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通

发布时间:2017-10-21 编辑:少冰
  华东政法大学前身为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的华东政法学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的通知,仅供大家参考。
  一、申请人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士学位);
  2、已获得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报名程序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表》1份(填写完毕,并粘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5、用于制作准考证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1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二)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
  2、邮寄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邮寄方式:一律以特快专递(EMS)方式
  (2)邮寄日期: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6日(以邮戳为准)
  (3)收件人:邓老师 邮编:200042 电话:021-62071528
  (4)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40号楼104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考试中心)
  (5)“托寄物详细资料”栏一律注明“2016同等学力报名材料”。
  (三)缴纳报名费
  1、报名费缴纳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学校财务处不接收申请人个人直接缴费。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前必须先缴纳报名费。
  2、报名费用
  本次考试报名费用为100元/门(如报考四门,则需缴费400元)。
  3、网上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
  4、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网址:https://ecupl.epaybest.com/
  (2)缴费流程:选择“在线缴费”-“选择缴费项目”-“研究生教育院”-“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课程考试报名费”项目,补全相关信息后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缴费。
  单次收费标准为100元。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完成多次缴费。
  (3)特别提示:
  缴费时暂时关闭360安全卫士,避免安全控件被屏蔽。
  ‚请提前关闭浏览器“拦截弹出窗口”功能,避免银行支付页面被拦截。
  ƒ银行支付时,收款方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与我校合作的第三方公司。
  4、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期间完成考试报名,超过时限不予补办。
  三、资格审核
  研究生教育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于2016年11月上旬在我校“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根据复核要求向研究生教育院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复核要求另行通知,届时请务必关注“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目。
  四、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
  申请人凭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
  本次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周四)、11月25日(周五)9:00—16:00。
  2、领取地址
  准考证具体领取地址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40号楼104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考试中心)
  (二)参加考试
  1、考试日期
  本次考试日期为2016年11月26日(周六)、11月27日(周日)。
  2、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具体考试教室安排详见准考证。
  3、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26日(周六)
(公共课)
9:00—11:30 法学理论
13:30—16:00 民法学
11月27日(周日)
(专业课)
9:00—11:30 专业课一
13:30—16:00 专业课二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12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院“东方法学”网站查询。
  五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40号楼104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考试中心)
  邮编:200042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1-6207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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