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规

时间:2024-05-15 12:57:15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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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规定精选【15篇】

加班管理规定1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校加班行为,激发全校教职工养成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习惯,根据《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精选【15篇】

  一、总则

  1、学校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继续进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计算加班补贴(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支付加班补贴的除外)。

  3、学校加班分两种:值班加班(通称值班)和应急加班(通称加班)。值班系指经校长室批准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寒暑假继续工作,含特殊岗位值班(如工会活动室值班、图书馆值班、水电值班等)和因突发性工作由分管校级领导安排校长室批准的临时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职评、工会寒暑假组织吊孝、上级有关部门寒暑假突击性工作任务等),发给值班补贴。经校长室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学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继续工作(如寒暑假补课期间膳食会上班、教务科组织下乡招生、学生科体育训练等)可算加班,发给加班补贴。

  二、基本原则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休日值班可以调休或支付值班补贴(指经校长室批准不能调休的.有关部门双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补贴。

  5、学校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必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加班,非突击性任务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学校各部门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经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才能给予加班补贴。

  6、在值班期间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与加班不重复)。领取学校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开支的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如军训、入学考试、补考、年级组干事、学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学校同一部门工作人员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兼顾公平,综合平衡。行管人员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的应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计发加班补贴。

  三、操作程序

  7、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拟定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值班补贴。

  8、学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汉寿一中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加班补贴。

  9、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则上一个学期申请(国庆长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学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经校长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制表,作为核算值班和加班补贴的依据。

  四、加班计费

  10、值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30 元;加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60元;特殊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由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

  加班补贴如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必须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不得在学校行政账目列支。享受调休假者,不得重复申报值班或加班补贴。

  11、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科室将上学期值班或加班情况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核算,校长室审批后由后勤科统一发放(值班或加班补贴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的除外)。

  五、附则

  12、对虚报、瞒报值班或加班补贴者,按虚报、瞒报额扣除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学期第一个月岗位工资,值班或加班期间消极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取消值班或加班补贴,并按情节轻重按《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给予处罚。

  13、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定为准。

  14、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加班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对从事司机工作人员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指加班是指驾驶员在公司正常作息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额外的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司机岗位人员。

  四、管理规定

  1、公司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为原则,行政部将严格控制晚间车辆使用率。

  2、公司以人为本,要求所有驾驶人员必须在身体精神条件良好时可延长工作时间,降低安全隐患,保证出行安全。

  3、因业务繁忙,常时、超时加班司机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司机并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4、各级领导员工须在工作时间外使用车辆时,对《车辆使用登记表认真》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有义务配合行政部审核加班情况。

  5、司机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补休时间,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违纪,公司将视作旷工行为,严重者将以辞退。

  6、安排加班人员不得有抵触情绪,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

  五、加班补贴及倒休办法

  1、司机周一至周五早8点前及晚19点后的出车视为倒休加班,此加班时间公司将视情况合理安排倒休。周六周日加班出车公司将支付相应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三倍工资。

  2、如需出差人员,当日不能返回人员以每天XX元出差补助。

  六、加班审核办法

  1、司机每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行车记录表(电子版)》,注明自己的加班及倒休时间,公司将每月以此统计当月加班时间,如未填写视为自动放弃本月加班。

  2、行政部以《车辆使用登记表》的记录来核对当月司机加班时间。

加班管理规定3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管理的审批程序及有关加班工资计算,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4、加班部门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分类

  加班包括工作日(即周一到周五)延点加班、双休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紧急任务加班、出差加班等。

  三、加班手续的申请

  1、加班申请的提报

  所有加班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提报,逐级经工段/科室、部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于下班前将已审批的'《加班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签收人应签名及注明签收时间。

  具体加班情况分类列表如下:

  1、加班时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配合的,需在申请单备注栏项中注明。

  2、除公司统一加班外,所有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否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3、审批人出差时,可由上一级或下一级代为审批。

