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02 编辑:1041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

  处罚或处分;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申请人为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且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感兴趣的专业及方向,主动与研招办和导师联系推免事宜。

  2.申请人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前六学期成绩单(红章原件);

  (3)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5)《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

  三、接收工作

  1.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提出申请。

  2.我院对申请信息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时申请人须提交近半年内体检证明(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3.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综合能力面试,思想品德考核等,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中心)和招考导师安排,所有复试工作须在2014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助和奖励

  凡被录取为我院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可获得9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第一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进入课题研究后均可获得由相关所(中心)负责发放的科研补贴。另外,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论文奖、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和专项奖学金等。

  五、其它

  申请人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课程;

  2.受到纪律处分;

  3.体检不合格;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联系电话:010-62889030

  联系人:吕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