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这么构成的!你会算了吗?

时间:2020-11-04 20:24:14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工资是这么构成的!你会算了吗?

  工资收入人人关心,可对于工资的构成和应该怎样计算,你真的了解么?为你独家综合整理,你必须知道的工资那些事。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你领的工资属于哪一种

  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有以下几种:

  一、等级工资制

  根据工作复杂程度、繁重程度、风险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将各类工作进行等级划分并规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的工资分配制度,在工资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是其他工资制度的基础。

  主要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职能等级工资制。

  二、结构工资制

  基于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总额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工资单元,各单元又规定不同的结构系数,组成有质的区别和量的比例关系的工资分配制度。

  一般包括6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技能工资、浮动工资、年功工资。

  三、岗位技能工资制

  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以岗位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岗位薪点工资制

  在对岗位的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评价的基础上,用点数和点值来确定职工实际劳动报酬的工资分配制度。这是在企业工资改革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工资模式,实际操作灵活,受到一些企业青睐。

  五、绩效工资制

  职工的工资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它有利于使职工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组织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有利于工资分配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六、提成工资制

  企业实际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开支和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后,剩余部分在企业和职工之间按不同比例分成的工资分配制度。提成的方式主要有全额提成和超额提成两种。

  这些是你领工资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克扣或拖欠工资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3、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6、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7、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

  ①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②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加班加点工资有规定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

  加班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

  根据加班加点时间的不同,《劳动法》将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计发比例做了三个不同层次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三、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104 天是 52 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 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 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三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加班津贴并不等同于加班工资

  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企业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特点及企业需要决定是否设定和执行加班津贴制度。加班工资与其不同,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劳动者超过工作时间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加班加点的时间不同,按照相应的比例予以计发加班工资。

  由此可见,加班津贴并不等同于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

  因此,加班津贴应当实行“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当实际加班工资高于加班津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工资金额支付;当实际加班工资低于加班津贴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加班津贴标准支付。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试用期可以领工资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有权获得工资,且不能低于正常水平的80%。《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10种情况下不上班也能拿工资!

  一: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共计11天法定节假日。放假是带薪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纪念日和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放假也是带薪的。

  二: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根据工作年限享受5-15天不等的带薪年休假。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婚丧假

  四:女职工保胎、产假、哺乳等

  五:男职工护理假

  六: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七: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八:用人单位停工停产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九:服兵役期间

  十:医疗期待遇

  医疗期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资维权渠道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权益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社保补偿、拖欠加班费等争议时,享有请求有关部门对争议进行处理的权利。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一、寻求工会帮助

  根据《工会法》,用人单位严重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单位交涉,要求单位改正。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工会还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二、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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