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扫墓的通知(通用10篇)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清明节扫墓的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1
清明节前夕,为了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精神,使孩子们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我园决定本周开展 “缅怀先烈,清明扫墓”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1日(本周二上午8:30——10:30)
二、活动地点
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学前一班、学前二班、阳光一班、阳光二班、阳光三班全体师生以及大班、星光班值晚班的.教师和办公室、教研室、保健科有关人员。
四、活动要求:
1、以上班级3月31日上午停课,下午正常上课。
2、各班班主任要亲自带队,班内三位教师密切配合,确保孩子安全。
3、参加活动的小朋友早饭一定要吃好,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
4、3月31日早晨8:25各班在幼儿园操场集合,班长负责清点幼儿人数,8:30准时出发。
5、上午10:00各班在广场集合,班长负责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全体人员于10:30前安全返回幼儿园。
五、家长工作:
1、协助孩子扎一朵小花,以敬献烈士墓前。
2、给孩子穿一双合脚轻便的鞋子,便于步行。
3、给孩子带一个小背包,里面放一些零食饮品。
机关幼儿园
20xx年3月30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2
各位兄弟姐妹们:
清明将至,藉此日子我们再次组织一次缅怀革命先烈和革命前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1、活动时间:20xx年3月29日(星期六)一天。
2、出发地点:20xx年3月29日上午8点在中山纪念堂西门(地铁口)乘车出发。
3、活动路线:广州——祭扫大鹏镇刘黑仔等革命先烈陵墓——途经、俯瞰大亚湾核电站——祭扫葵涌烈士纪念碑(午饭在葵涌安排)——下午参观土洋东纵司令部旧址——约下午5时活动结束回广州。
4、活动费用:每人100元。包括车费、路桥费、餐饮、祭扫烈士陵墓鲜花等。此次活动顺带收取会费20元/人(多作贡献不设上限),请各小组作好小组成员会费收取登记,未参加活动人员以后再收。
5、报名事宜:请各位小组长尽量把活动消息通知到每位组员,并统计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报筹委会联系人。活动报名截止日期:3月25日(星期二)。
欢迎各地东纵后代参加这次扫墓活动,烦请各地参加活动人员指定一位联络人负责统计人数报广州东后筹委会联系人并协调有关事宜。
广州地区东纵后代联谊筹委会秘书处
20xx年2月20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3
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
清明节既至,我镇也进入了森林防火特险期,人们祭祀用火高峰期将接踵而至,加之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将进入最复杂、最危险、最关键的时期。前一段时间我镇连续发生了烧荒、燎堰、烧根茬现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我镇森林火灾高发期。近段时间,我镇虽有两次降水过程,但降水量甚少,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地表可燃物快速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将迅速升高。各行政村一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要按照市县镇领导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镇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监管体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二、大力开展防火宣传
各行政村要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真正做到防火标语挂起来、防火碑牌竖起来、防火袖章戴起来、防火彩旗插起来、防火喇叭响起来、防火车辆跑起来、防火短信发起来,文明祭祀传起来,努力形成高密度、大力度、多形式、广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声势和浓厚氛围。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提倡鲜花祭祖,无火扫墓,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管严控野外火源
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发扬连续奋战的精神,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监管、看护工作;清明节期间把工作重点放在坟头、尤其是林区的坟头,要严格执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把坟头及外出务工回乡祭祖的人群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死看硬守,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严禁烧荒燎堰、焚烧秸秆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非重点林区也要严管严控火源,切不可麻痹大意;镇里的半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加强演练,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有火情,要及时出击,快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进行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清理林地、坟头边缘杂草等易燃物。
四、务必做好特险期防火值守工作
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制度。特别是各行政村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全天在岗,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要准确的掌握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森林防火部门是森林火灾,包括荒火、火情报告的渠道,不得瞒报、迟报、多渠道乱报,同时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对不能认真值班带班的,不按时上报信息、火情的,镇防火指挥部要在全镇作出通报。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纪检部门要予以责任追究。
五、严格做好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包片领导、包村下乡干部、村官、职能站所包村要全部下到所包村进行防火督查检查,督查重点是:
1、各村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设卡情况;
3、警示碑牌、标语设立情况;
4、野外火源管控情况;
5、巡山员在岗情况;
6、警示卡片入户情况。
对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发现,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各督查组要向镇防火办书面写出各项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xxx人民政府
20xx年3月30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4
各家长: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我园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大班幼儿前往杭州云居山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4月2日(星期四)下午12:30;
二、集合地点:
行政楼前
三、参加人员:
大班幼儿
四、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老师请假;
五、活动安排:
1、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2、全体大班幼儿肃立、默哀三分钟
3、带队老师讲话
4、参观烈士陵园
六、注意事项:
参加人员必须统一行动,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
幼儿园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5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6
各县畜(农)局、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清明节”即将来临,扫墓祭祀、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旅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草地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草原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草原防火责任
