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签约须知「必读」
马上就迎来2017年的毕业季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毕业生签约、派遣、报到须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权力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使用,印刷厂防伪印制。我校毕业生使用的《就业协议书》由我校修订了补充条款,就业中心统一管理,每年10月底前发放。除定向、委培和已报送读研究生(含直博)的毕业生外,国家计划内应届研究生、本科生每人一式三份、固定编号,不得转让,不得复印。
2、如何填写《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基本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民族、年龄等)由毕业生据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所学专业全称,以教育部2004年专业名录为准,不得简写、误写。生源地应为毕业生入学前的户口来源地。应聘意见应写明本人意愿,如:“我愿意到xx单位工作”等字样,单位名称应为全称,并与单位所盖公章保持一致。注意不要漏填毕业生本人联系电话,签名和日期。
(2)“用人单位情况与意见”栏:(由用人单位据实填写)单位名称填写应与单位所盖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填写别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通信地址及性质一定要填写详细、真实。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与单位名称保持一致,以使用于学校转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填写其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人事局)或者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等)。
用人单位的意见,签署具体工作单位意见及公章,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还要按单位隶属关系签署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盖章,参考以下条款办理:
市(地)或县所属非教育系统单位,需要市(地)或县人事局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教育系统所属单位,需有市(地)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无主管部门的非国有单位(民营、私营、外资企业或公司),需有单位所在市(地)或县人才交流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意见及公章,可为毕业生提供办理落户、保管人事档案等人事代理服务;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有些省、市还需有人事部门开具的“接收函”或“准入证”;
⑤省直大中型企业可以自主招收毕业生;有本企业人事部门的意见及公章;
⑥外省省属单位,需有所属省或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⑦军队单位,需有市级以上政治部的意见及公章,或选培办公章;
⑧部分特殊地区(如京、津、沪、粤、深圳等)需另附当地人人事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接受部门的毕业生专用审批表或接收函。
(3)“学校意见”栏在各学院办理,其中“学院意见”盖各单位公章,“学校就业部门意见”盖签约专用分章。
3、签约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发现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所签协议作废,并将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不予改派。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且要追究第二份《就业协议书》来源的责任;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因未告知、未协商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毕业生应及时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邮寄应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送交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6)毕业生在3月2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在一个月内登录就业系统,录入就业信息;3月20日至5月31日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在一周内录入。否则将不予受理违约及改派申请。
(7)5月31日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按违约处理;5月31日后按改派处理。
(8)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或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和就业中心,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4、《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定,毕业生所在学校确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自签约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
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所签订的双方合同。主要约定工作职责、薪金福利、劳动保护、服务年限、保密内容、违约条款以及各种保险等等。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是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5、《就业协议书》的最后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上报就业方案、为学生办理《报到证》的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在《报到证》颁发时间上有明确规定,我校上报就业方案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所以,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学院办理确认手续。
6、如应届毕业生在5月31日之前无法完成签约.在这之后要签约怎么办?
毕业生在5月31日之后完成签约,统一到8月1日后办理改派手续。灵活就业、人事代理、就业困难的按特殊情况对待。
7、已上交的《就业协议书》或网上就业信息有错误,怎么办?
《就业协议书》上报时就业中心会逐一审核,如发现错误,就业中心会及时与相关学院及毕业生联系;同时毕业生本人也可以提出更改申请,经院(系)领导盖章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到就业中心修改。
8、《就业协议书》只要学生本人和单位签约盖章就生效吗?
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作为签约主体,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后就已生效。学校作为签约鉴证方,签章只是确认和保证学生的正常派遣。
9、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了,但是没有盖章,而《就业协议书》上经过学院及就业中心加盖公章后,此《就业协议书》是否生效?
一般应该由用人单位将协议带回签章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寄回学校确认登记后再签章。为了方便学生就业,简化签约程序,来我校进行招聘的单位,可以先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招聘意见,公章可随后补盖,部分单位签字即可认定的,也可不盖章。因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后,《就业协议书》即刻生效。
10、用人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寄到学校后,毕业生如何领取呢?
就业中心收到《就业协议书》后会立即在就业网上发布公告,由于各省区情况不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寄回的时间不一致。《就业协议书》原则上要求由学院辅导员或学院安排专人到就业中心领取,毕业生本人前来领取的须携带学生证并在就业中心来现场登录就业网,提交就业信息。
11、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吗?
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有两种方式参加就业:一是确定考研未被录取后,及时联系用人单位;二是在考研的同时联系用人单位,可以和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须在签约时与所签单位协商好并在备注栏注明“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此协议自动失效”,否则按违约处理,就业中心将按签约内容制定就业方案。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持录取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到就业中心更改就业方案。
12、签了协议,但又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或留学,或西部计划,或参军),该怎么办?
如毕业生在签约前报考了研究生或公务员,应在签约时告诉用人单位其报考意图,在事先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同时要在协议的“备注”栏中申明, “如本人考取研究生(公务员)并决定攻读,本协议自行解除”。
在此前提下,毕业生签约后又考取了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可不作违约处理,否则如因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若原签约单位协议内明确要求不得报考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则由毕业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13、签了协议又想违约,该怎么办?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署,毕业生、用人单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如果一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协议,必经征得另外一方同意,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学校不支持毕业生违约行为,并对违约手续实行严格审批。
14、《就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后必须承担违约金吗?
