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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20××年××月××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县迎宾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钟旭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安监局局长蔡思东通报了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20xx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对当前阶段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表彰了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县煤监局、建设局、交管大队、龙南镇四个单位作了工作发言;各乡(镇、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向县政府递交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经过全县上下特别是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同志们的共同努力,20xx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呈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大多数乡(镇、场、管委会)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相对好转,全县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实现“双下降”,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五个进一步”上:一是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实现“两杜绝、两减少、一平稳”,即杜绝矿山较大事故、杜绝校园因安全设施隐患引发的事故、全年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减少、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安全平稳;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强化;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五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道路交通、矿山事故依然未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工作不扎实,责任制未落实,有的乡镇、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仅停留在薄弱的基本条件建设上;二是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到安全发展理念上来,存在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抓不严、抓不细、抓不实;三是个别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要效益、轻安全,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差,企业内部管理松懈,安全措施不落实;四是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会议指出,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落实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任务至关重要。为此,各乡(镇、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围绕实现“两杜绝一减少”目标,全力开展工作。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目标是:在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基础上,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杜绝校园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力争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20xx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杜绝矿山瓦斯、水患事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交通事故同比大幅下降,农村道路、摩托车、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建筑施工、工商企业、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事故同比下降。围绕这一目标,必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龙南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下达具体的控制指标,加强管理考核,并将逐步建立事故乡(镇、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约谈和述职、事故通报、事故现场分析会、公布事故企业黑名单以及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制度。各乡(镇、场、管委会)、有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组织实施。
(二)坚决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
要着力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尤其要重点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场、管委会)的管理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等三级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突出防范事故,严密监控重要段,细化各项安全措施,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三)突出三大重点领域为主的各项专项整治。
1、狠抓矿山安全整治。煤矿要深化瓦斯治理,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紧紧抓住采掘布局、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非煤矿山要大力整治灾害隐患,要切实落实病险尾矿库整治的各项措施,加强整治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限期完成整治任务,要全面开展排土场、废石堆安全状况调查,摸清底数,部署整治,切实防范泥石流等事故灾害,要实施矿山开拓系统改造工程,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要以安全整治为抓手,继续推进蒲萝合等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工作,取缔矿中矿,规范矿区采选秩序,统一采选,集中排废,从根本上整治规范矿区安全生产秩序,要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地上矿山安全整治。
2、狠抓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要重点抓住营运车辆和公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会议,对重大交通事故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要认真做好《江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宣贯工作。要深入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要强化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管控,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强化农村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监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督促学校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开展联合执法,以农村县乡道路、农村短途客运、乡村道路与国、省道平交口等交通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大打击农村地区非法客运、客运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认真研究农村地区运力不足、机动车辆非法客运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方便农村群众安全出行;要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对象的交通安全情况,以治理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现象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狠抓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靠前、全程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拆卸、检测验收等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义务,同时还要加强工程现场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防止现场安全管理出现脱节;交通、建设、水利、电力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要依法履行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能,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地乡(镇、场、管委会)也要履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要重点监控和整治深基坑开挖、人工孔桩开挖、高陡边坡支护、高大模板工程、大型起重设备装卸等安全隐患,防范坍塌、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灾害。
要抓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全方位对县内、本单位的各个环节进行排查、梳理,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台帐。要继续以大型娱乐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抓好火灾隐患治理,深化防火安全整治。电力、民爆和通讯行业、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领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推进四项基础建设。
1、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抓好企业全员培训,企业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新录用工人必须岗前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启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要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认真总结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安全质量达标工作的经验,大力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保障安全生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增加安全投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搞好安全培训,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照章指挥、操作人员照章作业,形成上标准班、干标准活的良好状态。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使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基础。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2、着力提高部门(单位)执法监督能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要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所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都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特别是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立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加强现场验收审查,严把审批发证关;要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安监、卫生、劳动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推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督促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经常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突出加强“三化”制度建设,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即“排查制度化”:企业、乡镇和主管部门,都要定期组织本单位、本行业、本地重大隐患的排查,排查情况要建立台帐,并汇总上报县安委会,“治理责任化”: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政府明确监管责任人和治理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实现挂牌管理,责任到人,“管理信息化”:县安委办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信息管理台帐,加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销号情况的跟踪监督,并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销号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和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要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对于发生的各类事故,要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及时结案。
3、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要围绕全县安全生产目标,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工作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事业上,进一步加强学习,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政令畅通,务求工作实效。各有关监管部门要扎实投身“打造效能环境第一县”活动,从执法与服务两个方面着手,不断创新思路,以执法树立威信,以服务提升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从“人”的管理上寻找安全管理的突破口,找准安全管理的切入点,精心做好“人本安全”文章;既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切实增强执法权威和效果,又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创优发展环境,做到立说立行,雷厉风行,不推不拖,树立公正执法、纪律严明、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搞好监管工作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工作落实。
4、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继续贯彻落实《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五)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各单位要于3月5日前对本辖区、本行业所属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月*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负有安全生产督查职责的单位要于3月10日至3月15日对其督查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并于××月××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县安委办。“两会”期间,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检验。各乡(镇、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坚决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打造“四个龙南”,加快“四城”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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