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暑期工警惕多重陷阱

时间:2020-10-28 09:54:37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应聘暑期工警惕多重陷阱

  暑假来到,做暑期工既可以为学生们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积累经验,又可以用自己的劳动获得一份收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上遍布着这种招聘信息,学生们熟悉网络世界觉得通过网络找寻工作既方便又选项丰富。然而这些网络信息中却暗藏着许多骗局和陷阱,本期以案说法,将借由苏州公安局虎丘分局枫桥派出所近来遇到的一些案例,揭露暑期工招聘中的圈套与陷阱。

  [案件回放一]

  厂方“直招”转身就成一场空

  小吴是一位大专生,明年就将毕业。他有不少老乡都在苏州打工,听几位老乡回家时的描述,小吴也很想毕业后来苏工作。为了能够尽早适应,今年暑假他决定到苏州找一份暑期工。然而对于如何找工作他并没有什么头绪,连续去了几家中介都没能找到正在招暑期工的企业。此时,老乡提供了一条信息,称滨河路有家企业将要招聘,小吴可以去碰碰运气。

  隔天小吴就前往滨河路的企业,到了企业门口,他果然看到很多人在厂区门口的摊位前排队登记。应聘的队伍一直排到厂门外,小吴也跟着排起了队,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前后的应聘者手中都有各式各样的材料,他手中除了一张简历什么都没有。正在他犯怵时,忽然看到门口有几个人手里举着“招工”的牌子。看见小吴在张望,举牌子的人主动凑上来搭讪,并称自己是厂方直招人员。

  小吴表示自己想找暑期的兼职后,举牌人说:“你在这里排队要排到什么时候,而且就招这么几个,我也是厂方招工的,你跟我来。”。于是小吴就跟着举牌子的人走到了一边,据那人说,小吴要找暑期工很容易,只要他打一个电话给厂方人事就可以了。只不过,举牌人要小吴拿出500元作为介绍费。小吴看举牌人脖子上挂着工作证,又是在企业门口招工,并未起疑,很爽快的就交出了500元。举牌人煞有介事的要走了小吴的简历,随后说要打电话便单独走开了。谁知这一走就不见了踪影,小吴在原地等了一个多小时都不见举牌人出现,他于是直接到企业内进行询问。

  在企业的人事部门小吴得到了让他惊讶的答案,企业并不招收暑期工,也没有所谓的厂方直招。企业本次的招聘已经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先期进行了筛选,当天只是进行现场确认。小吴恍然大悟惊觉自己遭遇了骗局,赶忙报警求助,然而骗子早已难觅踪影。

  民警说法:

  枫桥派出所法制员杨加起警官分析,如能够掌握充足的证据,证明招工者是有意伪造或隐瞒招聘信息,进而欺骗应聘者的钱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例,可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量刑。依据江苏省公安厅的相关细则,诈骗钱财6000元以上(含6000元)就可归为“数额巨大”,追诉量刑时嫌疑人获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诈骗数额构不成刑事犯罪的,也可根据情节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但是杨加起也表示,在招工诈骗中犯罪分子往往比较狡猾。随着网络的兴起,很多骗子通过发布网络信息吸引应聘人。线下见面时,双方往往约在车站、街边等临时场所,钱财到手后骗子立刻“人间蒸发”。即使报案人能够详细描述行骗者的体貌特征,警方也难以寻找目标。即使侥幸将骗子找到,很多骗子在供述时巧妙的规避了“故意”嫌疑,让追诉量刑工作难以开展。

  杨加起提醒,网络上的信息真假难辨,应聘者在网络上筛选信息时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并且要进行实地核实以确认信息的准确性。不要轻信直招、内部名额、内部人员等宣传,坚持由正规的途径进行应聘,寻找有相应资质的、规模较大的正规中介。

  [案件回放二]

  轻信口头约定维权缺乏证据

  近日一天上午9点多,枫桥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长江路某中介与工作人员发生了纠纷。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有十几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聚集在中介的办公室内。安抚众人情绪后,民警向报警人小王了解了情况。小王说他们一行11人是大学的在读生,暑假开始后结伴寻找暑期工。因为在安徽上学,就一起就近来苏州寻找机会。大家住下来后,就到处打听招聘信息,很快就有同学在网上看到长江路上这家中介贴出的招聘暑期工信息。

