决策。

  8.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等。

  四、招聘监督与评估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符合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定期对招聘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招聘效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断优化招聘流程。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实施。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招聘制度 14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流程,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招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聘活动,包括全职员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各类招聘需求。

  三、招聘原则

  1.公正公平:招聘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应聘者享有平等的机会。

  2.竞争择优:根据岗位需求,通过竞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确保招聘到最适合的人选。

  3.依法合规:招聘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招聘流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招聘流程

  1.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招聘需求,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

  2.职位发布: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职位信息。

  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安排:人力资源部与面试人选联系,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官。

  5.面试评估:面试官根据应聘者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推荐意见。

  6.录用决策: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官推荐意见,结合公司需求,进行录用决策。

  7.入职手续:录用人员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入职手续,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五、招聘纪律

  1.招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招聘制度,确保招聘流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2.禁止任何形式的招聘歧视,不得以性别、年龄、学历、户籍等因素为招聘条件。

  3.招聘人员应保护应聘者隐私,不得泄露应聘者个人信息。

  六、招聘评估与改进

  1.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招聘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招聘效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2.各部门应积极参与招聘评估,提供反馈意见,帮助公司不断优化招聘流程。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公司招聘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进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体系,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岗位的招聘录用。

  第三条:集团行政人事部为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四条:员工招聘实行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按计划用人;

  (二)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权责划分

  第五条:权责划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负责集团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

  3、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及招聘广告的.发布;

  4、负责招聘简历的筛选及面试的组织;

  5、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实习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录取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单位:

  1、参与面试;

  2、参与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实习员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评;

  4、参与员工转正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招聘计划制定

  第六条:根据集团各单位定岗定员,用人单位每月制定招聘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

  第五章招聘录用程序

  第七条:岗位类别:集团公司所有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二类,分别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一线司乘技术类岗位。

  第八条: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1、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安排;

  2、岗位职责掌握情况;

  3、根据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某某集团招聘录用评分表附后)。

  第六章招聘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三职等(含)以下行政岗位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眼试用期均为1个月(驾驶员、乘务员试用期为7-15天),四职等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录用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原则上,对人员的招聘过程实行全过程参与,如因时间、地域等原因,不能够参与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单位招聘,受托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按招聘程序及标准开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监督,如发现受托单位及招聘人员违规违纪现象,要追究受托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要严格按照年度定岗定员核定标准执行,若因工作业务量增加,需增岗位、增编人员,需履行人员增补签批手续,如未履行签批手续出现超员现象,扣除招聘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条:集团所有岗位招聘需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标准、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参与招聘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被录用人员立即辞退。参与招聘人员视情节给予5-10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降职、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鄂市地区各级人员及某某、锡市地区四职等以上(含)行政人员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某某、锡市地区三职等以下(含)行政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员由当地公司自行负责招聘,其他各用人单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开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线员工)。如有自行招聘现象发生,扣除单位负责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员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集团员工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及其它未规定事项按《xx集团组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招聘制度 16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招聘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公司招聘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省分行本部人才资源纵向和横向合理配置机制,促进内部人才科学、主动、有序流动,根据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内部人才招聘市场,是指以xx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为载体,建立省分行本部企业内部人才交流平台。

  第三条对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分工负责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内部人才交流与外部人才引进协调发展,内部人才市场和外部人才市场共同形成我行人才资源配置库。

  第二章内部人才招聘范围

  第五条实行内部人才招聘的岗位应为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的xx岗位和x级(含)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可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一)岗位聘期或合同期满,需重新聘用员工的;

  (二)岗位定编后出现缺编的;

  (三)经批准新设立的岗位;

  (四)机构改革、重组或现有人员调整分流后,需要重新招聘员工的;

  (五)他需要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第七条不宜进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岗位,不列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范围。

  第三章内部人才招聘的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参加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符合《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经办岗位职务管理办法》、《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聘任条件的规定;

  (二)符合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第四章内部人才招聘程序

  第九条内部人才市场招聘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启事,内容涵盖所需人员岗位详细评价及拟聘员工需具备资格条件,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二)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部门的招聘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公布,同时载明应聘表格、报名截止日期等;

  (三)纳入招聘范围的员工由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获取信息;

  (四)符合所公布资格条件的员工填写《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内部人才市场员工招聘登记表》,并在规定期限内交用人单位;

  (五)用人单位通过笔试或面试或者根据对应聘人的考核了解,对应聘人选进行择优选择。面试分为自我陈述、答题(含公共题和专业题两部分)和现场交流三部分,面试小组成员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小组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应聘人选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评分结果、应聘人选的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六)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拟聘人选资格、选聘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办理聘任和行内调动手续;

  (八)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

  第十条对在内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德才素质较好,因岗位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部门可作为后备人才积极加以培养。

  第十一条如通过内部招聘未产生合适的对象,该岗位可暂时空缺,待条件成熟后,再通过内部招聘方式进行重新聘任。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内部招聘中用人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按规定制订招聘方案;

  (二)负责对内部招聘报名人员的专业资格审定;

  (三)负责笔试、面试或考核了解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笔试、面试、考核了解结果的审定,并提出拟聘任人选,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中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的总体管理工作;

  (二)负责规范内部招聘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三)负责招聘方案的审核

  (四)负责对拟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负责招聘的过程监督;

  (六)负责办理员工聘任和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各用人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内部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员工择优选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招聘制度 19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的面试,并做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第10条新员工入职。

  1、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2、新员工到岗时间由企业各部门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通知。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各项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书》。

  (2)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3)企业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11条试用期规定。

  1、企业新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各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3、员工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招聘制度 20

  一、总则

  本招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招聘流程,确保招聘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高效,为公司选拔优秀人才提供有力保障。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聘活动,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二、招聘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招聘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2.适配岗位需求:根据岗位需求选拔合适的人才,确保招聘到的人员具备所需的能力和素质。

  3.竞争择优:通过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招聘流程

  1.需求分析: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各部门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任职要求等。

  2.渠道发布:通过招聘网站、社交媒体、高校合作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才。

  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4.面试安排:人力资源部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形式可包括初试、复试等环节,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5.背景调查: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6.录用决策:根据面试结果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7.入职办理: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公积金等。

  四、招聘监督与评估

  1.招聘监督:公司设立招聘监督小组,对招聘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2.招聘评估:定期对招聘活动进行评估,分析招聘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改进招聘流程提供依据。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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