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签约相关问题解答
关于大学生签约大家知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大学生签约相关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2、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到各系(院)领取就业协议后,先由用人单位盖章,之后将就业协议交至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分盖章,之后将就业协议交还给系(院),系(院)和学校的意见章盖好后,此协议生效。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3、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考研升学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道到违约处理。
4、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5、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6、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责任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再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5、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6、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承担的责任是: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有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去联系其它单位,“脚踏两只船”,这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这种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毕业生应该信守协议。如果有特殊情况要毁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找到新的接收单位,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协议书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方可重新签约。望毕业生慎重签约,以免违约造成自己经济上的负担和给学校声誉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三、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院)审核同意盖章后,交至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向天津市教委大中专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补办申请。教委就业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并同意后,方可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五、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我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天津市教委统一开具。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允许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六、何时发放报到证?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一般在6月下旬或7月初。
七、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两个月左右,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八、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其所在系(院)建立、邮寄、或发放。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院保卫处到派出所按《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九、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毕业生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原则上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十、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院系审核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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