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签约应该要注意的问题
就业离不开签协议, 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篇有关签协议书的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 ,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 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 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 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 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 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 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 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 、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 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 赔偿用人单位。
事后诸葛亮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 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且听此地事后诸葛亮,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
现象一 :工资大缩水。
很多学生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有的学生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 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 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 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 。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 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 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 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经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单位,最低比例不低于5% ,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上下限分别为388元和32元。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现象二 :试用期陷阱变更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承担义务是违法的行为。同时,试用期的延长或缩短都属对双方约定的变 更,包括对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则应 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公布一次,2004年7月1日起上海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是人民币635元。
培训费: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 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 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
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要求支付 该项培训费用。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签协议要注意四点:
违约金有最高限额备注栏可巧妙利用
进入2005年后,应届毕业生开始进入就业高峰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给日后工作带来麻烦。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特别提醒,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必须要注意四点:
一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为要凭协议书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就业协议书上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一些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就需要单位持营业执照和公章办理。办好开户后,所有就业协议书的鉴证、档案的接收、进杭落户、党组织关系甚至驾驶员安全组关系等都可由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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