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应聘小心“陷阱”

时间:2020-12-18 18:30:50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求职应聘小心“陷阱”

求职应聘小心“陷阱”

求职应聘小心“陷阱”

随着应届毕业大学生加入应聘大军,为火爆的人才市场又添了一把“柴”,眼下各类招聘会是一场接着一场,面对大小公司全新的应聘计划,很多“招聘陷阱”也隐藏其中,应聘者在积极求职的同时,应擦亮双眼,警惕这些应聘陷阱。

“工资面议”陷阱:实则是“低薪”的伪装

招聘广告中使用“工资面议”的说法,是《劳动合同法》明令禁止的内容,然而,在3月6日泰达人才招聘会中,到场的200多家公司的招聘广告中中,“工资面议”的字眼随处可见。

“工资面议”的“猫腻”在哪里?大四学生小杨现身说法:年前,初入职场的小杨就被一家装饰公司看中,在面试时,这家公司的经理告诉他,试用期是600元钱一个月,转正后的工资按照试用期的表现制定。哪知两个月后,提出转正申请的小杨被告知底薪工资只有800元,这让小杨很气愤,“当初求职的时候太大意了,试用期自己倒贴了几百元不算,还白白耽误了两个月的时间。”

专家支招:泰达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标明所招聘岗位的.具体用工要求及工资标准、保险等待遇,是《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细则,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应聘者明确告知。求职者也应自觉维护个人利益,对薪酬待遇等问题不能“爱在心头口难开”。

试用期陷阱:我成了廉价劳动力

“说是试用期两个月,这都快4个月了,还不给转正,这不是把我当廉价劳动力使吗?”刚刚在一家公司辞职的小林发着牢骚。很多求职者都遇到过类似于小林这样的试用期陷阱。

专家支招:一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主管说,据她了解,很多私营小企业都会在试用期上做些小文章来谋取利润,更有甚者,完全是“流水”的员工来做业务,员工一批一批进来,拿着试用工资为公司工作,试用期一到就会被以各种理由辞退,再去招下一批。对此,她表示,求职者在应聘时,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相关细节,在试用期间,要保存好招聘广告和劳动协议,在出现纠纷时,可利用手中的证据进行维权。

“储备干部”陷阱:实则是做业务员

在招聘会现场, “储备干部”、“业务经理”、“策划专员”等这些职位在招聘广告中频繁出现。一位有过多次求职经验说,“千万不要盲目冲着这个去应聘,这些都是企业打出的幌子,进去之后你会发现是做‘业务员’、‘勤杂工’等最基本的工作。”曾经在一家企业做过“储备干部”的应届毕业生说:“哪里是什么干部,进去就一直做资料员,公司的人事经理还对我说先从基础工作锻炼,锻炼了大半年也没见有什么变化。

专家支招:“很多企业都会在应聘岗位上做一些包装,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求职者前来应聘。”泰达人才市场的负责人说,“而往往这些包装产品却能够吸引大批求职者前来应聘,这也是求职者求职盲目的一种表现,只有求职者摆正求职心态,踏踏实实从基础做起,不要有任何投机的心态,这种现象也就消失了。”

 

“面试作业”陷阱:我的作品被盗用

陈实2009年毕业于上海一大学平面设计专业,年前他到大港一家传媒公司应聘,面试中用人单位曾要求他为一款打火机设计一张dm宣传单,当时,陈实的设计作品令用人单位非常满意。后来由于在工资待遇方面的分歧,陈实最终没有进入这家公司上班。但是几天前,他在街上接到一张宣传册,封面上用的竟然是他面试时设计的作品。为此他曾多次去这家公司讨要说法,都没有什么好结果。“由于当时疏忽,原文件也留在了对方电脑上,现在想维权都没有什么证据。”陈实无奈地表示。

专家支招:对此,从事了多年人力资源培训的胡女士表示,求职者在面试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双方没有达成意向之前,不要轻易把自己的作品留给用人单位。以防被“窃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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