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代表我校与广州市政府签订协议

发布时间:2017-11-17 编辑:yangjie

  31日下午,我校副校长马怀德会见了广州市政府陈建华,并与广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暨法治政府协同创新框架协议。

  陈建华在会见中表示,广州市近年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不断完善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希望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强与中国政法大学的交流合作,推进广州法治政府建设。

  马怀德说,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中国政法大学将加强与广州市的合作,不断研究广州市的实践经验,支持并促进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

  会见后,副市长谢晓丹和马怀德签署了广州市政府与中国政法大学战略合作暨法治政府协同创新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将为广州市提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政策、课题研究,开展公务员培训、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等,并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到广州市有关单位挂职锻炼。此外,双方将共建中国政法大学实习、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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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条件

  相关漫画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研究生的年龄没有限制,(从2014年开始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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