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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生命只有一次” 这句安全警言,时时刻刻为我们敲响警钟,小编今天就为大家带来行人交通安全常识,欢迎阅读。
1、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行人的要求:
⑴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实施办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⑵必须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规定,即“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告要注意”;
⑷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⑸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⑹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
⑺不准强迫、指使、纵容他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2、在道路上怎样行走最安全?
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是道路交通中的弱者,只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保证自身安全。具体讲,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必须靠路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 1 米内行走。不要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以及道路隔离设施;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遇有红灯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标线时,不要强行通过,应等绿灯放行或绕道通行。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照料。列队行走时,每横列不得超过二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行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
3、行人,怎样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最安全?
行人横过城市街道或公路时,属于借道通行,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过。为确保自身安全和取得横过道路的优先权,行人横过城市道路时,首先应当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其次是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有信号灯控制的应当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要迅速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应看清来往车辆,直行通过,千万不要与车辆抢道,或相互追逐、猛跑。第三,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应该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横过多条车行道,或者车行道的车流量比较大时,可以采取“左右左”看、一条一条车道通过。第四,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更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第五,行人列队横过道路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直行通过,不要斜穿。
行人横过公路时,通常都是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应当按照上述第三点至第五点的要求横过公路最安全。
4、行人怎样通过铁路道口最安全?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一是在遇有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应站在停止线以外,或在最外股铁轨 5 米以外等候放行。二是在遇有道口信号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亮时,不能通过;白灯亮时,才能通过。三是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应先站在道口外,左右看看两边均没有火车来临时,才能通过。
5、《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通行权利有哪些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也就是说,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享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在横过公路时,也享有优先通行权。
6、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会受到何种处罚?
答:行人在道路上行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果行人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行路注意事项
(一)道路交通信号和标志
交通信号是指挥车辆和行人前进、停止或者转弯,向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提供各种交通信息,对道路上的交通流量进行调节、控制和疏导的以光色信号、图形、文字或者手势表示的特定信号。
1.道路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1)红灯表示禁止通行。主要包括三种:一是指挥灯信号。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行人必须在人行横道路边等侯放行。自行车左转弯不准推车从路口外边绕行;直行不准用右转弯方法线行。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路的直行车辆,遇有红灯亮时,在不妨碍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二是车道路灯信号。一般安装在需要单独指挥的车道上方,只对在该车道行驶的车辆起指挥作用,其他车道的车辆和行人仍按规定信号通行。三是人行横道灯信号。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2)绿灯表示准许通行。主要包括三种:
一是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不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凡是面向绿灯信号的均可直行,也可以左、右转弯。在绿灯亮期间进入路口的车辆应该让已经在路口内的车辆和正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优先通行,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是车道灯信号。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绿色箭头灯是指绿灯中带有左转弯、直行、右转弯导向箭头的交通指挥信号灯。
三是人行横道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3)黄灯表示警示。主要有两种:
一是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右转弯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直行车辆。遇有黄灯亮时。在不妨碍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绿灯之后的黄灯表示禁止超越信号;红灯之后的黄灯表示准备通行。
二是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手势信号及含义
手势信号主要用于交通警察临时指挥车辆通行。手势信号分为三种:
(1)直行信号。
