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聘任知识

时间:2023-03-31 07:19:03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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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聘任有关知识

  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聘任有关知识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为副高级职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为正高级职务。

  三、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水平)采取考试方法进行评价。

  四、本条件为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见附件)及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

  五、本条件适用于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监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中现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六)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4)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中)医师。

  (5)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的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药、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2、申报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两年以上,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5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可分别申报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4、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中专毕业以上学历,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获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者可不受此限制。

  (八)经组织选派援外、援助藏、援疆的医疗队队员,可优先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的经历。

  4、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技术)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5、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

  ②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精通本专业的系统理论知识,并在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最新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症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3、能够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带教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

  4、具有追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

  5、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字数5万字以上)。

  ③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

  三、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国家级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省级三等以上、省辖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或省辖市(厅)级二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两项(限前2名)。

  3、经政府同意,省人事厅参与,在全省范围开展的行业综合表彰或省辖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二)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国家级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2、获本专业国家级三等、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3名)。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编,本人编写5万字以上)。

  4、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

  附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论文、科研成果、著作等业绩均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二、本条件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三、所提供的学术刊物必须是公开发行,有CN刊号(不含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等);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四、科研成果需提供鉴定材料和证书;著作需提供有关编写内容、字数的证明,著作不含论文汇编、习题集、手册类、诊疗常规等。

  五、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中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成人教育(含自学考试)西医专业学历的只限申报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发生医疗事故者,经相应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3年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中未列入的专业参照相近专业掌握。

  八、国家级学术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主管、主办的,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主办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

  九、机关、学校及厂矿等企事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级别划分标准原则是:设在县(市)地域内(不含省辖市所属的区)少于150张床位(含150张床位)的按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对待,多于150张床位的按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对待。设在省辖市内的按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和级别确定。

  十、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申报中、高级职称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条件

  根据河南职称网申报评审条件栏内各系列专业规定条件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基层单位推荐

  2、每年9月至10月底,县级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

  3、评审会评审

  4、省、市级职改部门审批

  三、提交材料:

  1、本人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简表》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一式高级35份、中级25份(破格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 10份;《评审简表》再加上10份),并上报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中学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单位类型需注明城市初中、城市高中、农村初中、农村高中或其他教育机构。

  2、除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要原件并复印一份备上网查询外,一律要复印件、原件各一份。从2010年起,取得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在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一律要复印件、原件各一份;

  5、任现职五年(从申报年度向前推算5年)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6、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免试审批表原件);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专著;论文鉴定申请(申报中级鉴定1篇);

  7、本年度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合格证;

  8、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本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参加人事代理的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向职改办申报,联系电话:5694243。

  9、所有材料备齐后装入牛皮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贴上材料清单。

  申报初级职称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 初聘:

  (一)申报范围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员级:中专或大专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可聘为“员”级职称。

  助师级:大学本科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后,可聘为“助师”级职称。

  中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后,可聘为“中” 级职称

  (二)提交材料

  1、毕业证、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

  2、《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电子文本发专技科信箱(qysrsjzjk@163.com)。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

  4、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应在主管部门落款处盖章。

  5、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交初级评审费80元。

  二、直接认定

  (一)申报范围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以认定为“助师”级。

  高中毕业3年可认定为“员”级,在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可认定“助师”级,没有取得“员”级的直接申报“助理”级工作应在10年以上。

  (二)提交材料

  1、毕业证、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

  2、《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电子文本发专技科信箱。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

  4、任现职以来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事业单位人员提交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表原件)。

  5、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表彰奖励的证书和文件)。

  6、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应在主管部门落款处盖“人事代理单位”章。

  7、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交初级评审费80元。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3、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4、报县(市)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四、申报时间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每季度最后一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每年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人社职改部门当年11月底前审批完毕。

  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

  人社局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除正常申报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还专门开展了民营企业高级经济师、农民技术员、民间艺人评审工作,为没有学历,但有一技之长的社会有用人才提供了体现个人技能,获得政府认可的非正规化评审模式,目前,以上几项评审费用全免,只需提供个人如实填写的相关表格报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备案后即可发证。

  一、评定范围

  农民技术员:凡在我市农村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村财务与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农村建筑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营销人员等,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农民技术职称。

  民间艺人:从事文化艺术生产活动或以此为创收对象的民间艺人。

  民营企业高级经济师:在全省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3年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自然人和私营企业控股或由其运营的各种组织形式企业(不含外资企业) 的董事长、总经理。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3、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4、报县(市)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

  三、申报时间

  每年9月---10月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程序及提交材料

  聘任是指全市所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政府人社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范围以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内),通过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合格,具有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经用人单位根据聘任程序办理的聘任,聘任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聘任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民主评议→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社职称部门核准。

  (三)提交材料

  1、上年度人社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

  2、单位聘任文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一式3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聘任中高级职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外语合格证

  5、拟聘人员花名册(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及其EXCEL电子表格

  (四)聘任时间:每年的5月至7月底

  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哪里评审哪里有效”的原则,因工作需要、人才流动等原因由外地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确认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更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确认程序

  1、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县市区职改办核准确认,报焦作市职改办备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核准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核准确认。

  三、提交材料

  1、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2、《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doc》一式3份。

  3、毕业证。

  4、《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执业资格证书(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7、外语合格证(中级职称以上有外语要求的专业提供)。

  8、本人人事档案(含职称评审资料)。

  9、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补发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补发程序

  1、个人下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doc》,填写相关内容后向单位提出申请。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县市区职改办审核补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核补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核补发。

  二、提交材料

  1、高级资格证书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证书的遗失声明,注明:姓名、性别、任职资格名称、评审通过时间、证书编号、丢失时间。(补发中级证书提供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式2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4、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补发要求

  补发的证书经发证机关审核,对情况属实、符合补发要求的,按《任职资格证书》办理程序和原编号办理补发手续。补发的《任职资格证书》正页右下方应加盖“证书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四、办理时间

  资格证书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4--7月份,由人事职改部门集中办理,不受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办理。

  职称英语免试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免试程序

  1、下载《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doc》,对照豫人职(2005)12号文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申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外语免试由市职改办审核办理;申报(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批办理。

  二、提交材料

  1、《河南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2份。

  2、身份证。

  3、硕士学位以上学历。

  4、个人人事档案。

  5、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三、办理时间

  每年10月份为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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