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修订
新《农药管理条例》终于要出台了?
自2009年以来,业内就频繁传出新《农药管理条例》即将出台的消息,甚至在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业内一度以为新《农药管理条例》即将出台,结果时间一晃就过去了5年,新条例依然没有下文。本月初,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指出,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本次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药检定所所长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农药检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构建一套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相衔接的规章制度体系。是否意味着,新《农药管理条例》终于要出台了?
日前,农业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农药检定所所长会议。会议强调,农药管理工作事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畜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服务创新,夯实技术支撑,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认为,农药管理工作要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药安全性评价和科学使用,强化高毒、高风险农药监管,大力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要服务农业结构调整,既要确保大宗粮油作物用药需求,又要满足小宗特色作物用药需求;要紧跟《农药管理条例》修订步伐,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实施准备。
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农药检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构建一套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相衔接的'规章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农药管理法制化水平;建立一套覆盖生产经营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农药监管的精准化水平;完善一套基于风险评估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不断提升农药登记评审科学化水平;打造一个开放共享的农药大数据平台,不断提升农药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药检体系发展的人才队伍基础,不断提升支撑农药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化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及其药检管理机构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农药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做好以新《农药管理条例》相关配套规章制修订为重点的准备工作,统筹做好《条例》实施的思想准备、制度准备、组织构架准备、措施准备和能力准备。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登记评审机制,加快小宗特色作物、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急需农药产品的登记,强化登记后再评价。三是要全力推进以农残标准为重点,药效、质量、毒理、环境等标准协调推进的标准体系建设。四是要夯实技术支撑,重点加快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应用,推进农药全程可追溯管理和监督信息平台建设。五是要科学布局农药全程管理,构建部门之间、各级农业部门之间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管理机制,强化体系人才队伍和履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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