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其中,“国企应公开招聘工作应届生,公示拟聘人员”广受关注。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桂桢表示,人社部正制订具体措施,拟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招聘管理工作应届毕业生信息发布的范围、公布渠道,以及招聘工作工作的流程等内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几乎每年国务院都会根据当年经济形势,做出宏观指导。“国企应公开招聘工作应届生,公示拟聘人员”看上去很新,其实去年就已经着手。2013年的就业指导中,提出“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工作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
任何牵涉公平、正义的重大改革举动,都是未雨绸缪的,萝卜招聘、“爹影重重”及饱受诟病的国企招聘也是如此。其实,已有地方在积极改革国企招聘制度,比如山西在去年建立国企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覆盖在晋全部国企;而山东省在今年4月份,走得更远一些:不仅程序更为详尽,还增添了亮点,如回避制度。
其实,建立国企招聘信息公开制度并无很高的技术含量,只关乎改革决心与改革路上是否有巨大的利益阻挠。人社部此时表态制订具体措施,说明两点:第一,推行国企公开招聘制度,拟定细则,从毕业生方面打开突破口,在大环境上是可行的;第二,规范国企招聘,确保公平,切中了要害,响应了人民呼声。
国企招聘毕业生细则既然已经在“胎动期”,那么,就应该着眼于这部细则该如何制订、如何规避将来施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漏洞。总的来说,国企招聘工作毕业生细则,应该以公平为底色,辅以各种细化的程序要求与严厉的问责措施,但也不应该止步于此。
就目前来看,国企招聘,因其国企身份,必然牵涉权力。人们对国企招聘最大的不满,便是权力从中作梗,或者权力寻租与权力互惠。其实,国企招聘工作和公务员招聘管理工作、事业单位招聘,三者的弊病在本质上并无两样。不过,如何监管国企招聘工作,则比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难度更大一些。毕竟,国企是一个经济部门,拥有更大自主权,也不会用同一张考卷等。
因此,国企招聘工作毕业生不仅应该拟定招聘工作细则,还应在有效监管、如何约束权力上拟定细则作为配套。否则,国企招聘工作毕业生细则出台,监管却没有及时跟上,届时只不过将国企的“萝卜招聘”从地上转到了地下而已。此外,是否应该进一步扩大细则规范的人员范围,在程序上让国企招聘所有人员都有法可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