《就业协议书》等同合同,其有效期从签约之日起,到毕业生去签约单位报到为止,具有相关法律效力。违约是否承担违约金以签订《就业协议书》时的书面协定为准,作为鉴证方的学校不收取违约金。
15、如签约单位无用人自主权,其主管部门在5月31日前仍未签章,毕业生欲与其解除协议是否算违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协议就已经生成,要解除或者更改,即算违约,须按违约程序办理。
16、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毕业生报到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冒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如是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分要求而与毕业生发生意见分歧时,用人单位不能以此拒接。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了解情况,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退回学校;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如果是因毕业生离校后违法或严重违纪,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则取消其毕业就业资格,不再负责其就业事宜。
17、离校时须领取的材料有哪些?
(1)《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用人单位凭该证办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接受档案、落实户籍以及工资待遇等。它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除在职和升学的毕业生外,每位毕业生必须领取《报到证》。
(2)《集体户口卡》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签约单位或生源地在西安市城九区的毕业生领取《集体户口卡》,其它毕业生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未迁转户口的不用领取。
(3)党团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领取《中国共产党党组织介绍信》,共青团员持《团员证》办理迁转手续。
(5)《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签约单位在西安市城九区的毕业生,参考以下条款领取《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①入学前未转户口的毕业生,不用领取。
②签约到陕西省属或中央驻陕单位,包括在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在各学院学工组领取。
③签约到西安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毕业生,在西安市教育局人事处领取;签约到西安市非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包括在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在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18、离校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毕业生到学院办公室领取盖有学院公章的《西北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表》(以下简称《离校手续表》)。
(2)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到学校图书馆、后勤集团、校医院、财务处等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报到证》、《集体户口卡》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介绍信》、《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等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4)毕业生到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回《离校手续表》、学生证、校微后,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5)毕业生离校。
19、户口迁移证重要吗?
来到学校读书,户口可以从原籍迂到学校,但毕业后须按就业方案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0、毕业生报到后如何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报到证》和《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与家庭所在地同在一个城市或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户口可转入家庭所在地或单位集体户口均可,符合单独立户的允许其单独立户。
21、毕业后档案怎么办?
毕业生离校时,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人事档案馆通过机要局寄至签约单位(国有县团级以上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国有县团级以下单位)或各类人才市场(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的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1)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
(2)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到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转达;如果三个月内发现档案没有转达,应及时与学校档案馆联系。
(3)毕业生档案在派遣离校后十四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档案馆通过机要局寄出,学生本人不得携带。
22、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户口怎么办?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户口落入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其档案转寄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按未就业派回生源地的,其户口可转入生源所在地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门,符合单独立户的允许其单独立户,亦可转入家庭户口。
23、单位不解决编制或者本人不愿落户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应该怎样处理档案和户口?
在与单位友好协商后,毕业生可以申请灵活就业,《报到证》开具至生源地,档案亦可办理到家庭所在地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门,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24、参加考研而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如果选择继续考研,档案应怎么办?
毕业生毕业后选择继续考研,建议办理人事代理或灵活就业。办理了灵活就业的学校将按未就业方式将户口、档案等派回生源地。
25、签约的单位不解决档案户口,不接收档案,是不是应该办理灵活就业比较好?
建议办理灵活就业。请填写《灵活就业表》(就业网下载),连同个人申请和《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其档案保留学校三年,超期后,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和管理将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6、5月31日后签约如何办理派遣手续?
5月31日后签约的毕业生要按照改派办理,离校时按未就业对待,其户口、档案按生源地迁转。
27、毕业生按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困难、未就业方式派回生源地,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都到转到原籍,是不是必须要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一定要在生源地找工作,就可尽快持《报到证》在生源地报到;若下决心要在其它地方找工作且短期内可以落实的,暂时可以不报到,但要将所有证件保存好,以免丢失或者以后办手续出现麻烦;若找工作耗时较长的,建议可以先在生源地办理报到手续,待工作落实后再办理改派。
28、毕业生毕业时还未签约,但档案已确认寄回原籍。要和某单位签约了,档案转寄地址还能改吗?
无法再修改档案的转寄地址。可以申请办理改派,办理完改派手续后,用新的报到证,到档案所在地进行转档。
29、毕业生毕业时没有签订就业协议,是否可以托朋友代为领取《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
原则上,毕业时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必须由毕业生本人亲自领取。
30、毕业生档案是否可以由本人带走?
档案属于机密文件,由档案馆统一转寄,学生个人不能自带。
31、毕业生应去哪里去报到?
毕业生应按照《报到证》所开具的单位去报到,到单位后根据单位统一安排办理其它手续。
32、到单位报到需要哪些材料?
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介绍信、户口迁移证(进西安市城九区工作的,还需要人口控制卡)以及身份证。
33、什么是《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毕业生报到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前曾称《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它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接收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接受档案、落实户籍以及工资待遇等。
《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研究生为红色,本科生为蓝色)由就业中心委托各学院发放给毕业生本人,白联将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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