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5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不少于4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专升本等类别的应届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含本科结业生);

  (3)成人高考、专升本、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原则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鼓励考生报考基础医学、生物学专业。我校此类专业科研实力雄厚,导师人数多,录取比例高,奖助学金力度大,且入学后硕博连读比重给予倾斜;

  3.临床医学各专业(含学术型与专业型)只接受医学门类应届与往届生报考;

  4.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及临床技能考核。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一律不能转专业学位。

  四、报名

  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28日,每日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8:30—11:3014:30—17:00

  五、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本科毕业专业非临床医学且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者复试期间需加大临床综合技能考核力度。

  六、费用标准

  学费: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不超过8000元。具体学费标准待广东省收费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公布。

  七、录取原则

  各分委员会须按照各复试小组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确定上报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进。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5、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6、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或录取类型(科学型或专业型)者;7、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具体实施:集中复试打破了报考单位界限,扩大了复试范围。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复试过程中应先由考生选择导师,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再由导师选择考生,双向选择落空的入围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学科及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分委员会按既定方案进行统一分配。

  八、招生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0-61648482

  联系人:凌老师

  邮箱:2630911986@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编:510515

  研究生招生与教育相关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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