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27 编辑:yangjie

  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 《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正式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我校喜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坚持“弘扬海大文化、建设文化海大”的校园文化载体建设,努力树立具有时代特征、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海大文明品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动力和保障。

  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全校师生应以此为契机,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再创佳绩!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由中央文明委组织开展,每三年表彰一次,是我国综合创建的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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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条件

  相关漫画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研究生的年龄没有限制,(从2014年开始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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