  四、加班检查及统计

  1、员工所有出勤,均应如实打卡,记录上班时间;加班时间未打卡且未办理补签手续的,人力资源部审核时有权利不予计算。

  2、各部门、工段对所提报的加班人员情况最终如实上报,每月末在考勤表中汇总加班情况。

  3、人力资源部应对申报的《加班申请单》结合出勤打卡数据,月末在考勤表中予以审核。

  4、非生产员工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次累计。

  5、计件生产员工因为生产任务所产生的延点或上大班(即日加班在4小时以内的),仅计算当日出勤,不计加班;但可当月内进行申请办理调休。

  6、因工作需要连续性加班8小时以上的,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第二天调休,但正常上班后当日下班前必须补办调休手续,视为正常出勤;不计加班。

  7、因公出差期间,出勤仅计算出行及出差时间,不计加班。

  五、加班换休

  1、员工加班或公司统一加班原则上采取1:1的比例进行调休

  2、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加班,采取1:2的比例发放加班工资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员工加班后当月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按规定发放加班费。

  5、加班调休的原则上当年内必须调休完,年内未调休完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六、加班费计算

  1、加班费日标准为以个人基本工资除以当月标准工作日计;其他加班补助(夜班餐补等)参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2、公司副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统一不计加班费。

  七、罚则

  1、未依照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计加班。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

  3、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依照正常工作时间迟到、早退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的,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限期或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费,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降低劳动效率"、"虚增工作任务"、"加班时间未从事加班工作")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费,对相关责任人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

  八、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加班管理规定4

  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加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班含义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平时加班(包括医院安排临时性加班)。

  除医院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认可的加班,均属于员工个人行为。

  医院员工的指纹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员工进出医院的时间,不能作为加班考勤的依据。

  二、加班范围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1、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

  2、凡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者不再计存休(调休)。

  (二)双休日、平时加班:

  1、医院对加班采用从严控制原则。

  2、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定无法安排补休者,可按本规定申请加班。

  3、特殊情况需上报加班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三、加班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1、各类加班在加班的次日应详细记载在加班明细表上,科室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2、各类加班均按院办下发统一表格由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填写,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3、加班表格在月初二号之前报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财务科。

  4、财务科主任应对全院加班表格进行全面审核、确立无误后,将加班补助随下月工资发放。

  5、医院因突发应急事件临时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四、各相关科室加班规定

  1、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2、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物资会计、水电工、司机、保安、财务、收费员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3、食堂人员、清洁员的加班,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1、医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医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加班管理规定5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无故加班,各职能部门、项目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或者部门经理指定加班的,应填写《加班单》,并经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计算为加班。各项目负责人员,应按照《项目甘特图》,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未按《项目甘特图》规定标准期限完成工作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不给予加班费。

  二、加班管理

  1、加班时间由《加班单》与日考勤结果对照确定;

  2、加班但未填《加班单》或已填写《加班单》而未打卡,均作加班无效处理;

  3、人事部必须认真、客观、公正进行相关考勤作业,对考勤中发现的虚填假报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三、加班工时计算方法:

  1、加班最小单位为1小时,以0.5小时为递增计算单位,核算工资时不足0.5小时的部分不予计算。

  2、各部门应不断提高和改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绩效,逐步控制和减少加班,对于加班应随时追踪控制,确保加班的工作绩效。

  发出部门:xx

  认真履行审批权限,共同促进加班和倒休的有序进行。

  1、自2月16日起,员工加班需至少提前1天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或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备给人事部门,非常必要时可以辅助以短信申请,但事后一定要补上正式的《加班申请表》。

  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报《加班申请表》的,需当日短信报经部门或项目经理,说明事由,并于加班结束时打卡,于次日补填《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确实是因外部或内部特殊情况造成的意外加班,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有效;如仅因为个人时间安排或工作效率问题造成的“加班”时间,不得作为加班进行计录。

  加班地点不在公司的,同样需于加班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填《加班申请表》并在批准后报备给公司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将以经批准《加班申请表》作为统计加班存休的唯一依据。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批准方可进行。

