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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高峰谨防招聘陷阱
现在正值招聘旺季,成千上万的毕业生走出校门,开始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更有不计其数的跳槽者甚至在校生,计划找份工作,打工赚钱。为了保护求职者,笔者将采访中的所见所闻归纳整理,曝光九种求职陷阱,提醒经验尚缺的求职者擦亮眼睛。
薪水透明
不论是全职或打工,初次求职的新人对薪水常有高于实际的需求。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即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饵,如“欢迎社会新人,薪水3000元起……”等,诱惑求职者上钩。
条件宽松
职场新人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了一截的感觉,因此只要在招人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亦可……”等字眼,就会眼睛一亮,不假思索,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就可能吃亏。有的用人单位提供一些虚而不实的职位,并冠以“高级主管”等头衔,又强调无需经验,里面肯定大有文章。求职者应放下虚荣,冷静分析,毕竟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
粉饰工种
市场上推销员等业务人员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但用人单位需求甚多,于是普通的推荐工作往往被极尽粉饰、包装之能事,求职者往往直到上班的第一天才知道实情。事实上,业务人员不仅直接掌握企业运作的命脉,业务工作更有助于求职者在短期内快速成长,想必是业务人员难寻,用人单位才出此招数。
扣留证件
短期打工的求职者一般对求职不作长期规划、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使无辜者受害。
不要保险
一些劳动者求职时,给钱就干,认为还年轻,不必考虑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长远问题,甚至在合同里签订不要保险这样的话语。这样做不仅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也不利于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无书面合同
张丽在一家单位工作三年了,但单位始终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她想离开单位,要求单位补给她当初约定的待遇,但又拿不出劳动合同,打官司缺少证据。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一些私营企业在招人时,口头承诺高工资、给上各种保险等待遇,但往往发工资时,会以种种理由克扣工资。劳动者想打官司,连个凭证都很难找到,自己的利益很难得到保证。
签订违法协议
有的企业与职工订立协议,约定发生事故由个人承担责任。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写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劳动者应当对违法协议坚决拒绝,如果听之任之,最后受害的还是自己。
中介机构行骗
小丁来到一家职介要找一个推销代表的工作,但是接待者没问几句就说有一经理的职务让他能发挥能力,待遇也很高,他大喜过望,以为真的找到了一个好工作,单位让他交300元培训费,后来又让他交3000元保证金,钱交上来后,从此没了下文。所以面对众多的职业中介机构,求职者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应查看“中介”是否具备由当地政府核发的经营执照和由专业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同时不要缴纳单位要求的有关培训费、保证金及着装费,对轻易得到的高薪工作不可轻信。到职业中介机构求职,应首先查看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以及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这里要注意看:1.机构名称、地址、法定负责人等是否与工商执照相一致,特别注意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是否一致。2.是否是超业务范围经营。3.使用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使用《职业介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正规职介通常信息分类清楚,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情况也比较熟悉;而非法职介所往往只急着让你交钱等消息。
不知怎样说法
小徐等几个人是从职介招来的文员,但是干了三个月工资没拿几个钱,原因是工资被单位以各种名义扣光了,她们却不知走什么渠道才能讨个说法,拿回自己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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