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8 编辑:yangjie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我校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申报的发展中国家研究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已获资助立项。项目执行期暂定为3年,每年计划选派规模为12人。经第一批选拔,留学基金委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林洁波通过该项目进行联合培养。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 学号 院系 留学身份 留学国别 计划留学单位
林洁波 S131096 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 硕士联合培养 印度尼西亚 加札马达大学

  祝贺以上同学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留学!

  现将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录取材料

  请以上同学于即日起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智楼323室)领取录取材料。

  1.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

  (1)《录取通知书》及录取名单复印件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3)《留学人员资助证明》(2份/人)蓝头

  (4)《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人)

  2. 我校公派项目材料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3份/人)

  二、相关规定

  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https://www.csc.edu.cn/Chuguo/?cid=17)、及《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https://grs.muc.edu.cn/pgdetail.asp?id=467&c=8000000000)。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https://www.csc.edu.cn首页下载最新版)的手续办理流程办理出国事宜。

  三、校内相关手续

  1.保留学籍统一办理

  联合培养研究生可保留学籍至回国复学。

  保留学籍手续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出具名单,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同学不用自行办理。

  2. 校内审核

  请从https://grs.muc.edu.cn/pgdetail.asp?id=2817&c=4000000003

  处下载《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审核表》,填写好信息并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最后把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存档。

  校内手续办理流程

主管部门 受理业务 地址 联系人
出国前
研究生院 领取录取材料、交一份公证过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我校协议书及审核表 北智楼32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卢老师
财务处 结清学费、住宿费 8号学生公寓财务处北大厅16号窗口 田老师
后勤产业集团(学生公寓管理部) 保留床铺或退宿 4号学生公寓1层公寓办公室 马老师
国际合作处 出国审核 1号办公楼109 金老师
回国后
研究生院 回国报到 北智楼32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卢老师
研究生院 办理复学手续(联培) 北智楼325,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史老师
人事处 提取保证金审核 3号办公楼209 李老师

  3. 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办理办法

  甲方为我校研究生院,乙方为留学人员,丙方为留学人员导师。

  填写、签字完成后,将最后一页甲方意见处空出,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处理。

  4.调查问卷

  请从附件下载《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调查问卷》,填写好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谢谢配合!

  5.需返还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的材料

  1份公证过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3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

  《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调查问卷

  四、行前培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举行公派留学行前培训,暂定6月中旬于北京举办,由专家讲解公派出国办理流程、相关知识及注意事项。要求所有录取同学必须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校外相关手续

  (一)依据《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首页下载最新版)并按照其流程进行

  (二)相关事务简单提示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

  留学基金委:签署《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等

  公证处: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预定机票、领取报到证、预支奖学金生活费等

  六、补充事项

  未尽事宜请查看留学基金委(https://www.csc.edu.cn/)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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