  2、截至2月15日以前的因加班所结余的存休,请各位员工自行统计(以小时为单位)并汇总,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2月18日下班前返到综合管理部人事部门(前台),本次统计所结余的加班时间即为以后申请调休的依据。过期未报备的,视为无加班记录,日后不再补批。

  3、员工请调休假需在《请假单》上标明调休那天的加班时间,人事部门会依照经批准的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存休。前台每月统计完当月考勤后同时生成新的存休表作为下期员工请假的依据。

  4、本通知所指加班与存休,仅在本年度(公历)有效,不进行跨年记存。员工有存休时间,本人申请调休后因公司工作需要未能让员工享受调休的,公司会在每年元旦前,按本人工资标准核算出小时工资,并按两倍标准进行折算(法定假时间加班按三倍标准),一次性结算给员工。但员工未提起调休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调休,不再另行折算工资。

  5、原来文件中与本通知要求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加班管理规定6

  为了确保公司前台接待工作仍能正常,结合我公司实际,午休期间前台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轮流值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11:30—13:30 。

  2.值班人员:行政人事部全员、部门主管级人员。

  3.值班日期:以前台值班表为准。

  二、值班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1.接听前台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如需转达他人的,需记下来电时间、来电人姓名、事由、相关事项,并及时转达。

  2.接待到访客人,尽快处理来访事务,若有预约及时为其联系接访人员接待,并做好引荐工作,如接访人员不能及时接待,需要做好来访人员的服务与接待工作。

  3.保持前台区域卫生,干净、整洁、美观。

  4.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当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时联系行政人事部安排换班,并于次日还班。

  5.值班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现空岗,如出现空岗超过10分钟,处以20元的`罚款。

  6.值班结束后与接班人员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间未完成的事项。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加班管理规定7

  1、目的:

  为严格规范值班费与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和节假日的有序安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日照广信化工有限公司员工。

  3、内容:

  3.1值班的定义:值班是指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值班是公司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且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

  3.2加班的定义:加班是指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3.3所有值班和加班原则上先用调休或补休予以冲抵,在不能保证调休或补休的情况下予以发放费用。

  3.4费用发放标准

  3.4.1值班费用发放标准:由于《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无明确规定值班费用放标准,因此由公司自行制定发放标准。

  3.4.1.1非法定假日值班:按5元/小时标准发放。

  3.4.1.2法定假日值班:由于法定假日是带薪休息,因此公司按10元/小时标准发放。

  3.4.2加班费用发放标准:员工在非法定假日加班的,一律按员工本人日工资的1.5倍计发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的将按本人日工资的3倍计发加班工资。

  3.5当月加班和值班费用在次月工资中发放,个税按相关政策予以扣除。

  3.6门卫、餐厅工作人员全年发放11天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在本年度底一次性发放。

  3.7班组长以上中层干部采取固定工资方案,月工资中已包括因倒班而超劳工作的报酬,除法定假日外不再计发加班工资。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2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加班管理规定8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规范加班和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业务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加班定义

  确因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且自下班之时起,延长超过4小时以上的称为加班。

  三、职责

  1.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加班的原因和完成情况以及加班的`时间进行审核监督;

  2.劳动人事分管部门对实际加班时间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负责加班相关费用的审核和发放。

  四、加班流程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事先未经批准,视为无效加班。紧急事务或者领导临时安排加班的,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门统计加班情况,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费用。

  五、加班原则及加班费标准

  1、《加班申请表》记录作为核定当月倒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具体办法如下:

  (1)加班在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员工可获得半天倒休或发放加班费30元;

  (2)加班4小时以上,按1天倒休计算或发放加班费60元。

  (3)延长工作时间不满2小时的,视为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给予加班补偿。公司不鼓励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内加班人员用餐费用自理,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2、不视为加班的几种情况:

  (1)当日未完成既定计划需要延时工作;

  (2)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联谊等集体活动;

  (3)内部培训,非工作时间的授课;

  (4)未经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

  3、加班劳动纪律:

