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精选8篇)
不经意间,一个有意义的活动又告一段落了,我们一定积累了不少感想吧,这时候,最关键的活动总结怎么能落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这个活动总结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1
为吸取荆州电梯事故教训,保障电梯使用安全,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自治区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我局6月5日至9日对全区所有的大型商场超市进行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成立的领导小组由黎林智副局长为组长,区商务稽查大队大队长韦国贵为副组长,组员由局干部和稽查大队干部三人组成的执法检查小组,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深入现场,对各商场超市进行全面检查
1、通过对我辖区内的华隆超市荷花店、华隆超市总店、XX梦之岛购物中心广场店和港福店、永盛百汇金田店和东湖店、南城百货、XX华联金田店和银座华隆店等九家大型超市进行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其中永盛百汇金田店和华隆超市总店没有电梯)。通过检查,各相关企业都认真开展电梯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使用的扶梯、客梯、货梯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维保;
2、各企业按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3、各企业加强了对员工之间进行电梯安全和培训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演练;
4、各企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各企业都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6、各企业建立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巡查并定期有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保。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通过专项检查工作,我区各大商场、超市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结合对各超市商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扶梯、客梯、货梯的检测、同时广泛发动宣传,加强市民对乘坐电梯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和电梯使用和紧急避险的基本知识。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总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加强对各类电梯安全检查督查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企业认真加强对电梯的维护和发动广大市民加强对电梯的乘坐安全防范意识,监管单位的严格监督管理,形成多方合力,电梯的事故才能防患于未然。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2
7月11日,县安办抽调县质监局3名人员同县安监局3名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5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为期2天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电梯使用单位5家,分别是全都购物中心、购物中心、电厂。
二、查出问题
共查出各类隐患4条。其中全都购物中心2条。分别是:
1、电梯内杂物较多;
2、电梯内侧通道塌陷,属严重隐患。
宾馆2条。分别是:
1、电梯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将维保工作交给无资质的的斯公司(属非法发包)。其余3家单位无隐患。
三、采取措施
1、对全都购物中心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立即整改,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2、对宾馆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隐患,检查组已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已查封;对非法发包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拟作出罚款处罚。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3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工作期间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及扬尘防治的持续稳定,按照洪建发【20xx】6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20xx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洪建发【20xx】52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洪建安监字【20xx】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洪建发【20xx】60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委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建发【20xx】48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洪建发【20xx】56号关于印发《20xx年南昌市建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站于6月6日至6月21日开始了辖区内开展第二季度暨“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28个,涉及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7家,下发监督记录28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其中落实整改13个,仍在整改的1个。
二、好的方面
各施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有专项检查记录。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工地上相关负责人接到文件后及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监理已下发整改单,施工单位立即制定了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大部分项目能按照“保文保卫”文件要求及扬尘治理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三、不足之处
1、部分项目大门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损坏未及时修复,车辆冲洗记录未完善,施工现场裸露土方存在未固化、覆盖及绿化的现象,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临时板房围挡上垃圾小广告未清除,围挡上公益广告面积设置未达标,少于围挡面积的1/3。
2、外脚手架拉结点不足,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3、临时用电存在电线拖地的现象。
4、部分安全网破损,存在落地接料平台。
5、部分项目现场临边防护设置不严。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4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xx〕77号)文件精神和县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以及县物价检查分局的具体安排,我所于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5月27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安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医疗改革,加强价费监管,整顿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对所辖8家卫生院20xx年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各卫生院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否按规定做好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工作;
(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
(三)是否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
(四)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通过调查取证,各卫生院普通存在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出违纪金额1097582.79元,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通过对医疗机构价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价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药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个别卫生院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与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xx〕320号)“国家基本药物加价率统一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相违背,销售阿莫西林0.25g、5%GS250ml(软塑)等国家基本药物。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各卫生院设立公示栏(牌),公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换证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手续;敦促各卫生院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医改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模范执行药品零差价,以体现国家以人为本和让利于民的精神。
四、些许思考
20xx年底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对乡镇卫生院形成冲击。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是以药养医,药品收入所占比重相当大,医疗收入所占比重比较小,医改对它们影响很大。由于乡镇卫生院划入了财政拨款,医院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削弱,救死扶伤的精神有所淡化,推诿重病号的现象有所滋生、蔓延和抬头。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价格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5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湖地税发[20xx]45号要求和部署,我所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保障我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打下良好基础。现将今年来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抓好20xx年专项检查工作,我所高度重视,成立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xxx任领导小组组长,xxx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专项检查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制订专项检查工作实施计划与工作方案,对选定的行业和乡镇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科学筛选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及要求。同时,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房地产业的专项检查。结合湖地税发[20xx]45号文件的要求,专项检查小城镇开发项目。对湖南xxxxx镇、xxx镇、xxx乡集镇建设进行专项检查,由于这些工程刚刚启动,我所只是对工程项目负责单位进行了纳税辅导并其完善各种税务征管资料。
