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共生关系

时间:2020-12-24 19:53:43 职业道德 我要投稿

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共生关系

  试论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共生关系

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共生关系

  幸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对幸福的追求。教育是为了人的幸福,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职业道德在帮助教师追寻真正的人生目的、获得幸福人生所必须的创造性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什么是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

  幸福是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而产生的精神愉悦状态。教师的幸福感则是指在教育过程中教师通过艰辛的创造性劳动,把学生培养成才之后,因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在心理上和精神上感受到的职业乐趣和人生欢愉,这是其他任何职业所无法享受到的幸福。

  职业道德是对于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道德要求,实现这些道德要求是从事这一职业的最基本的条件。教师职业道德也就是对整个教师群体,作为一种特定的职业群体所应具有的带有普遍性的要求,属于教师团体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是在教育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充实自己,发现生活意义,获得自我实现的过程。

  二、教师幸福感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共生关系

  许多哲学家都研究过道德与幸福的内在联系,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生活是合于德性的生活,即恒久地实践德性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康德认为,道德是“如何使我们配享幸福的学说”。 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关系非常密切。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情感基础。而教师职业道德则是获得教育幸福的必要条件,也是教师享受教育幸福的必然前提。

  1、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精神动力

  教育幸福是教师的执着追求,也是教师提升道德品性的动力。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精神力量和重要前提。因为,没有教育幸福感的教师,他就不可能把教育工作作为自己人生价值的追求,不可能做到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关心、爱护、帮助学生。没有幸福感的教师是很难胜任教育工作的。因此,教师只有摆脱了职业感的束缚,不把教学当成谋生的手段,而是出于自己的需要,才能在教的活动中自由地、有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全部才能和力量。

  2、教师职业道德是实现教师幸福的必要条件

  教师是具有社会性的职业,偏离了社会的价值取向,离开了道德的轨迹,所有的幸福都只是空中楼阁。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幸福的必要条件,是获得幸福的重要手段和条件。教师职业道德作为社会的价值取向,总是体现为某种一般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原则。同时,教师职业道德为幸福的获得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它通过协调人际关系,避免人际冲突,促进人际和谐。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对幸福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追求

  教师的教育幸福感往往来自教学中的成就,当看到自己以智慧开启了学生的思维、用知识和德性帮助学生走出困境,学校、家长、社会对自己的教育给予充分肯定的评价时,教师履行职责的行为也将会获得强化,并能促使教师更深刻地理解教育的意蕴和教师职业的价值,进一步增强教育责任感与职业道德理想。与此同时,教师也会更加关注自己的行为,并有意识地完善自己的个性。教师越能理解职业道德的内涵,就越能在日常教育生活中领悟和感受教育幸福,并在提高道德认知水平并坚定道德信念的同时获得幸福感。

  三、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幸福感提升的价值

  柏拉图认为“公正的灵魂和公正的人就生活得好,而不公正的人就生活得坏……要承认生活得好的人拥有安宁和幸福,而生活得坏的人恰恰相反”,他由此得出了“德性和智慧是人生的真幸福”的结论,由此可见,道德对人自身的幸福影响深远。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必然也会拥有强烈职业认同感和归宿感的幸福体验。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教师幸福感提升意义重大。

  1、在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过程中创造和享受幸福

  幸福的体验存在于人的创造性活动过程中。离开了创造性活动,幸福则无从谈起。因此,道德修养的提升要超越道德知识,从知识世界走向充满智慧的生活世界,直面人的幸福生活主题,培养创造和享受幸福的能力。人的创造性活动对于人自我确证、拥有自由和幸福的意义,不仅在于提供达到一定目的的手段,而且还在于创造人的需要自身,这是一个创造需要及其满足手段的无限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创造力发挥、潜能实现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超越自我、趋于完满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知识的`灌输过程,而是培养道德智慧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把教师工作与生活的本相与现实境遇揭示出来,使教师生理解工作生活的意义,积极思考关于幸福人生的本质。

  2、教师职业道德提升教师幸福感

  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师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培养和习得,并影响着教育幸福的生成。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一种伦理德性是自然生成的”,“德性既非出于本性而生成,也非反乎本性而生成,而是自然地接受了它们,通过习惯而达到完满”。

  教师职业道德是在教师深入理解教育专业的基础上,通过长期的道德实践活动,在一种个人自觉的状态下形成的。教师职业道德也是与教师专业发展相伴随的道德品性,既能够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又能使教师在实现专业发展的同时,更深地领悟教育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和自律精神,增进对教育与生命的理解,感受教育幸福。享受教育幸福是每个教师的理想追寻。教师职业道德既是教师作为专业发展人员的必要素养,也是教师追求教育幸福的基石。教师职业道德不是对教师的强制规约,而是促进教师提高教育生活质量、感受教育幸福的有效手段。教师德性的拥有,意味着教师幸福感的提升。而教师要获得教育生活的幸福,就必须在理解教育的基础上,在专业活动中长期践行教师职业道德。只有当教师职业道德渗透在教育的每一项活动中,道德行为成为专业生活的必须时,才能产生教师的教育幸福。

  总之,教师幸福感的提升利己利人,价值重大,教师个人应该加强作为个体道德的人格建设和提升,把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己的重要人生目标,自觉追求有意义的生活,实践有意义的幸福人生。

【教师幸福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共生关系】相关文章:

教师职业道德与幸福感的关系浅谈05-17

浅谈教师职业道德与幸福感05-09

浅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幸福感的认识05-21

教师职业道德与学校建设的关系的论文11-24

浅析教师职业道德和幸福感05-26

关于教师的作用与职业道德12-27

教师职业与教师职业道德10-03

浅论教师的知识结构与外语教师教育与发展的关系10-12

教师的知识结构与外语教师教育与发展的关系论文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