  (1)无故拖延加班时间,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2)据不服从领导加班安排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捷龙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加班期间,未完成加班任务的,视为无效加班,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六、倒休原则

  1、员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对待。

  2、倒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3、倒休仅限个人使用。

  4、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倒休,次月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顺延。

  5、员工倒休应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倒休。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4日

加班管理规定9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评价和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12相关文件

  q/bw.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加班管理规定10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工作人员。业务人员,除到店客户外,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9:0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份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当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隔月不予调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开始计算加班工资,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予25元的晚餐补贴。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x8小时)x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x8小时)x2倍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以上述计算公式为依据计算。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需要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需在当天加班开始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当天,在结束加班并确定实际加班时长(加班小时数)后,由员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7、调休是指:

1、因加班产生的加班时长(按加班小时数计算),加班当月不计算加班工资而选择调整休息时间的方式。

2、每周固定休息时间(以排班轮休表上的休息时间为准)作调整的休息时间。

  如因以上第1种情况,需作调休的,按以下调休时间计算。如因以上第2种情况,需作调休的,不计入以下调休时间计算范围。

  调休时间的计算:

  调休最少以2小时开始计算,(调休时间一率取整计算,如实际调休1.5小时,按2小时计算)调休申请需至少提前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交调休申请。调休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方可生效。

  8、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9、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的,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围:

  1、因本职工作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或因公出差;

  3、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况。

  四、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汇总考勤数据,并将考勤数据交由财务部。

  财务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五、罚款

  1、未依本规定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列入加班计算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5分钟之内的,按30元每人次予以处罚,超过5分钟的,按每分钟10元予以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予以处罚。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1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200元。

  六、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加班管理规定11

  一、食堂按学院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用餐者须按时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哄。

  二、遵守餐厅秩序,购买饭菜应当依次排队,严禁插队,每人每次限购两份。如发生纠纷,应当服从纠察和有关人员调解。

  三、用餐者应当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爱惜粮食,讲究,不随地吐痰,吃剩的饭菜和残渣等应当倒入泔水桶内,不得乱扔乱倒。

  四、用餐者须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购餐凭证,保持整洁。严禁撬他人的饭格子,不准在餐厅内进行球类、溜冰或者其他,严禁在餐厅内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人员、纠察人员,服从管理,不得无理取闹。

  六、外来人员来本院食堂用餐,必须经饮食服务中同意,并收取搭伙费,本院人员不得为外来人员代购购餐凭证。

  七、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餐厅摆摊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八、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纪律处分。

  九、本规定由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加班管理规定12

  一、目的: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加班是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项,须继续工作时称为加班。

  三、原则:

  3.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

  3.2严格控制加班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3.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四、加班申请及记录

  4.1.工作日安排加班)(周一至周五):

  4.1.1工作日需要加班的,当日下午下班前需填写自愿《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1.2工作日加班原则上每天安排2-3小时,若因工作需要,需延长3小时以上加班的,需经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加班;

  4. 2.休息日安排加班:

  4.2.1周六晚上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主管需提报加班原由经协理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单》需在周六上午下班前提供给行政部;

  4.2.2周日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主管需提报工作异常单及加班原由后,经协理审批后,报备总经理及董事长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单》需在周六上午下班前提供给行政部;

  4. 3.法定假安排加班:若因生产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安排加班,需经总经理、董事长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

  4.4休息日周六(8小时)公司统一安排加班时,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4.5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五、加班考勤及异常行政处理:

  5.1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5.2有员工加班单签名,经行政部查实后,发现无加班记录,行政部人事将取消本次加班单签名。并记行政警告一次扣1分;

  5.3有员工加班单签名,经行政部查实后,打卡不加班的,经行政部查实后,一律给其记大过一支(扣9分处理),且加班考勤一律取消;

  5.4无加班单申请者,前来加班人员,经行政部查实其前来加班的。加班考勤一律不生效,行政部将取消本次加班考勤,且为其记小过一支(扣3分)。履教不改的,扣分至18分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开除处理。