(二)对建筑安装业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开工企业土建项目的发包、施工、竣工和投产情况,重点了解建安工程已经竣工投产但尚未开具发票入账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提供的安装工作成本是否真实是否采用推迟决算的形式拖延结转应税收入,人为操纵利润等问题。经查,我所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竣工投产后均已结算开具正式发票,无欠税行为。
(三)对广告业的专项检查。经对我所辖区内的xxx广告文化传播公司进行专项检查,该单位按照业务开展情况均已到我所开具正式发票,无违规使用发票行为。
三、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对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我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对发票使用环节的比对核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本着“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原则,我所分阶段开展该项工作。一是组织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自查,二是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纳税辅导。经查有少数单位存在少量白条充账、工程上用材料发票充当工程发票现象。我所对此类情况进行了及时纠正,并要求其进行补税、补票、换票。
四、存在问题
(一)小城镇开发项目工程资料不完善,各乡镇为了完成招商引资出政绩,与乡镇共同开发,开发商手续不完善,主体不明确。
(二)税务干部业务有待加强,对于未涉及到的征税领域如房地产税收政策不大熟悉和掌握,业务知识培训有待加强。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6
按照市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从20xx年7月份开展了中药饮片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参加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达5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1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1家,医疗机构105家。现将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省、市局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对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这关系到祖国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我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这次行动我局主要是针对中药饮片的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供货企业资质、发票到是否建立购进记录和质量管理情况及其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饮片贮存条件差,中药房空气过于潮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淡薄;购进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情况,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并进行了回访。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的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
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各科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监督检查了各饮片经营企业及配备有中药饮片的各医疗机构。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检查。
下步工作,将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发挥药品监督职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了酒类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食品安全监管股工作人员为成员,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股,由刘雄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清理了县内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加工小作坊台账。对已经倒闭、更换场地、变更业主的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清理,对新开业的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录入监管台账。
三是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清理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台账的同时,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资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成品出厂检验、人员健康检查、生产销售记录等。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33家,发现问题47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
四是严肃查处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目前,共查处酒类2起,仿冒知名商品商标1起,无证生产酒类案件1起,共扣押酒类223.5kg,已查明的.货值金额有24576元。目前这两起酒类案件还在查处过程当中。
五是对酒类生产主体进行监督抽查。全县共29家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酒类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监督抽查28个批次,检验合格28个批次,检验合格率100%
关于安全月活动总结8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按照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检查方案要求,于20xx年元月7日――26日,历时二十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为确保“春节”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地顺利开展,我们认真学习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卫生知识培训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废物存放情况等多项内容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为餐饮店、集体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
二、检查情况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余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家,其中:学校食堂11家学校超市4家餐饮业28家生产加工单位16家经营摊位26家
三、检查中发现存在主要问题
1、检查的87家生产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或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有18家,其中高新区管辖范围有16家。
2、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高新区多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3、采购的食品原料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或标识不规范,采购食品时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或索证不全。
4、某些摊点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未按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5、消毒保洁设施不能满足需要,不能做到一餐一消毒。
6、食品加工及存放过程未能做到生熟分开。
四、处理办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查处不合格食品1025公斤,捣毁食品生产加工地下“黑窝点”一处,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起,拟罚款人民币XX元。对于区站管辖单位的违法行为督促区站立案查处。
五、今后工作意见
1、加强协作,多方联动,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多方面合作,即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的合作,提高打假的有效性;加强与检测检验部门的合作,保证执法的权威性;加强与工商的合作,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加强与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提高市场整治的有力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提高执法信息渠道的畅通性与宣传性。各方面齐抓共管,为欢乐的节日保驾护航。
2、在监督中使用科学的`检测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科技含量。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对市场上销售的辣椒面中的苏丹红、水发产品中的甲醛、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等进行快速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无公害食品上市销售。
3、点、线、面相结合开展检查活动。
根据卫生监督职责分工,立足本职,点、线、面相结合开展检查,加大对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点:即举报案件查处;线:指各项专项检查;面: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上述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提高打击力度,为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饮食环境。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本次检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双节期间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要多组织类似的检查活动,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曝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市的食品卫生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放心,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为春节期间百姓的“餐桌健康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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