交通警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左转弯信号。
交通警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准许车辆左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3)停止信号。
交通警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车辆须靠边停车。
(二)道路交通标志的种类及含义
我国现代的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共100种。
1.主标志
主标志按其含意可分为四种: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指路标志。
(1)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共23种,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形状为顶角朝上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2)禁令标志。禁令标志共35种,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分为圆形和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3)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共17种,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其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4)指路标志。指路标志其20种。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外,为长方形和正方形;其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和公路界碑外。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2.辅助标志
辅助标志共5种,是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这种标志不能单独设立和使用。辅助标志按其用途又分为表示时间、表示车辆种类、表示区域距离、表示警告和禁令理由的辅助标志以及组合辅助标志等几种。其形状为长方形,其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此外,还有一种可变交通信息标志。它根据道路检测到的情况(如占道施工、阻塞、流量、流向的变化、气候状况等),把某种信息及时显示出来。传达给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
3.交通标志的几何形状及其含意
交通标志的视认性与显示程度是否良好与交通标志的形状有重要关系。在外形同等面积的情况下,效果好又容易识别的顺序是:三角形、菱形、正方形、正五边形、正六边形、圆形、正八角形等。
国际《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标准草案中关于几何图形的规定是:正三角形表示警告;圆形表示禁止和限制;正方形、长方形表示提示;圆形图案带有斜杠的,也表示禁止。我国现代的交通标志几何形状与国际标准和国家《安全标志》标准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1)三角形。显示程度高,不论光线的条件好坏。都比其他形状引人注目。我国采用正三角形为警告标志的几何形状,在“停车让路”和“慢行让路”中采用倒三角形。
(2)圆形。圆形显示程度较高,视觉大。也便于安排文字,我国将圆形用于禁止和指示两种标志的几何形状。
(3)方形。包括长方形和正方形。其视认性较好。用于指路性交通标志的几何形状。
4.交通标线的种类及含义
道路交通标线按其功能可分为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线。共7类21种,其中标线17种,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如路栏和锥形交通路标、导向标、道口标柱等4种。
(1)纵向标线。
指沿道路纵向敷设的各种标线,主要有下列几种:
车行道中心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的标线,一般,设在车行道的中心线上。也可不限于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颜色为黄色或白色。一般在路面宽度可画两条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道路上就应画车行道中心线。车行道中心线分为:
中心虚线,表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在超车、向左转弯时。可以越线行驶。
中心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中心双实线,无论白色或黄色都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中心虚实线,是一条实线与一条虚线平行的两条标线。表示:实线的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虚线的一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2)横向标线。
指沿着道路行进方向成垂直、横断面敷设的标线,它主要有:
停车线。是表示车辆等候通告信号或停车让行的位置的标线,为白色。黄车线与车行道中心线相连接。
减速(或停车)让行线。根据交通标志的要求,确定减速或汽车让行。为两条白的平行虚线。
人行横道线。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为白色。
(三)行人步行须遵守的规定
1.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
(1)多人同行时应注意避免三人以上并行而妨碍别人通行。
(2)在没有设置人行道的路段,行人应在非机动车道右侧l米范围内行走。
(3)靠路边行走,是指行人从路边(左或右)算起的一人通行道路所需空间。徒手时为0.7米。手提物时为0.9米,行人在上述话动空间内行走时,车辆不应侵犯其安全通行空间。
(4)如果道路因施工、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而暂时封闭或阻塞,行人要看清交通标志所指示的方向,改行其他路线,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5)行人在道路上还应注意不要从事与交通无关的活动,如不能在道路上进行滑板、滑旱冰等游戏活动,更不能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横过马路时要注意使用行人过街设施
横过车行道,要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行人过街设施。没有这些设施时应直行通过。不要斜穿或追逐猛跑,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让司机有足够的时间发现行人后停车,保障行人安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按信号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注意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3.横过交通繁忙的道路时
当路上交通繁忙。车辆密集且车速较快,以致不能安全通过时。除非该处有人行横道。否则不要横过道路。如果车辆来往时密时疏,则应耐心等候。待车流较疏时才通过,而不能在行行停停或缓慢行驶的车辆之间穿过。
(1)在交通繁忙的路段一般都设置有人行道、车行道护栏,用以阻止行人过马路,行人不能穿越或倚坐。行人如果强行穿越的话,会使驾驶员措手不及,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交通事故。
(2)在天气恶劣时横过道路要格外小心,特别是倾盆大雨或大雾时更要留神,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较难看见行人,而行人也很难看见附近车辆。行人应调整好雨具,看清路面情况。待没有车辆驶近时才可横过道路。
(3)在晚闻横过道路时要尽量选择有路灯的地方横过马路。因为在夜间。车流量少,车速一般较快,同时驾驶员较难看见行人,而行人也很难估计车辆的速度。
最后,横过马路切忌遇车就退。过马路途中若遇到有车辆驶近时。应按照当时的环境停步,不要突然后退,尽量要让驾驶员知道自己的去向。可能的话利用划分行车道的白线或路中央的分界线作为紧急停留的地方,切忌不看身后而直接后退,因为身后很可能有已经驶近或正在驶近的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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