  5.5经加班查实,未申请加班人员前来加班者,是由于本组长或直接管理遗漏原因造成的,则给予其直接管理行政扣1分记警告处理。经常遗漏的达3次及3次以上的,则直接扣3分处理。

  六、加班统计及加班费计算6.1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作为安排调休及发放加班补偿(加班费)的依据。

  6.2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计算为法定的.3倍;安排休息日加班,加班费计算17元/时,安排平时加班,加班费计算为13元/时。

  6.3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车间组长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调休。员工周日被安排加班的,则按17元/时的加班费计算。

  6.4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以未调休完的加班时间为其计算为正常出勤天数作为补偿(可在公司统一放年假的时候办理)。

  6.5公司未有加班工资的岗位,申请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交由行政部做调休统计。

  6.6若需调休的,需开具《调休申请单》给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交由行政部处理。

  七、加班罚则

  7.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不配合公司安排加班者,公司视情节情节轻重惩处。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加班管理规定13

  一、目的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间所有员工,加班包括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的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不适用于实行临时聘用的员工。

  三、定义及原则

  1、定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原则:

  2.1提前申请原则。加班执行提前申请原则,不符合审批程序的加班,不予核发加班费或准予倒休。

  2.2效率至上原则。各班组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3安全第一原则。各班组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工作性质,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防护,保证生产安全有效进行。

  2.4服从原则。因工作需要,车间安排临时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四、职责分工

  4.1班组根据本班组的业务紧急程度及利润情况确定加班人数及加班时间,并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卡,报至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获得批准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

  4.2因临时原因或紧急情况需要加班,需打电话通知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获得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并在下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卡。

  4.3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对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等进行建议和把控,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加班管理

  5.1加班免除与时控限制

  5.1.1加班时间以门禁刷卡时间为依据,因刷卡机或其他原因不能刷卡的需要及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

  5.1.2不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5.1.3下列人员(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安排加班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1)车间管理人员;

  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临时聘用的员工;

  3)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5.2加班倒休与加班补贴

  5.2.1加班倒休

  1)在加班申请卡上标注员工意愿,员工自愿选择加班补贴或倒休。

  2)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班组负责人安排,倒休审批程序参照《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5.2.2加班补贴

  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基本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补贴。(日基本工资计算参考流云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

  2)员工倒休在当年内有效,不跨年计算。

  5.3罚则

  5.3.1根据服从原则,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加班的员工,车间保留不续约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5.3.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贴,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3.3为获取加班补贴,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贴,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5.3.4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补贴扣罚,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3.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补贴扣罚,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5.3.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将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5.4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加班:

  5.4.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5.4.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

  5.4.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个人参加培训或各类考试等(包括但不限各种资质培训、职称考试、学历考试和驾照考试等),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5.4.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4.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六.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加班管理规定14

  一、对晚上加班的规定:

  1、每周一、三、五晚上加班的规定不变。

  2、晚上加班由部门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书面提报《加班申请》交部门经

  理审批后才可,《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员名单、工作内容等。部门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通知当晚需要加班的人员或在部门公告。《加班申请》于第二天上午09:30交行政部备查。

  3、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晚上擅自加班的,不计考勤。

  4、根据工作需要,凡要求加班而擅自不加班的`,按旷工处罚;如安排晚上加班但

  因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加班的,要事先写书面《请假条》交部门主管签批,不允许口头请假、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罚。部门主管要对人员加班监督到位。注:按厂规,旷工1小时处罚2小时工资。

  5、行政部每天要查核前一天晚上加班出勤情况,对加班旷工人员有权责直接作出

  处罚。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要在公休日白天加班的,需提前一天由部门主管书面提

  报《加班申请》交部门经理审批,《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员名单、工作内容等。《加班申请》交行政部备查。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而擅自加班的,不计考勤。

  三、因机加、安装车间另有加班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再针对机加、安装车间。

  四、以上规定从20xx年8月起执行!

加班管理规定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

  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

  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

  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十二条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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