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开拓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途径,鼓励校内优秀本科生积极报考我校研究生,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注重考察学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

  二、遴选标准

  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的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本科生,诚实守信,思想品德好,且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修满应修学分,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30%以内;

  2、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大学生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含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中获省级一等奖、全国或地区二等奖(含)以上的;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三、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计划数

  2014年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计划数为243个,具体计划分配如下(各学院分配计划数见附件1)。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和推免生资格不能重复。

  四、激励政策

  1、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国家线”的即可参加复试。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导师须对列入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的学生制订专门的培养计划,落实有关的培养措施,明确对学生的科研补贴。

  3、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实行导师制,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以及毕业设计与实习,大四下半学期提前进行部分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参与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工作。本科毕业前的阶段性研究可作为本科毕业论文内容。

  4、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作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研究生学籍后,如各个培养环节合格,则可申请提前毕业。

  五、遴选程序

  1、2014年9月8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组成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校内生源遴选小组,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2、2014年9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申请表》(附件4),并要事先征得拟选定研究生导师的同意。

  3、2014年9月17日前,学院应严格遴选优秀生源,负责审核本单位学生的个人信息、思想品德、奖惩情况、有关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关键信息,提出推荐名单并排序。名单须在学院内部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

  4、2014年9月19日前,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公示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的名单,公示无异议,与入选学生签订《校内优秀生源个人诚信书》,入选学生如出现未第一志愿报考、考试未完成、录取未报到等情况,记入学生诚信档案等处理。

  六、其它事项

  1、被选定的指导教师应具备我校正式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拥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能够为申请者提供必要的学习环境和科研补贴。

  2、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名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

  3、工作时间安排请查看《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对象选拔工作进程表》(附件2)。

  4、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落实,切实做好今年的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工作。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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