切实落实好各项草原防火责任,是做好“清明节”期间草原防火工作的必要条件。各县畜牧部门和乡镇、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防火责任区督导、检查草原防火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工作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增强草原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草原防火工作新格局,确保草原防火工作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出纰漏,确保草原防火工作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草原防火舆论氛围是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的前提。“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用火管理是草原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要吸取道孚县去年“重大草原火灾”的惨痛教训,积极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农牧部门和乡镇、村干部要带动广大群众做好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普及《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大“清明节”期间的野外用火管理力度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是减少和避免草原火灾发生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在“清明节”期间要“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做好野外用火管理,教育群众做到“人走火灭”,不留火灾隐患,严禁小孩在野外燃放爆竹和玩火,养成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良好习惯。
四、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县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结合本地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突出特点,做好当前草原防火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和扑救火灾过程中以人为本,在确保扑救火灾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控制火势,扩大过火面积,减轻损失。确保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节”。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7
各团总支: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学院团委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学生骨干前往杭州云居山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2:30;
二、集合地点:行政楼前;
三、参加人员: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各系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骨干(各系学生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
四、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学院团委老师请假;
五、活动安排:
1、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2、全体学生肃立、默哀三分钟
3、带队老师讲话
4、参观烈士陵园
六、注意事项:参加人员必须统一行动,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
共青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8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
近期,全县气温迅速回暖,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速走高。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森林火情等级较高,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相当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各镇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播放电视广告、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及森林防火正反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险隐患。各镇要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特殊人群要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关键时期,在主要进山口和易发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要按照“七个一”标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各镇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紧要期内,应急队伍要实行统一宿舍,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保证信息畅通。在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工作日报制度,各镇每日16:30分前要向县森林防火值班室(0551-8xx4)报送当天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xxx指挥部
20xx年3月2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9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林业工作站:
为认真做好我市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工作,确保清明节不发生森林火灾和祭扫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省、州森防指相关文件要求,自4月1日起至4月7日止,全市按火险等级提高一级备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事宜。现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和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位,做到不留空白,不走过场。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火责任意识,营造深厚氛围。
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警示牌、宣传单、横幅等媒体和媒介,面向社会公众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众防火意识。镇、村和林场、林业站要利用好大喇叭、宣传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载体重点面向村民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农田秸秆,以防止污染大气及对森林安全构成威胁。民政部门把森林防火宣传纳入殡葬管理和宣讲内容,墓地集中区要在主要路口设立宣传标语,时刻提醒祭扫人员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强化火源管理。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认真研究部署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大片林区和高火险区采取封山防火,严把严守,对入山道口要设立检查站禁止携带火种入山。对痴、呆、傻、聋、哑等特殊人员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人,强化重点地块安全监管和“十户联防”等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4月1日至5月31日,为春防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全市上下齐动员,做到站山头,看坟头,守路口、教育当地人,堵住外来人,坚决管住卡死上坟烧纸、野外吸烟、野外用火,要组织巡逻队实行全天巡护,严把火源关。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森林防火动态和火灾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对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或有火不报、瞒报、大火小报,造成贻误战机、酿成重大损失或有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各包保人员要切实深入包保村屯开始督导工作,市森防指将会同市督查局组成督导检查组进行不定时抽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10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xx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xx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三、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四、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五、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七、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八、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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