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6年关于在部分专业接受破格复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4 编辑:少冰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申请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长春理工大学2016年关于在部分专业接受破格复试的通知,仅供大家参考。

  一、接受破格复试学科范围

  1、理学门类所属学科。

  2、工学门类部分学科(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其中不含光电工程学院各专业(领域)、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

  3、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4、经济学门类所属学科(含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5、管理学门类所属学科(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6、法学门类所属学科(含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二、破格复试名额

  拟接受破格复试考生35名。

  三、破格复试条件

  1、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线。

  2、初试某一公共科目成绩低于报考专业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线5分(含5分)之内。

  3、考生只能在报考专业申请参加破格复试。

  四、破格复试申请流程

  1、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在4月13日下午4点(周六日休息)前将《长春理工大学破格复试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交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申请考生不予接受破格复试。

  2、我校根据考生申报情况、初试成绩、获奖情况并结合学科专业缺额情况,确定学校拟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3、拟破格复试名单、破格复试安排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4、破格复试考生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破格复试。

  5、根据复试成绩确定破格复试拟录取名单,并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五、其他

  1、已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其他院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破格复试参照后期调剂复试流程组织。

  3、破格复试考生不参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不参评优秀生源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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