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十大求职陷阱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骗局。怎么样才能有效规避求职陷阱?小编对求职中常见的十大骗局进行了专题盘点,并列出对策,毕业生求职需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骗局一:只“试用”不聘用
求职者:我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做项目助理,说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表现好才能转正。试用期间工作量繁重,天天都要加班,坚持三个月后人事经理称“人职不匹配”,让我走人。
专家建议:
用人单位对新招聘的人员会设置试用期,其间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有的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公司业务特别繁忙的时候大量招聘低成本的应届毕业生。等试用期一过,就以各种理由解聘。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
骗局二:“储备经理”变“保险推销员”
求职者:在网上投给某金融公司简历,应聘“储备经理”职位,没多久就接到面试电话,兴冲冲去面试两次后告知被录取了,试用期2500元,转正3500元。签订合同后,经过两周的培训,才被告知,招我主要是做保险业务员。如果业务做得不好是无法转正的。“储备经理”竟然成了卖保险的!
专家建议:
一些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以储备经理、总裁助理、管理人员等高职位名义进行招聘,然后把求职者安排到跑业务、拉客户的岗位上。因此,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在面试过程中求职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骗局三:不交培训费 工资别想领
求职者: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去了之后发现还算正规,没有向我索要任何费用,让我留下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月,结果他们却说我专业知识不足必须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费300元。我不愿意,对方就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免谈。
专家建议: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人员说明试用期的工资情况,即使在试用期没有通过考核,求职者也会得到相应报酬。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收取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一些企业变相敛财的手段和方法。对于这类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切勿盲目交钱以免被骗,同时还应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骗局四:工资税前税后差距大
求职者:面试一家公司,谈好“基本工资”3000元,当时以为是到手3000元,也没看合同就签字了。由于工作繁重,每天都工作10个小时,到了发工资那天,竟然发现自己仅仅拿到2000元。直接咨询人事部门,被告知“扣了税、服装费、培训费。
专家建议:
工资其实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常见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的区别。有的用人企业尽管声称工资很高,可是求职者最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预期的数额完全对不上,仔细询问才知原来公司从中代扣了各种有关费用。因此,在正式签用工合同前,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谈清楚,并在劳动合同中清晰注明。一旦发现企业不履行其工资、保险与福利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及时解决,以免更大的损失。
骗局五:必须上街发广告的“业务经理”
求职者:我突然收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通知我去面试“业务经理”,待遇非常优厚,是同类岗位市场价位的三倍。上网查了一下,却发现招聘简章上学历要求竟然中专就可以,网上还查到各种求职者的吐槽,说入职后根本不签劳动合同,“业务经理”都要上街发广告。
专家建议:
通常这类公司是以低标准将毕业生招进来为公司干活,而其承诺的高工资是不会兑现的,且存在各种不规范用工。若接到自己并未曾投过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进行查询,核实该公司的情况,可以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
骗局六:声称进名企 骗取中介费
求职者:因为求职心切,在网上偶然看到一家职介机构可推荐求职者进入500强企业就心动了。咨询下来对方要求我先交1500元的费用,才能安排推荐。为了能进500强,我就网上付款了。谁知道付款后,长达一个多月,对方迟迟不推荐工作。多次催促后被告知:等联系好了会通知你。
专家建议:
谁都想进名企,一些求职心切的毕业生见到“包你进500强”的广告就信以为真,最后不仅入职500强的心愿落空,付出的“报名费”、“咨询费”、“服务费”、“资料费”等种种费用也统统要不回来了,彻底“钱职两空”。因此“黑中介”千万不可信,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有真才实学的求职者才是500强企业欢迎的。
骗局七:月薪缩水8000变3000
求职者: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招聘广告,月薪8000元招“IT经理”。面试两次后才得知试用期月薪3000元,还是税前工资,到手就2500元;转正后通过各种考核再加上绩效奖金才有可能达到8000元。抱着“以学习为主”的想法就先签了试用期合同。但才2个月,对方就以我“没有发展潜力”为由把我给开除了。
专家建议:
有些企业在招聘信息中打出对大学毕业生非常有诱惑的薪资,而且不设入职门槛,面试程序也非常简单。等签合同的时候才告知试用期内只有2000元左右月薪,当这些职场新人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企业在试用期内就会找个理由开除,或者称试用期满解聘,让大学毕业生有苦说不出。对于此类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薪诱惑。
骗局八:“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求职者:毕业一个月前,我与一家私企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那家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因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了解,就没当回事。在辛苦工作了4个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员了,最后我什么赔偿都没得到。
专家建议:
“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单凭“就业协议书”,学生正式报到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骗局九:“招而不聘”陷阱
求职者:我参加了很多招聘会,但问询下来发现很多公司其实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只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专家建议:
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可以提前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无功而返。
骗局十:忽略合同条款 “被交”违约金
求职者:我与一家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我先进入实习期。在2个月的实习期中,我只拿到1500元“实习工资”。实习结束后,我以为工作已经敲定就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我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我违约,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达2000元的违约金。
专家建议:
由于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用人单位都提出了一些明显的不合理条款,如违约金、服务期等。对于毕业生来讲,虽然知道这些附加条款不公平,但也不敢明确表示异议。在合同中,有些单位设置一些模棱两可或带有诱惑性的条件,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慎重签约,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形形色色招聘陷阱,小编提醒毕业生求职者,求职心切可以理解,但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求职过程中要理性且慎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明确了解企业用人制度和岗位职责,遇到个人权益被侵犯时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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