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求职需谨慎

时间:2020-10-28 14:15:26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农民工求职需谨慎

  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大幅增加,为黑中介的兴起创造了条件,不少求职农民工因而陷入高薪诱惑或黑中介的陷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分析发现这类诈骗主要有三个特点,提醒广大农民工防范。

农民工求职需谨慎

  特点一,诱骗岗位针对农民工。农民工们急于找工作就业,警惕性不高,法制意识淡薄,受骗后宁可把时间花在重新找工作上,也不愿为被骗少量金额去报案。正是掌握了农民工求职的弱点,黑中介肆无忌惮地大行生财之道。为了吸引更多的受骗者,黑中介往往会列出大量岗位来诱骗,而这些岗位对学历、技能技术等条件要求不高,所针对的主要对象正是农民工。

  2008年底至今年2月,向某等20人依托星君职介所等3家非法职介所,诱骗的岗位设定了押运员、搬运工、配送员、服务员、话务员等职位。案发后,该团伙作案上百起,诈骗上百人,检察机关目前已查明被骗的139人均为农民工,涉案金额4万余元。

  特点二,诈骗流程“一条龙”。黑中介实施诈骗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主要在于他们“一条龙”式的诈骗流程。第一步是在报纸上刊登、大量张贴或散发虚假招聘广告,诱骗就业者上门应聘。第二步是对上门应聘者谎称可提供工作,骗取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的中介费。第三步是将求职者介绍到虚假的用工单位签订协议,虚假用工单位以服装费、体检费、档案费、保证金等名义,再次诈骗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费用。最后是对缴费的求职者进行刁难或威胁,让其知难而退。

  特点三,诈骗得逞后的驱赶手段多样化。黑中介实际上根本不能提供实际工作岗位,所谓的用工单位均是“空壳公司”。为了应对求职者,黑中介采取了多种驱逐手段,迫使农民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宋某等人为了不向求职者退还求职费,便和实为空壳公司的`某物资销售中心的刘某等人勾结共同诈骗。当求职者缴纳不等数额的求职费后,宋某便将求职者带到这家公司。刘某在求职者缴纳名目繁多的费用后,以要求求职者加入“黑的社会”、做私运生意、卖假产品等威胁方式,迫使本分的求职者自愿离开。当求职者向黑中介要求退还介绍费时,刘某却以已经介绍工作为由拒不退费。其间,宋某采取类似手法共诈骗22人,刘某则诈骗7人。日前,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宋某、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者按:现实生活中,受生活所迫,很多人都急于找到一份能够稳定的工作岗位,但在找工作之余也不要忘记防范意识,不要工作还没找到钱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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