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24 编辑:少冰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每年一次,分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
  (一)公开招考方式的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含专业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研究生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3. 在入学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二)硕博连读方式的报名条件:
  1. 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3、4、5条。
  2. 本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4. 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报名条件:
  1. 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3、4、5条。
  2.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 211/985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本校专业学位专业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本人第二)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攻读博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6.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专业申请,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攻博。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较高(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从2015年起,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 yz.chsi.com.cn/bsbm),按照流程填报及上传相关资料,并生成报名号。公开招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2月17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人员的网上报名时间及其他程序另行通知。
  (二)现场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连同《广东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按登记表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后,于2015年12月14-18日工作时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我校博士生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也可邮寄资料并通过邮局汇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317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006。汇款单上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及联系电话。
  未按时前来确认或未按时收到确认材料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1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的打印方式请在考试前一周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届时请留意网上通知。
  考试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试室见《准考证》。
  六、招生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一)初试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政治理论)和不少于两门的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所有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评阅。考试在校内进行,不设校外考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免初试。
  (二)复试
  1. 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等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gdut.edu.cn)向考生公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收费标准
学生类别 录取类别 收费标准(元/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 9000
定向 20000
  (二)奖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元/年)
学业助学金
(元/年)
导师资助金(元/年) 国家助学金
(元/年)
国家奖学金
(元/次)
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
(元/次)
一等:18000
二等:15000
三等:12000
12000 7200 10000 30000
(评审制)
30000
(选拔制)
  说明:
  1. 获得奖助学金的对象为非定向博士生。
  2.每生每年最低可获得41200元的奖助学金(含三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学业助学金12000元、导师配套资助金7200元、国家助学金10000元),最高可获得107200元的奖学资助。
  3.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按报考生源确定,不受比例限制):
  (1)“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优秀者可以申请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
  (2)985、211高校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特别优秀者优先选拔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3)其他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二等奖学金。
  (4)往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4. 学业奖学金第二年开始以学术成果评定,覆盖面100%,其中一等奖学金30%,二等奖学金30%,三等奖学金40%。
  5. 每年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覆盖面5%,奖学金30000元/人。
  6. 博士生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可以获得30000元/年资助。特别优秀者,学校将提供10万元/年左右的经费资助前往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1-2年。
  八、其他事项
  1.考生考试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gdut.edu.cn),了解学科、专业及导师情况,查询考试大纲、往年试题等相关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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