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高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广东省2017年高校招生平行志愿 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批次、科类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 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 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 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地方专项计划仅设一个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七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四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 “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F、G顺序排列的七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 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F、G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F、G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G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符合相关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含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根据本科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按照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进行择优录取。
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志愿填报|高考平行志愿选院校,“梯度”你搞定了吗?
填报高考志愿首先需要了解志愿结构。志愿结构是“纲”,抓住了这个“纲”,理解了这个“纲”,填报方法完全可以做到无师自通。
所谓志愿结构,是相对于录取批次而言的。即每个录取批次都设置了几个志愿顺序?每个志愿顺序可以填报几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几个专业志愿?
志愿结构可分为两大类:顺序志愿结构、平行志愿结构。
顺序志愿结构至少有2个志愿顺序。目前大多只在提前批次仍实行这种结构,而且只有2个志愿顺序。对于这种顺序志愿结构可用“1+1”、“1+n”的简洁方式表示。“1+1”表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都只能填报1所院校。“1+n” 表示第一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第二志愿可以填报多所院校。
平行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志愿顺序可以填报多所院校。而且我们将在第一志愿可报多所院校的叫做“完全平行志愿”;将只在非第一志愿可报多所院校的叫做“不完全平行志愿”。我们约定,只要没有特别说明,平行志愿单指“完全平行志愿”。
不同的批次可以是不同的志愿结构,也可以是相同的志愿结构。不同的志愿结构填报原则不同,相同的志愿结构填报原则相同。因此,无论哪个省份,无论哪个批次,只要志愿结构相同,其填报的基本原则就相同。
目前,各省份都已在主要批次广泛实行平行志愿,现就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填报要点及风险防范简介如下。
一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谁的分数高,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就占有优势。
投档之前,将对全省考生进行成绩汇总,分科类(文史、理工)排序,谁分数最高。就排第一名;谁分数最低,就排最后一名。投档时,计算机系统严格按照特征成绩(高考分数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检索、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下面以某批次设置了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院校为例讲解一下投档规则。
当检索到某个考生时,再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A、B、C、D、E、F六个院校志愿, 只要被检索的6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若该生填报的6所院校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无法被投出,系统便将其放到一边,进而对下一个考生进行检索、投档。
什么叫符合投档条件?简单地说,如果被检索院校还有计划余额,就符合投档条件,否则就不符合投档条件。
6所院校志愿都不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只能等本批次征集志愿时进行补报。如果考生落到征集志愿的补报环节就说明其志愿填报已经出现了重大失误!
需要强调的是,这6所院校都是第一志愿。不同的考生只比较分数,谁的分数高谁就优先被检索、被投档,与他们报了哪些院校、是否报了相同的院校、并将这些院校填在了什么序号都没有关系。
考生填了哪6所院校以及如何排序只与自己有关,与他人无关。当然,在平行志愿结构下,全省任何一个比自己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都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就是说,只有在所有比自己分数高的考生投档到自己所报的6所院校的人数,少于这6所院校招生计划之和时,自己才有投档机会。
二
平行志愿的填报要点
鉴于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我们填报平行志愿时既要讲究梯度也要注意搭配和排序。建议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平行志愿虽然是平行的,但同样是有顺序的。有人片面认为平行志愿没有顺序,几所院校都一样,这是不对的。录取时是按照考生自己填报的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因此,一定要把最想去的院校放在最前面。
第二,平行志愿的几所院校一定要有梯度。第一所院校的录取分数可以高一些,往后要按照院校今年可能的录取分数梯次降序排列。否则,若第一所院校录取不上,后面几所院校有可能都录取不上,成为无效志愿。
第三,平行志愿的倒数第1、2所院校一定要保底。各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大都只有一个志愿顺序,不再设置后续志愿。如果在平行志愿这个志愿顺序上保不住底,在本批次就只有征求志愿的机会了。但大家一定要清楚,就往年的录取情况看,有征求计划的院校在本批次的档次一般都较低。而且实行平行志愿之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要相对减少,对通过征求志愿被院校录取的期望不要过高。
第四,要科学分析院校录取数据。对于那些首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定要慎重参考往年的院校录取数据。一般的说,多数院校实行平行志愿之后,录取分数相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之前将有所变化——最高录取分可能会比往年有所下降,最低录取分数可能会比往年有所提高。因此,建议大家最好参考往年的平均录取分数或结合往年院校各分数段录取人数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这样会更可靠一些。
对院校录取数据的分析越全面、越精准越好。填报志愿时至少要对各批次院校作出如下判断:今年可能的录取位次是多少?今年可能的录取分数是多少?今年可能的报考热度是多少?哪些院校今年可能征集志愿?哪些院校今年可能降分录取?院校录取数据的年度波动幅度有多大?当然,对于众多普通家长来说,很难自己分析到位,建议借助现成的分析工具。如笔者运用“位次优势法、等位线差法”整理的《院校参考报考位次(线差)排序表》就对以上问题都给出了定量回答,是帮助大家快速筛选目标院校的有效工具。
三
平行志愿的风险防范
实行平行志愿以后,同一批次的竞争强度并没减弱,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依然存在。
平行志愿虽然可以减少高分低就和落榜现象,但不可能完全避免之。其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第一,不被投档的风险。考生高考分数虽然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由于考生院校选择不当,均未达到所填报的所有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档线而不被投档,只能参加本批次(段)征求志愿补充录取或转入下个批次(段)录取。此类风险的防范方法很简单,就是将保底院校选到位。
第二,投档后又被退档的风险。这是平行志愿填报中最大的风险。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是同批次院校同时投档录取,考生若投档到顺序在前的院校,但没被录取而退档后,即使高考成绩符合顺序在后的其他院校的要求,但因这些院校已经同时完成投档,所以就没有被再投档的机会了,只有等待征求志愿参加补充录取或下个批次(段)录取。被院校退档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几种情况。
一是那些已被投档但分数偏低的考生会被退档。这是因为目前院校投档人数大都比招生计划多,投档的考生不可能全都录取。规避此风险的对策有二:1.尽量填报院校调档比例小的院校,如有按100%调档的不报按105%调档的……2.尽量选择那些在招生章程中作类似于“若调档考生的分数足够高,不予退档”等相关承诺的院校(但要准确把握“分数足够高”的尺度,可咨询并参照院校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假若某院校正常录取的最低分是601分,你是600分,我认为算“分数足够高”,院校可能会动用机动计划录取;如果你是580分,恐怕就不能算“分数足够高”了)。
二是由于专业志愿填报较高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规避此风险的对策就是要尽量服从报考院校的专业调剂。
三是要规避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比如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比如要求数学、英语等单科成绩达到一定分值的专业等。
总之,考生必须准确定位自己,科学分析院校的录取数据,不要盲目填报虽有一点希望却无十足把握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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