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如何防范求职陷阱

时间:2020-10-26 14:27:00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找工作:如何防范求职陷阱

  如何找工作,如何防范职介陷阱,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位求职者都关心的问题,对此,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要慎重求职,谨防欺诈和陷阱。

找工作:如何防范求职陷阱

  当心“三无”黑职介

  市劳动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发现,目前很多“黑职介”对求职者收取所谓“上岗费”,金额在300元至4000元不等,远远超出了物价部门所规定的中介费限额,而市物价部门关于中介费的规定中,根本没有“上岗费”一说。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徘徊在这些“黑职介”周围的打工者,通过职介机构求职时,一定要看清楚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尤其要注意经营证照的营业范围中包不包含职业中介业务。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时,要看单位是不是给办理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心“搜刮式试用期”

  有一家饭店,一次招聘了80名服务员、洗碗工和收银员,招聘时规定薄薪试用3个月,期满加薪。然而不到3个月,大部分人员就都被解雇了。随后,该饭店故技重演,再次使用“廉价劳动力”,试用期变成了企业对用工人员的“搜刮期”。

  而这些企业解雇人的理由大多来自其单方面的苛刻条件,如规定节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请假等等,至于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

  当心口头协议兑现难

  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的投诉中,对“口头协议”的投诉占大多数,它让求职者有苦难言。在最初求职时,有些求职者认为,反正试用期不过两三个月,口头协议就行了。但那些存心欺骗求职者的'老板则利用这两三个月的试用期来让求职者“廉价劳动”,随后便以试用期表现不好等借口把求职者炒掉。至于这段时间的工资,由于仅仅是口头协议,很容易出现纠纷,给多少工资似乎全靠老板的“施舍”。为此,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能有法可依。

  大胆投诉不必有顾虑

  据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介绍,近年来,在受理的举报投诉中,60%的人不敢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他们主要是怕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实际上,这种顾虑是没有必要的,对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都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有义务保护举报人,为举报人保密。

  如果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被骗,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拨打12333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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