  同学们与中介约了个时间详谈,中介简单询问了同学们的求职要求后,对同学们提出的薪酬和岗位要求都一口答应。并当场找出几个符合同学们要求的职位作为范例,向同学们保证一定会为他们迅速找到合适的职位。小王说,中介随后向每位学生索要了300元中介费。当民警询问小王中介有无为他们介绍工作时,小王说:“工作是有介绍,但是跟当初说好的不一样。”据小王说,中介确实介绍了一份工作让同学们去面试,然而大家去企业询问后发现薪酬和工作内容都与当初说好的不符。于是,大家纷纷拒绝入职,此后中介就再无音讯了。因此,学生们才来到中介,集体要求退还300元中介费。

  面对学生们的要求,中介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照学生的要求为他们介绍工作,只是学生们对岗位的细节不满意。中介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未来也可以继续为学生们介绍工作,因而没有理由退还中介费。双方各执一词,民警向双方索要劳务合同作为调解依据,此时学生们却面面相觑。小王说当初都是口头上说好的:“这么大的店,总不会跑掉的。”然而“口说无凭”最终却让同学的维权和民警的调解都陷入了僵局。

  民警说法:

  杨加起介绍,枫桥派出所辖区内企业数量众多,又有大型的产业园,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也比较多。因而,由此引发的中介纠纷警情量和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今年7月1日以来,派出所就已接报中介纠纷445起。派出所通过警情分析发现,劳务中介组织主要存在违规收费、不签合同、虚假广告、诚信缺失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杨加起解释,如双方签有劳动合同,应聘者在维权时就可根据合同条款向劳动部门申诉。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业促成法》等相关法律,对中介的违规行为追究其责任,进行一系列的行政处罚。然而,很多求职者维权意识淡薄,对于劳动合同不重视。尤其是寻找暑期实践工作的学生,经常被高薪优待的宣传迷惑只与中介进行口头约定。当自己的期许未得到满足时,他们往往拿不出有利的证据进行维权,而缺乏证据也给各部门执法带了难度。

  杨加起提醒,应聘者在委托中介介绍工作时,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交费时一定要索取相关凭证。切勿轻信对方口头的许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保留所有书面证据。

  [案件回放三]

  合同条款模糊中介打起“擦边球”

  高校在读生小李的父母常年在苏州打工,今年放假后小李除了来苏和家人团聚还想找一份暑期兼职充实生活。他通过一些知名的资讯网站搜索招工信息,很快就锁定了几个薪酬待遇优厚的暑期工岗位,又联系了许多外地的同学,陆续共有40余人一同来到苏州。

  小李一行人在高新区某写字楼内找到了发布信息的中介,通过攀谈,中介表示网上的这些职位并不太合适,但他们可以为小李等人寻找其他的兼职机会。随后中介拿出了一份劳务合同,小李见中介流程清晰,还拿出了像样的合同,就完全放下了戒心。小李和朋友都没有细看合约条款就签了字。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每人交80元,称是中介费。

  本以为很快可以开始工作,谁知等了半个多月中介却迟迟没有通知他们入职或面试。小李终于忍不住气愤的.找到中介,要求中介退还80元的中介费。此时,中介却说这笔钱不是中介费是未来带他们面试的车费,合同中有条款一旦交了不能退还。小李随即向劳动部门进行了投诉,然而在对合同细节进行取证时,工作人员发现,小李所诉的很多事宜并没有证据支持。原来,这份合同的细节非常含糊,对于介绍职业的时限、收费名目等没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小李所诉内容很难被界定为违约。并且,中介坚称小李等人是在明确合约内容的情况下自愿签字的,说明他们已接受了合约条款。小李万万没想到,白纸黑字签了合同自己却依旧是走进了中介的计谋中。

  民警说法:

  杨加起介绍,由于劳务中介的经营行为涉及工商、社保等多个领域,因此很多追责都由不同的部门依法进行。在枫桥派出所辖区内,对于没有经营资格的“黑中介”,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将对经营者处以1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并勒令整改后,如果中介仍存在经营问题,则将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对中介法人处以500至2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杨加起补充,很多中介并非没有经营资质的黑中介,只是在经营的过程中不遵守相应规章制度。他们摸准了求职者的心理,在条款上打“擦边球”。应聘者往往不愿意仔细看合约内容而草率签字,一旦遇到纠纷,合同条款无法支持他们的诉求,只能吃了哑巴亏。

  杨加起提醒,选择正规的中介只是第一步,在签署合约时应聘者一定要仔细查看条款,对其中不满意的部分提出异议。同时对时间、经费信息等特别留意,口头约定的内容也应在合同中有所体现。他建议,学生想要进行暑期实践可以先向学校咨询,如有校方安排的实践机会应优先考虑。如必须自己寻找,也应该先向正规的企事业单位咨询,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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