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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暑假工”陷阱
暑假即将到来,中考、高考完的学生又充足的时间可以去打暑假工,为自己增加一点社会阅历,但是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预防招聘陷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招工陷进吧!
通过对近年来招工诈骗手段的分析,常见的有以下五种陷阱:
一、强行收取押金、抵押物。上岗前,学生往往被要求交纳押金,或被收取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交钱后,招聘单位又以种种理由让学生回去听消息。有的单位在学生打工结束后,以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相要挟,拒付薪金。此类押金还包括资料费、登记费、服装费和培训费等。
二、变相传销。传销是目前大学生打工中经常遭遇的陷阱。学生本来是以销售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要求他们必须购进一定数量的商品,不得退货。
三、骗取中介费。一些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利用大学生尤其是外地留校学生急于利用假期打工的心理,无中生有或以“急招”为幌子引诱学生报名,骗取“信息费”“报名费”。
四、以培训班为诱饵设置陷阱。有企业“举办”模特儿或歌星、影星培训班,然后要学生花大价钱照艺术照参加遴选,最后再找借口说应聘者条件欠缺予以拒绝。
五、针对女学生的求职陷阱。一些不法之徒把目光盯在女学生身上,利用在校学生社会经验少、轻易相信人的弱点,进行犯罪活动。还有一类陷阱多发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时,有的女同学不加考虑,单独和对方见面,遭遇危险。
针对以上陷阱学生暑期打工应注意的事项:
一、选中介必须看资质。报名前一定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要看该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人事部门、工商部门颁发的相应证照。
二、避开高薪陷阱。条件越优厚,薪金越高,越容易出问题,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高薪诱惑,学生要谨慎辨识。
三、受骗要举报、投诉。学生求职时遇到职介中心提供虚假信息或与用人单位合伙欺诈等,一旦掌握确实证据,可立即老师以及学校的保卫处或是当地派出所报案。
四、找工作时,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千万别轻易将自己的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的联系方式等留给企业,以防止被敲诈勒索
常见求职陷阱
一、瞒天过海,骗取费用---专以骗取报名费为目的的“皮包”公司仍然存在。他们“招工”时把职业吹得天花乱坠,先收取报名费。等你到了公司,又提出中介费、建档费、办证费、培训费等一系列费用。收完费后,就把工作的事一拖再拖,或者安排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工作,让求职者白花钱。
二、高薪招聘,无限诱惑---对不熟悉某些行业的求职者,开出极具诱惑力的薪水标准。然后,安排求职者超负荷工作,或从事违法和暴力活动。“保证年薪×万元以上”等条件,多是出现在以提成为主要收入的行业,最后能否实现,看求职者表现及能力,往往是苦干一场,离目标任务还差一大截。
三、聘用内勤,拉入陷阱---开始以招聘行政、管理、文秘人员为名,等求职者上班后就安排为推销产品、联系业务,还没有保险金和底薪。这种受骗者即使辞去工作,也会有后续困扰缠身。
四、身份诱惑,规避承诺---招工时先称要把应聘者培养成什么“师”,然后要求交费进行课程培训,等培训完毕后,再拿出内部规定或特殊情况,让求职者白花一笔钱。
五、头衔修饰,名不副实。---为了挣一笔考试费,故意把要招聘的职业修饰一番,例如把保险推销员说成“财政计划者”,把销售人员称为“业务经理”,把勤杂工说“办公文秘”,提高门槛,实施收费考试。
暑假工五类风险
1、收取押金
案例:20xx年7月,大二学生小潘经职介中心介绍到一家服装公司兼职打工。报到时,她按照公司人事经理要求缴纳了3000元工作押金。谁知仅仅过了一周,小潘被公司以多次上班迟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予以辞退,并拒绝退回押金。
