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外语学院凭藉我校雄厚的法学教育优势和地处国际大都市上海的有利条件,从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国情出发,以培养外语与法律及经贸复合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下列办学宗旨:
  —— 在教学中强调英语专业和日语专业的教学、法律专业教学、计算机应用等三方面的有机结合;
  —— 为国家重要机构及重要涉外部门 / 为国内律师行业及为国际、国内大企业输送高层次人才;
  —— 全方位培养毕业生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

  我院英语和日语两个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实行学分制。对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均可在第二学年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包括:法学、金融学等学科。
  两个专业的主攻方向均为外语与法学及经贸的复合。其培养模式是利用外语专业语言文化教学的优势,以专业标准的外语教学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习惯和文化沟通能力,突出听、说、读、写、译五项语言技能的训练;以全面的计算机应用教学,使学生掌握实用的文字处理和其他常用法律软件的操作技能;将实用而有效的法律课程有机地融入四年的外语课程之中,使学生不仅有丰富的法学知识,而且具备实际操作涉外法律事务、在国际经贸谈判、国际司法研讨会议等正式场合使用高质量书面和口头外语的能力。外语专业学生在第二学年下学期必须参加并通过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四级统考,并鼓励学生在第四学年参加外语专业八级统考。

  为了强化语言能力的训练,外语学院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与高校的教学方法,教学中实际人均技术设备含量高于国内大多数同类院校;能够全天候 24 小时跟踪国际最新经济、贸易和政治动向的声像信号接收系统,不仅使外语学院学生学会如何在真实的环境中使用语言,而且使他们无时不处在全球信息的前沿;外语学院改进和调整传统的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确保学生在进入以知识性课程为主的高年级阶段仍保持良好的语言基本技能状态。
  外语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素质好,敬业乐业的教师队伍,专业覆盖英、日、德、俄等 4 个语种,其中,外语专业教师的 21% 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 60% 具有硕士学位,教师中 90% 毕业于国内外各类重点院校, 26% 曾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不少教师具有长年参与法律领域工作的经验。外语学院教师中有多人被评为优秀教师,他们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为外语学院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专业介绍

  英语专业(涉外法律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文学学士学位。
  人才培养类型 :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技能、广博的文化知识并能运用英语从事法律、经贸、外事、政府、文化等部门的翻译、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 基础英语、英语报刊选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英语视听、高级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学术论文写作、口译、主要英语国家概况、第二外语(日语、德语、俄语)、法律英语、涉外法律实务、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司法文书、学、票据法学、海商法、保险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结算和国际金融法等。

  日语专业(涉外法律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文学学士学位。
  人才培养类型: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经贸、文化等涉外法律部门从事翻译、研究、管理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日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 基础日语、高级日语、日语阅读、日语听力、日语视听说、口语、翻译理论与实践、写作、口译、日本概况(文化)、第二外语(英语、德语、俄语)、法律日语、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贸易法、司法文书、合同法学、日语语言理论、票据法学、海商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结算、涉外法律实务、国际金融法、保险法学、日本文学史和日本文学作品选读等。

  就业流向
  外语学院 2005 、 2006 、 2007 届毕业生就业流向为外交部、外国驻华领事馆、海关、司法、进出口公司、各类跨国公司、国际航空公司、国际展览公司和学校等的涉外经济法律部门,从事法务、研究、管理及翻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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