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居住证怎么办理
外地人口在天津定居,都要办理居住证,那么大家了解天津的居住证怎么办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天津的居住证办理流程,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半年以下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试行)
天津办理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办理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4、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投资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法人申请人办理集体申领居住证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
天津引进人才如何办理居住证问题解答
办理流程
1、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办理地点
天津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一览表:
和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和平区庆善大街5号
电话:587019862
河西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河西区耳环路8号(中环线与解放南路交口附近)
地址:河西区耳环路8号(中环线与解放南路交口附近)
电话:283298613
河东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东兴桥111号(河东分局旁)
电话:241622584
河北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区小树林林边路1号
电话:244584815
【天津的居住证怎么办理】相关文章:
怎么办理天津居住证02-11
怎么办理天津居住证呢11-29
天津市怎么办理居住证12-11
天津居住证的办理条件03-09
天津居住证办理快速02-09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08-14
在天津如何办理居住证11-30
天津市居住证办理03-13
天津武清居住证办理流程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