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07-24 18:38:42 工商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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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下列拒不办理年检的企业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由主办单位、投资者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企业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号 

1

三井住友建设株式会社

01365

2

三井住友建设株式会社

01361

3

中鼎海外有限公司

01333

4

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

01319

5

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

01250

6

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

01237

7

蓝钟香港有限公司

01161

8

华敦企业有限公司

01080

9

华敦概念有限公司

01078

10

华敦概念有限公司

01079

11

美国CDM公司

00991

12

嘉德产业咨询私人有限公司

00830

13

汉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01379

14

协兴建筑(中国)有限公司

a0368

15

三井住友建设株式会社

01371

16

福陆丹尼尔工程有限公司

01336

17

中鼎海外有限公司

01331

18

德国旭普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01330

19

三井住友建设株式会社

01323

20

中鼎海外有限公司

01314

21

蒂森克虏伯磁悬浮公司

01149

22

德坚设计

01124

23

德国旭普林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01073

24

德国旭普林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01072

25

中国航天工业供销华东公司

3100001000644

26

中国京安器材公司上海分公司

3100001000650

27

上海青东化工厂

3100001006092

28

上海平板璃厂经营部

310000100609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应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