评析:现实中,有的用工单位在兼职广告中宣称有文秘、公关等轻松体面的岗位,或以优厚报酬为诱饵,许诺求职者只需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或者培训费、服装费、建档费等费用即可上班。一旦交完费,要么“工作”安排遥遥无期,要么以职位已满、培训不合格等理由一再搪塞。还有中介打着找工作的幌子骗取学生中介费,或者虽然介绍了工作却将学生的大部分工资据为己有。应对此类陷阱,暑假兼职应优先考虑学校、政府提供的官方招聘平台和信息,网络求职时一定通过正规大型招聘网站并且选择有相关企业认证的招聘信息,同时可以通过招聘企业的官网、官方热线等核实招聘信息是否真实。
2、薪资口头约定
案例:去年寒假期间,在高职院校就读的小坤到一家旅游公司开展实习性质的打工。上班当日双方口头商定:出满勤月工资为3000元。可一个半月后结束打工时,公司只发给小坤工资2600元。因没有书面依据加之返校在即,她只好自认倒霉。
评析:有的大学生找到兼职工作后,觉得时间短签不签合同无所谓,因而对用人单位的口头薪资承诺深信不疑。本案中,小坤他们的教训提醒同学们,在暑期打工缺乏《劳动法》等实体法律保障、学生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的现实情况下,维权的最有效方式是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协议”。这样,尽管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但依然可以就民事劳务关系依法解决纠纷。协议中至少要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多少和相关福利等四项最基本的内容。如果从事危险作业,切记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人身意外保险。
3、伤亡概不负责
案例:去年暑假,大三学生小黄在同学介绍下前往一家装饰公司打工,未签订用工协议。工作期间,小黄左手被机器轧伤。关于医疗费问题,小黄和老板双方僵持不下,最后相关部门出面协调后,老板承诺支付医疗费1万元,以后出现什么问题公司概不担责。
评析:由于大学生身份的特殊性,一旦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无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那么,遇到这类情况时,学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有关生活费等。
4、诱惑网上刷单
案例:大一学生小陈在抖音上刷到一则兼职刷单广告后,未加思索便网投了简历。没多久就有人与她取得联系,表示该项工作只需关注一些抖音号,给主播点赞就能拿到佣金。小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点赞了5个对方指定的主播账号,很快就收到了66元、99元不等的佣金。随后,对方又表示只要继续投钱“做联单”佣金还会翻倍。于是小陈又接连转账三笔合计1.6万元,但却再也没能收到佣金。
评析:刷单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诈骗行为,不是正当兼职。骗子往往以“低门槛高回报”的兼职为诱饵,通过“步步深入”的手段,待受害者初尝小小甜头后,再要求其下载指定的手机程序,目的就是让受害者往账号里不断充值。骗取信任后,诈骗分子往往会以任务升级、做大单任务产生连单赚取更多佣金、操作有误需继续刷单才能一起提现等话术,诱导受害人一步一步跟着操作,最后不仅没有赚到佣金,甚至连本金都打了水漂。
5、误入传销歧途
案例:20xx年7月,大学生许某在暑假打工时误入传销组织。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直至走上法庭,他都自认为“无辜”,辩称其只是一个产品直销业务员,不知为何会触犯刑律。实际上,许某销售的净水机并无销售资质,其“公司”更是以向他人销售产品和发展下线的数量来划分等级,并以此作为返利依据,从而引诱“新手”继续发展下线。最终,许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评析:时下,不少高学历、信息获取能力强的大学生逐渐成为传销组织的目标。尽管非法传销形式多样,但其牟利方法无非就是以交纳入门费、拉人头发展下线、以下线的人头数量或者销售业绩获取收益报酬。因此,打工者应擦亮双眼,面对不明来历的高报酬承诺、亲戚朋友游说以及陌生人介绍高薪工作“诱惑”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搜索方式查询单位的背景资料,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另一方面要对工作内容以及公司的业务模式有所了解,对于那些工作难度低、业务模式简单却能够快速赚钱的岗位,要提高警惕避免“入坑”。如果发现自己加入了涉嫌传销犯罪的工作,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寻找时机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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