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时间:2022-09-18 15:26:28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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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江苏省继续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同时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江苏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欢迎阅读参考!

  2017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4C1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江苏省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形式及时间安排

  1.高校录取分六个批次依次进行

  ⑴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共包括八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专业);

  第三类:航海院校(专业);

  第四类: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第五类: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

  第六类: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计划等;

  第七类: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八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上述第一到第六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⑵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⑶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⑷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⑸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⑹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2.志愿填报形式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3.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考生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考生须于6月27日至29日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4.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安排

  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录取在8月7日至11日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注册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提交申请。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15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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