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1-27 编辑:1041

  一、拟招生人数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现有62个本科专业,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达16个。学校具体概况请点击:http://www.aust.edu.cn/xygk1/xxjj.htm

  学校2014年招生666人,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00人,其中推免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以最后确认录取推免生数为准。实际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再对各学院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

  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方式、注意事项以及初试、复试时间等,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具体相关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或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相关信息。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报名网址及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报时间及说明: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提交一份认证报告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推免生网报:经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5.准考证打印: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6.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201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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