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1-24 编辑:bin

  一、学科建设

  1、负责全院学科建设、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2、制定全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学科建设有关管理文件的制定与修订;

  3、制定学位授权点(博士、硕士)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的审核、论证与申报工作;

  4、组织开展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申报工作;

  5、负责全院学科建设的检查、评估、验收与质量控制;

  6、开展全院学科建设的发展研究与宣传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

  1、制定和上报研究生招生计划;

  2、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负责研究生生源发动及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等;

  3、组织研究生招生报名、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4、制定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等工作;

  6、负责新生档案的接收及转交,新生入学的资格审查;

  7、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及材料的管理、归档和信息上报工作;

  8、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和优化招生管理规定及流程;

  9、分析研究学院研究生招生中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管理

  1、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

  2、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及培养质量考核与评估;

  3、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新开课程审批工作;

  4、核算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工作量;

  5、负责研究生教学资源调配建设与实验室管理;

  6、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与活动,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与计划;

  7、研究生处网络管理、运行和网页维护;

  8、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

  9、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文件的起草、制定;

  10、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

  11、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三助”及考核工作;

  12、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审核、验收等工作;

  13、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工作。

  四、学位管理

  1、负责研究生学位工作及有关研究生学位管理文件的起草、制定;

  2、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的开题论证、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3、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质量控制;

  4、负责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送审及论文评优工作;

  5、受理研究生学位的申请、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学位授予的组织、准备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及学位证书制作、答辩材料存档工作;

  7、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

  8、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督导工作;

  9、负责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的申报审核工作,及时组织对相关专业的整改工作;

  10、负责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位管理工作;

  11、组织成人教育本科申请学士学位的学位外语考试及授位管理工作;

  12、负责独立学院学士学位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位授予信息及数据采集和统计;

  14、负责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15、筹备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

  16、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五、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管理

  1、编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组织协调全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宣传、生源发动等工作;

  2、组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复试工作;

  3、制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规章制度和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督管理;

  5、负责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及信息建档及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公共课师资队伍建设;

  7、审核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发教学津贴;

  8、安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教学,监督检查专业课程教学管理;

  9、负责全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教学点的管理工作;

  10、开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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